回鹘文文献与古代维吾尔史的构建

2008-09-17 20:53:57  作者:杨富学 赵天英  来源:杨富学

回鹘文文献与古代维吾尔史的构建

 

  杨富学           赵天英

      

 

一、汉文史籍与早期维吾尔历史

 

今天的维吾尔族古称回鹘,系Uighur的古代译名。关于回鹘的族源,史学界长期存在着争议,有匈奴说、丁零说、铁勒说、突厥说、鲜卑说和西域土著说等多种说法。经过一个多世纪的争论,近几十年来意见渐趋一致,主张铁勒说者逐步占据了主导地位。这种说法之所以能为多数人接受,主要是因为此说于史有据。如《旧唐书·回纥传》载:回纥……在后魏时号铁勒部落。《新唐书·回鹘传》亦称:回鹘……元魏时亦号高车部,或曰敕勒,讹为铁勒。大致相同的记载又见于《旧五代史·回鹘传》和《宋史·回鹘传》等史籍中。

当然,回纥又不等同于铁勒。铁勒部族众多,计达四十部,回纥只是其中之一。该部在南北朝时写作袁纥,隋作韦纥,唐朝作回纥。《旧唐书·回纥传》、《新唐书·回鹘传》及《唐会要》卷98《回纥》等历史文献记载,回鹘族分为内九族和外九部。内九族又称“九姓回纥”,包括药罗葛、胡咄葛、咄罗勿、貃歌息讫、阿勿嘀、葛萨、斛嗢素、药勿葛、奚耶勿九个氏族;外九部又称“九姓乌古斯”,包括回纥、仆固、浑、拔野古、同罗、思结、契苾、拔悉蜜、葛逻禄九个部落。内九族是回纥最基本的氏族集团,以药罗葛为首,日后回纥可汗多来自该氏族。这九族统名为回纥。外九部是回纥与其他八个部落构成的集团,以回纥部落为首。到744年漠北回纥汗国建立以后,这些不同的部落亦统名曰回纥。

788年,回纥统治者向唐朝上表,奏称改名回鹘,得准,故以后的史书一般都以回鹘命名之。宋代仍遵循这一传统,一般称之为回鹘,只有在少数情况下仍称回纥。蒙元时代,常被译作畏兀儿,有时又译做瑰古、乌鸽、畏午儿、委兀儿、畏吾儿、畏吾尔、畏吾而、畏吾、畏兀、卫兀、外五、伟吾尔、伟吾而、伟兀、伟兀尔等。清代称为回子、缠回等。写法很多,不下六十种,直到民国二十四年1935)才由新疆省政府以文件的形式将其定名为“维吾尔族”。

回鹘源自铁勒,铁勒又源自匈奴统治下的丁零部落。丁零又作丁灵、丁令,在公元前3世纪前后与匈奴同时兴起,但在匈奴强盛时曾被征服。秦汉时期,其分布范围极其广袤,东支游牧于从阿尔泰山至西伯利亚贝加尔湖之间的广大区域,西支则主要活动于额尔齐斯河和巴尔喀什湖之间。汉末魏晋时期(34世纪)北方游牧民族大量南迁时,丁零族人也有很多纷纷入塞,在五胡十六国和北魏时期均曾在中原各地活跃一时。

魏晋南北朝时期,该部又以铁勒为名,其种有狄氏、袁纥氏、斛律氏、解批氏、护骨氏、异奇斤氏[1] 其中袁纥氏游牧于土拉河一带,解批氏游牧于今天山一带。后来铁勒部不断发展,游牧于蒙古草原东部和南部的许多部落被称为高车。5世纪末叶,高车部屡遭柔然征发,其中的副伏罗氏在其部落首领的率领下,从土拉河流域经阿尔泰山,迁到吐鲁番盆地,建立了自己本族的政权。隋唐之际,回鹘分布在突厥北之娑陵水(色楞格河)流域,人口达十万,过着游牧生活,军事力量逐步强大。天宝三年(744年),回鹘首领骨力裴罗自称骨咄禄毗伽可汗,建牙帐于乌德鞬山(今鄂尔浑河上游杭爱山之北山)。唐朝封他为奉义王,稍后又封他为奉义可汗,至此,雄强一时的漠北回鹘汗国正式建立。

汗国极盛时,东役奚、契丹,北役九姓,西接黠戛斯(即今新疆柯尔克孜族和中亚吉尔吉斯人的祖先),南邻唐,尽有东突厥汗国故地。漠北回鹘汗国的强盛持续了近一个世纪,至9世纪30年代开始很快由盛转衰。840年,回鹘宰相句录末贺勾结黠戛斯击杀回鹘可汗,汗国灭亡,部众四散外逃,有十三部南下,逃至唐朝边塞的错子山,另有三支西迁至中亚地区、新疆和河西走廊,先后建立了哈喇汗王朝、高昌回鹘王国、甘州回鹘和沙州回鹘诸王国。

对于早期维吾尔族的历史,惟汉文史籍记载较详。如汉代的丁零,仅见于汉文史册,尤其是《史记·奴列传》和《汉书》及贾谊《新书》卷1过秦上·势》和卷4匈奴·势》等,但由于《史记》、《汉书》均没有为丁零立传,所以,丁零的历史一直显得若隐若现,除了较多的战争记录外,丁零的政治、经济、文化状况在史书上一般都难得一见,所以,对汉代丁零的情况今天所知甚少。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因《魏书》103《北史》98均专立《高车传》,故这一时期维吾尔的历史比以前有了更清晰的线索。这里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北朝人魏收所撰之《魏书》成书于北齐天保五年554年),早于贞观十七年至显庆四年间(643659年)才成书的《北史》,但今本《魏书》卷103中的《高车传》在北宋时已亡今本《魏书·高车传》系北宋以后由《北史·高车传》移补的,而《北史·高车传》则是唐初李延寿“抄撮”原本《魏书·高车传》而成,后人之所以以《北史·高车传》移补《魏书》,原因就在于此。[2] 至于唐中叶成书的《通典》中有关高车的记载,当系杜佑采录原本《魏书·高车传》而成。故而可以说,《魏书·高车传》和《北史·高车传》出自同一人之手,和《通典》一样,都可看做是关于回纥先世——敕勒、高车及袁纥——史的原始记录,基本上反映了唐初以前,尤其是北朝时期史学界对于维吾尔先世史的见解和观点。当历史发展到唐代,随着回鹘势力的强大,汉史记载遂渐趋丰富起来。记载唐代乃至唐代以前回鹘历史的详尽史料要算《旧唐书》的《回纥传》和《新唐书》的《回鹘传》。这两传对回鹘的族源、回鹘在唐代的兴衰和唐王朝以及塞外各族的关系等方面都作了较为系统和完整的记录,是研究唐代回鹘历史的重要史源和基本资料。此外,杜佑《通典》、李德裕《会昌一品集》、王溥《唐会要》、司马光《资治通鉴》、王钦若等编《册府元龟》等,也都含有丰富的唐代回鹘史料,值得重视。

除了汉文史书的记录外,还应注意到其他文献资料,如漠北出土的有关碑铭,其中特别重要的有突厥文《磨延啜碑》(又名《葛勒可汗碑》)、用粟特文、突厥文、汉文三种文字书写的《九姓回鹘可汗碑》、突厥文《翁金碑》、《台斯碑》等,最近发现了突厥文的《磨延啜第二碑》(又称《塔里亚特碑》)。此外,伊斯兰史学家志费尼Ala-al-Dīn Ata-Malik Juwai-nī12261283年)所撰《世界征服者史》、拉施特Rashided-Din12471318年)著《史集》及阿拉伯旅行家塔米姆·伊本·巴赫尔Tamim Ibn Bahr)所撰之回鹘游记及阿拉伯地理学家霍达特贝(Ibn Khurdádhbah820912/3)所著《道里邦国志》等,对维吾尔族的先世史都有所记载。这些文献对汉文史料的记载可起到补史、证史的作用。

 

二、回鹘文的行用

 

维吾尔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善于接受外来文化的民族,这从其千余年来使用文字种类之多就可得到反映。从今天所能见到的古代维吾尔族文字资料言,其诸种文字的使用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时期:

(一)鄂尔浑时期,大致从744年漠北回鹘汗国建立至840年汗国消亡,历时近百年,文献资料均为碑铭,使用的文字主要是突厥卢尼文、粟特文和汉文。回鹘文尽管于此时期已经创立,但尚少使用;

(二)高昌葱岭时期,大致自840年回鹘西迁至1346年察合台后王秃黑鲁帖木儿占领高昌止,历时5个世纪。由于宗教信仰和文化氛围的不同,古代维吾尔族文化亦以地域之别而分道扬镳,西域、河西者盛行佛教文化,文字以回鹘文为主,同时兼行摩尼文、粟特文、突厥卢尼文、叙利亚文、汉文、婆罗迷文、吐蕃文、八思巴文等;而葱岭以西的哈喇汗王朝则在伊斯兰文化的影响下通行哈喀尼耶文,同时少量使用回鹘文;

(三)伊斯兰教一统时期。哈喇汗王朝自10世纪上半叶即皈依伊斯兰教,从而揭开了伊斯兰教在维吾尔族中大规模传播的序幕。13世纪初,哈喇汗王朝灭亡,但伊斯兰教东进的势头却并未稍减。领有其旧地的察合台汗国进一步将伊斯兰教推进到整个新疆地区。哈喇汗王朝时期以阿拉伯文字母为基础而形成的哈喀尼耶文,在察合台汗国统治时逐步演变为察合台文,并进一步转化为现行的维吾尔文字。

在维吾尔族所使用的古代文字中,以回鹘文对后世的影响最大。回鹘文是以维吾尔族为代表的北方突厥民族所使用的一种文字,在宋元时代通行于河西走廊、西域、中亚诸地,被广泛使用以书写诏告敕令、宗教典籍、文学作品、契约文牍和历法医籍,留下了极为丰富的文献资料,成为我们认识与研究古代维吾尔族及中亚诸族历史文化的取之不尽的宝藏。

回鹘文的创立应在763年摩尼教输入回鹘汗国不久,是随着摩尼教及粟特文化的输入而形成的。遗憾的是,回鹘文在漠北回鹘汗国中行用的证据却甚为稀见,惟一的证据就是20世纪50年代于蒙古人民共和国乌布苏省(Увсаймгийн)图尔根苏木(Тургэнсум)发现的回鹘文碑铭《乌兰浩木碑》。[3] 该碑的时代无法确定,仅知为840年回鹘汗国迁徙之前的遗物,差强可证回鹘文在漠北回鹘汗国的使用。

至于回鹘文一称的得名,因于史无征,我们难以考见。从吐鲁番、敦煌等地出土的回鹘文文献看,回鹘人一般都是türk tïl(即突厥语)来命名自己的语言,如回鹘文《弥勒会见记》、《玄奘传》、《华严经》、《千手千眼观世音菩萨广大圆满无碍大悲心陀罗尼经》等都是如此,只有少数例外,如胜光法师译《金光明最胜王经》题跋称türk uyγur tïl(突厥回鹘语),括鲁迪·失里 Qoludï Sanggä-Šïrï)译《胜军王问经》则题作uyγur tïl(回鹘语)。回鹘文名的出现,与成吉思汗的西征和回鹘人塔塔统阿的归顺不无关系。《元史》124塔塔统阿传》载塔塔统阿,畏兀人也。性聪慧,善言论,深通本国文字……帝善之,命居左右。是后凡有制旨,始用印章,仍命掌之。帝曰:汝深知本国文字乎?塔塔统阿悉以所蕴对,称旨,遂命教太子诸王以畏兀字书国言。这里所谓的畏兀字即回鹘文。回鹘文之称当以此为始。此后这一术语开始频频出现于中外文献,如《蒙古秘史》、波斯文献《史集》及元代来华传教士卢布鲁Guillaume de Rubruouck、柏朗迦宾 Plano Carpini的游记之中。由是观之,“回鹘文”的得名当来自蒙古人的称呼,又因为蒙古人采用这种文字以创制自己的文字——回鹘式蒙古文,从而使回鹘文影响进一步扩大,名播寰宇。后来,满族人又根据回鹘式蒙古文创制了满文,锡伯族又根据满文创制了锡伯文。此外,契丹小字的创制,也曾受到回鹘语言文字的影响。

回鹘文的创立与使用,加强和巩固了维吾尔语在天山南北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功能,从而为促进塔里木盆地居民的维吾尔化做出了贡献。不过,这种文字在蒙古高原创制之初很少使用,作为通行文字,那还是840年回鹘西迁以后之事。从9世纪中期直至15世纪,回鹘文在新疆及河西走廊地区得到广泛的使用,19世纪末以来这里相继发现的为数丰富的回鹘文文献就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从出土文献看,在915世纪间,回鹘人用这些文字撰写了丰富多彩的文学作品(优素甫·哈斯·哈吉甫的《福乐智慧(Kutadγu Bilig)》)、语言学著作(如麻赫穆德·喀什噶里的《突厥语辞典(Diwanu Luγat at-Turk)》)、史诗(如《乌古斯可汗的传说》)、碑刻及天文历法、卦书、医书、相书、梦书等,并记录和保存了大量有关社会历史、经济方面的文献,还有内容更为丰富的宗教方面的著作。

此外,在1315世纪间,统治新疆、中亚乃至东欧诸地的察合台汗国、金帐汗国和帖木尔帝国也都曾采用回鹘文作为官方文字。例如现存金帐汗国时代的《铁木耳库鲁特扎令(Tämir qutluγ yarlïγï)》、《托赫塔迷失扎令(Toqtamïš yarlïγï)》等就是用回鹘文写成的。在帖木尔帝国时代许多用突厥语写成的伊斯兰教内容的著作都用回鹘文重新抄写过,如11世纪著名的回鹘文学著作——素甫·哈斯·哈吉Yusuf Has Hajib10181085的《福乐智慧》就在这一时期被人们用回鹘文抄写过。阿合买·优格纳克(Ahmad Yugnaki1213世纪)的《真理的入门(Atebetu'l Hakayik)》也在1444年由撒马尔罕人用回鹘文抄写。

 

三、回鹘文文献与维吾尔宗教史的构建

 

9世纪中叶漠北回鹘汗国崩溃,部众西迁之际,正是中原地区军阀割据之时,直至唐朝灭亡。此后,中原又经历了五代十国的动乱。这一时期,中原板荡,基本失去了对河西走廊以西地区的控制,双方的联系自然稀少,导致中原史家对西北地区回鹘情况不甚明了,故旧、新《五代史》对回鹘的记载都是很简略的。北宋时期,由于受西夏王朝的阻隔,中原王朝的势力只能局促于天水以东地区,与瓜沙归义军政权、甘州回鹘、西州回鹘只能维持松散的羁縻关系,故史书对回鹘的记载仍然非常稀少,幸赖太平兴国六年(981年)特使王延德出使高昌回鹘,著行记叙述旅途见闻和高昌的风土人情、生产情况等,才使中原史家对回鹘的情况有所了解。由于各种局限,在煌煌490卷本的《宋史》中,仅有很简单的《高昌传》述及高昌回鹘王国的情况,也仅有篇幅很小的《回鹘传》述及河西回鹘的情况,而且还经常将二者混为一谈。元朝时期,中原王朝与西域的联系增多,《元史》对回鹘的记载比以前明显增多,但多局限于政治与军事,对回鹘经济、文化的记载仍然是支离破碎的。今天对晚唐五代宋元时期回鹘史的构建,主要得益于新疆吐鲁番、哈密、库车、莎车及甘肃敦煌等地回鹘文写本的发现。这里仅以佛教文献及社会经济文书为例,来探讨回鹘文文献对构建古代维吾尔族历史的重要价值。

世界上很少有哪个民族的历史文化能像回鹘那样多地受惠于地下发掘材料。在一个世纪以前,学界对回鹘文化的了解仅仅局限于汉文及穆斯林史料中一鳞半爪的记载和传世的几件回鹘文文献。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随着西北地区考古工作的展开,在新疆的吐鲁番、哈密、库车、莎车及甘肃的敦煌、酒泉等地发现了大批的写本、刻本残卷(包括书写、刊刻于纸、皮革、棕榈叶、桦树皮、木板、竹子、丝绸等凡可用于书写的材料)和其他文物,如雕塑(包括泥塑、木雕、铜雕)、绘画(包括壁画、绢画、麻布画、木板画)、刺绣、陶器、印玺、钱币等,其中,数量最多的就是回鹘文佛教典籍。

这些文献刚出土不久即引起国际学术界的广泛重视,不少人都投身于对这些文献的释读、研究与刊布,涌现出一大批回鹘文研究专家。他们从收集支离破碎的资料入手,整理、释读,筚路篮缕,前赴后继,终于取得令世人注目的成果,人们对回鹘历史文化的认识,可以说都是以回鹘文文献的发现、研究为先导的。

在这些回鹘文文献发现之前,西方学界对回鹘佛教历史文化茫然无所知晓。然而,经过国内外学者一个世纪的努力,大量的回鹘文佛教文献得以刊布,现已先后发表各种回鹘文佛教写(刻)本数千件,分属上百种佛典。其中绝大多数是经,属于阿含部的有《长阿含经》、《中阿含经》、《杂阿含经》、《别译杂阿含经》(《杂阿含经》节略本)、《增一阿含经》、《佛说受新岁经》、《佛说阎罗王五天使者经》(?)等;属于本缘部的《佛本行集经》(亦名《佛所行赞》)、《方广大庄严经》(亦名《神通游戏经》)、《弥勒会见记》、《佛陀传》、《大觉本生》、《狮子本生》、《陶师本生》、《羚羊本生》、《象护本生》、《猴王本生》、《兔王本生》、《哑跛本生》、《金羚羊本生》、《圣勇本生鬘》、《善恶两王子的故事》、《阿烂弥王本生》、《须达拏太子本生》、《十业道譬喻鬘经》、《舍头谏譬喻》、《观音经相应譬喻谭》、《折吒王的故事》、《观音经顺次义》、《优陀那品》(《出曜经》、《法集要颂经》)、《缘起圣道经》(即《贝多树下思维十二因缘经》、《佛说旧城喻经》)、《诸种缘起》等;属于般若部的有《大般若波罗蜜多经》、《梁朝傅大士颂金刚经》、《常啼和法上的故事》等;属于法华部的有《妙法莲华经》;属于华严部的有《四十华严》、《八十华严》、《普贤菩萨行愿赞》等;属于宝积部的有《无量寿经》、《观无量寿经》、《无量寿宗要经》、《阿弥陀经》(?)、《大白莲社经》、《佛说决定毗卢尼经》等;属于涅槃部的有《大般涅槃经》;属于大集部的有《地藏菩萨本愿经》;属于经集部的有《金光明最胜王经》、《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佛说温室洗浴众僧经》、《佛说佛名经》、《佛说胜军王问经》、《维摩诘所说经》、《佛说十力经》等,属于密教部的更多,有《吉祥胜乐轮曼陀罗》、《文殊所说最胜名义经》、《圣救度佛母二十一种礼赞经》、《千手千臂观世音菩萨陀罗尼神咒经》、《千手千眼观世音菩萨广大圆满无碍大悲心陀罗尼经》、《观世音菩萨秘密藏如意轮陀罗尼神咒经》、《文殊师利成就法》、《北斗七星延命经》、《佛顶尊胜陀罗尼经》、《佛说大白伞盖总持陀罗尼经》、《首楞严经》(?)、《大云请雨经》(?)、《如来心经》、《毗沙门天王经》、《孔雀明王经》、《大乘大悲南无圣观音陀罗尼聚颂经》、《大乘无量寿经》、《金刚手菩萨赞》、《法华经观音成就法》、《死亡书》、《身轮因明经》等。

此外还有难以归类的文献多种,如《佛说天地八阳神咒经》、《父母恩重经》、《十方平安经》、《佛说十王经》、《佛顶心大陀罗尼》、《续命经》、《佛教教理问答》、《说心性经》、《Insadi经》、《观身心经》、《菩萨修行道》、《四天王赞》、《八大圣地制多赞》、《甚深道上师瑜伽》、摩咥里制陀著《广赞功德赞歌》、《龙树菩萨劝戒王颂》、《金刚般若波罗蜜多颂诗》、《栴檀瑞像传入中国记》等。

疏论性文献不多,主要有《阿毗达磨俱舍论》、《阿毗达磨俱舍论安慧实义疏》、《阿毗达磨顺正理论》、《阿毗达磨俱舍论本颂》、《大方广圆觉修多罗了义经注释》、《入菩提行疏》、《菩提行经》、[]窥基撰《大乘法苑义林章》、《俱舍论颂疏》、[]窥基著《妙法莲华经玄赞》、《大方广圆觉修多罗了义经注释》、《入阿毗达磨俱舍论注释》、《金花抄》、《唯识三十论颂疏》等。

律部著作甚稀见,仅发现有两件用回鹘文注音的汉语《四分律比丘戒本》及《分别论毗奈耶》、《羯磨言》的残片。

其中的有些经典,如《弥勒会见记》、《十方平安经》、《阿烂弥王本生》及其它不少密宗文献都是汉文大藏经中所不见的,具有填补空白的意义。尤其是哈密发现的回鹘文《弥勒会见记》,由586叶写卷组成,是一部写成于9世纪左右的佛教剧本,由一幕序文和二十五幕正文组成,是现知篇幅最大、数量最多的回鹘文文献之一。从其跋文可知,《弥勒会见记》回鹘文原名作maitrisimit,它先由三唆里迷国(Üč Solmi,即焉耆)的著名佛教大师圣月(Āryačantri)大师据印度文本改为古代焉耆语,以后又由高昌回鹘王国的智护(Änätkäk)大师据之转译为突厥语。[4] 现存世的吐火罗语《弥勒会见记》也有好几种写本,其中一件提到该书原名为“Maitre-yasamita Nātaka”,其中的Nātaka即为梵语“剧本”之意。古代吐火罗文本每幕前都标出了演出地点、出场人物及演唱的曲调,无疑为剧本。[5] 但哈密回鹘文本未标明曲调与出场人物,仅标出了演出地点。将吐火罗文本与回鹘文本相较可以看出,二者内容基本上是一致的,但又各具不同的文学风格。国内外学者的研究证实,《弥勒会见记》原为一部长达27幕的佛教剧本。哈密回鹘文本现存25幕,缺2627两幕,但比原本多出了序幕。回鹘文《弥勒会见记》的发现,为我国古代戏剧艺术的发展写下了浓重的一笔。

总之,在915世纪之间,回鹘人译经甚多,纵然不是全部大藏经,至少也是大藏经中的经、论两部分的主要著作都已先后被译成了回鹘文。[6] 在经、律、论文献之外,还有为数不少的佛教诗歌、祈愿文、忏悔词等,为我们认识古代回鹘佛教的历史情况提供了前所未知的资料。通过这些文献可以看出,古代维吾尔族的佛教信仰主要受到了汉传佛教的影响。首先,在为数众多的回鹘文佛典,仅有一少部分译自梵文、龟兹文、焉耆文或藏文,绝大多数则译自汉文;其次,文殊信仰与五台山崇拜在回鹘中非常流行,观世音信仰、弥勒佛信仰及十方佛信仰在回鹘中也都盛行不衰,形成于中原的禅宗、净土宗及天台宗,在回鹘中也都有所传播,中土僧传故事、灵应故事及汉僧编撰的佛典在回鹘中都得到了传译;再次,回鹘之佛教术语很多都取自汉语,而非梵语或藏语;同时,回鹘佛教文献语言的语法也深受汉语的影响。这些事实说明,汉传佛教始终影响并决定着回鹘佛教形成与发展的基本方向,回鹘佛教实际上可视为汉传佛教在西域的一种翻版。[7] 只是自元代始,藏传佛教的影响逐步加深,部分回鹘文佛教就是根据藏文原本翻译而来的。[8]

根据上述回鹘文佛教文献,结合西域、敦煌的回鹘佛教艺术品、汉文写本以及汉籍史乘的记载,大致可以勾勒出佛教在古代回鹘中的盛衰历史,同时也可对回鹘佛典的翻译情况、回鹘佛教思想及佛教对回鹘文明(语言、文字、文学、艺术、天文、历法、哲学等)产生影响等方面的问题形成基本明确的认识。

敦煌、吐鲁番等地出土的回鹘文文献中,含有相当数量的佛教戏剧、诗歌、传说等多种形式的文学,还有大量的佛教、摩尼教赞美诗,更有丰富的世俗文学作品,如田园诗、爱情诗、格言诗、劝喻诗、挽歌等。这些除少数为译作外,大部分都是回鹘人原创的作品。

此外,在敦煌、吐鲁番出土的写本中还保存有一千多件摩尼教文献。吐鲁番、敦煌发现的这些摩尼教文献,与汗牛充栋的佛教文献相比,数量虽不是很大,但它们却因内容详细而显得特别珍贵。其中最有意义的文献当推敦煌、吐鲁番地区都有发现的《摩尼教徒忏悔词Xvāstvānift》。

敦煌所出《摩尼教徒忏悔词》是1907年由英国探险家斯坦因于莫高窟藏经洞发现的,现藏伦敦大英图书馆,编号为Or.8212-178(旧编号为ch. 0015),卷子式,共338行,用摩尼文回鹘语写成,文字秀美、清晰,包括15项具体忏悔的内容,全篇仅缺开首部分,是现存回鹘语《摩尼教徒忏悔词》中保存最完好的一件。1908年,俄国探险家迪亚科夫(A. A. D’yakov)于吐鲁番阿斯塔那地区发现了另外一件《摩尼教徒忏悔词》,现存圣彼得堡。写本现存160行,用回鹘文写成。保存这一文献更多的是柏林。现已发现的写本就已超过20件,有的用回鹘文书写,也有的用摩尼文书写。在以上诸种《摩尼教徒忏悔词》中,以伦敦本保存最完好,最不完整且不连贯的是柏林藏本,但每种写本都保存有其他两种写本所缺的内容,如伦敦本所缺的开首部分,在柏林本中恰好就可以找到。写本所使用的文字不同,而且各抄本每行的字数各异,长短有别,故总行数也就大不一样。但将之结合起来,恰好可得足本。

柏林收藏的回鹘文《牟羽可汗入教记》残卷详细地叙述了摩尼教初传回鹘时的情况,可与汉文《九姓回鹘可汗碑》相互印证,而且其内容比汉碑的记载更详尽、更真实,以其珍贵的史料价值而备受学界重视。[9]

新疆博物馆收藏的一件回鹘文摩尼教寺院经济文书也引起了学术界特别的关注。该写本用回鹘文书写,共125行,文书详细记载了高昌、交河和唆里迷摩尼教寺院的经济活动,对中亚摩尼教活动情况的研究具有独一无二的价值。[10]

    上文所述的这些回鹘语摩尼教文献残卷,不管其大小或内容清楚与否,都从不同的方面为我们认识摩尼教在回鹘人中传播以及摩尼教与回鹘语的关系等问题的研究提供了可贵的资料,都向我们提供了认识古代回鹘历史文化的有用信息,弥足珍贵。

作为国际性宗教的景教,在回鹘中亦有流行,可通过回鹘文景教文献得到证明。现知的回鹘文景教文献约有三四十件,大都出自吐鲁番北边的葡萄沟。其中最为人熟知的就是那份有关三个巫师(Magi)到伯利恒(Bethlehem)朝拜孩提基督的回鹘文残卷。这一故事可见于《圣经》,但又多出了经中原本没有的巫师崇拜火的内容:

 

作为对礼物的回报,基督暂时离开了马槽,像拽面团一样拽下一块圆石头赐给巫师们。巫师们接过石头,怎么搬也搬不动;让牲畜驮,也驮不动。他们于是商量了一下,随后便将其推进途经的井中。稍倾,当其挥首顾盼之时却发现,从该井中升起一团可怖的火圈。惊魂甫定,他们意识到自己所抛弃的实是宝物。有鉴于此,巫师至今仍惧火。[11]

 

该残卷是德国第二次“吐鲁番探险队”于葡萄沟发现的,现存文字80行,原件藏于柏林,编号为T II B 29。根据故事中的某些术语与用词,学界认为该文献很可能是从叙利亚文(或粟特文)译成回鹘文的,波斯语文献中也有类似的故事。其完成年代尚未确定,大约在11世纪至12世纪间。[12] 该残卷的内容与《新约全书·马太福音》第二章的内容有相似之处,所以应是《圣经》的一部分。只是在译为回鹘文时有所修改,多出了景教巫师何以惧火的内容[13] 这一文献为认识前伊斯兰时代维吾尔族的景教与拜火教的融合现象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希腊著名的《伊索寓言Vita Aesapi)》、《圣乔治殉难记》、使徒言论集等,在回鹘文写本中也都有发现,此外,在吐鲁番出土回鹘文文献中还发现有不乏基督教烙印的占卜文书和其他一些用叙利亚文写成的回鹘语残卷。

景教在历史上影响很大,但在中亚、东亚等地屡受迫害,保存下来的文献非常稀少,惟敦煌、吐鲁番留存较多,成为中景教史研究之珍贵资料。西方学者的考古发掘资料和研究成果,由于语言的隔阂,长期未能为我国学术界所知,故直到20世纪20年代国内还有学者断言由唐武宗以至元之初兴,凡三百五十余年。于此时间,景教在亚洲进行历史,极不明了。各种文字中,皆无可稽考[14] 吐鲁番发现的这些景教文献及其相关文物,正可填补这一时期的空白。

 

四、回鹘文文献与维吾尔经济史的构建

 

在经济史研究方面,回鹘文文献同样具有填补空白的价值。古代汉文史籍虽汗牛充栋,但对维吾尔族社会经济史的记载却甚为鲜少,而且大多局限于物产,对当时的社会经济关系问题则几无反映。故自汉至唐,回鹘的社会经济状况及经济关系一直是模糊不清的。这种状况至宋元时代开始出现了根本的变化,尽管《宋史》、《元史》等汉文史籍对回鹘的记载还不如新、旧《唐书》详备,但回鹘文社会经济文书的发现足以填补其中的空白。

西域、敦煌出土的回鹘文社会经济文书约有四百余件,涉及宋元时代高昌回鹘王国的经济状况、文化生活、土地制度、赋役制度、高利贷、阶级关系、民族关系等多方面内容。大部分为元代之物,少部分属于宋代。由于这些文献大多数都用草体字书写,故对其进行整理和诠释存在着殊多困难。但它们对了解高昌回鹘王国的经济与社会关系极富意义。

农业作为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经济之本,粮食作物的种植当然更是重中之重。唐代西州全面推行同内地一样的县乡制、里甲制,编户齐民、授田开垦,实行租调制、徭役制,三州诸县成为西地区最大的粮食生产基地。到了宋元时代,维吾尔人的定居化程度大大加深,在许多回鹘文文献中都提到粮食作物的生产与使用情况。这一时期还出现了大量有关农业、种植业方面的词汇,如:土地、耕地、耕种、农作物、庄稼、大麦、小麦、大米、豌豆、芝麻、大麻、棉花、洋葱、蜂蜜、芹菜、葡萄、石榴、杏、胡椒、桃子、甜瓜属等。在吐鲁番出土回鹘文摩尼教寺院文书中,对当地的粮食作物即多有记载,如2630行写道:

 

26ay sayu iki änčm(a)n t(ä)ngrilärgä säkizär on šïq

每月要各给二僧团众僧八十石小麦、

27buγday yiti šïq künčit iki šïq burčaq üč

七石芝麻、两石豆子

28šïq qonuq (birzün) liw tutzün. ödmä(k)

三石谷子作为食用。

29(birzün)…iki iš ayγučïlar

两个月值(直译:管事的)还要……

30uz uzaγutqa (iš ayγučïlar liw tutzun. možakkä)

供给工匠吃的。[15]

 

从这段回鹘文摩尼教寺院经济文书可以看出,当时回鹘人种植小麦、豆子、谷子等粮食作物和芝麻等经济作物。从他们每月向寺院缴纳贡赋的数量推断,这一时期回鹘人的粮食产量还是相当可观的(当然他们的经济负担也是相当沉重的),这主要得益于他们的精耕细作。

宋元时期,吐鲁番一带葡萄园经济非常发达,葡萄成为蒙古统治者和各级地方官吏榨取人民的主要对象之一。根据回鹘文文献记载,当时国家政府按葡萄园数量来征收葡萄税USp. 88);[16] 有时还征葡萄酒税USp. 657888;有时食物和酒共征USp. 75。除了蒙古中央政府的盘剥外,地方官吏也层层敲榨。如一件文书中有这样的话:因为向伯克缴纳的一坛酒还未送到。[17] 另一件文书说因为主管伯克征收酒,以后就将酒列入规定交纳的项目之中USp. 65)。中央政权和地方各级官吏的层层盘剥,常使农民走向破产的境地。编号为TM 221的回鹘文《农奴免赋请愿书》即诉苦道:

 

时值我们的可汗秃黑鲁克·帖木儿统治之初,我们所种的园子很糟糕。卖力地去干活,但一年到头收获却甚微,常常入不敷出。我们所种的园子,现在有许多已经荒芜。我们弟兄几个原在一块耕种,在这些年间,年长一点的兄长已死去多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能有什么收获可言呢?现在,我们每个男子都要承担双份的阿勒班[],我们根本就无法生活下去。只有汗的旨令才能免去我们的阿勒班[][18]

 

这里所谓的“园子”实指葡萄园。从中不难看出,政府对种植者征收的葡萄税是相当沉重的。这还仅仅是维吾尔人上缴给当地统治者亦都护政府的赋税,同时,农奴还要给蒙古中央政府缴纳赋税。在另外一件回鹘文文书中,农奴诉说到:

 

在世世代代给国有土地耕种的人们,必须挑出一个适宜作园丁的人,派他去种国有葡萄园。为此,我们……首长们不再向阿同·卡拉行施我们的权力,免除他的赋税义务。从此以后,我们不再向这位阿同·卡拉征收赋税,而实物贡献也一并取消。(USp. 21

 

由上可见当时维吾尔人所承受的赋税之沉重。

在回鹘社会经济由游牧转向农业定居的同时,其手工业也得到了飞速发展,史载回鹘“性工巧,善治金银铜铁为器及攻玉”。[19] 丝织品有兜罗、锦、毛氎、狨锦、注丝、熟绫、斜褐等。[20] 回鹘手工业的繁荣,在回鹘文文书中也可得到反映,如仅在圣彼得堡藏回鹘文写本SJ Kr. 4/638《婚丧费用记录》中出现的手工业产品就有很多种:女袍、灯、项链、手镯、大镜子、小镜子、金织物、紫色金织物、绢布、土产绢布、金刺绢、燃料、小梳子、筛子、毛布、锥子、桶、绸缎披风、枕头、钢刀、绸缎衣料、铠甲、皮靴、花毡、丝织品、布衫、大小化妆品、红缨子、葡萄酒等。从中不难看出,当时高昌回鹘的手工业含有纺织业、锻铁业、铸铜业、皮革业、玉器制造业和酿酒业等许多部门。[21]

在农业、手工业发展的基础上,高昌回鹘王国的商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据史书记载,回鹘人善于经商,“尤能别珍宝,蕃汉为市者,非其人为侩,则不能售价。”[22] 他们对沟通东西方的经济文化交流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从吐鲁番及敦煌等地出土的回鹘文文献看,在宋元时期,高昌回鹘及河西回鹘商人的足迹遍及中原、东北、内蒙古等许多地方,而且与印度、巴基斯坦、罗马、阿富汗、波斯以及中亚各国都有密切的贸易往来。回鹘民族利用自身的地理优势和聪明才智,充当东西贸易的中介,活跃了丝路贸易。回鹘人继承发扬当地的优良文化传统,积极发展与周边民族的经济文化交流,对沟通中西商业贸易、繁荣丝绸之路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23]

商业的发展又直接带动了回鹘商品货币经济的繁荣。《宋史》载龟兹“国城有市井而无钱货,以花蕊布博易”。[24] 这里的“花蕊布”实际上就是吐鲁番出土回鹘文社会经济文书中经常出现的用作交换等价物的böz——粗棉布。11世纪维吾尔族著名学者麻赫穆德·什噶里在其所著《突厥语辞典》对这种货币的流通使用情况作了如下记载:

 

qamdu,长四挡子(挡子čäz,旧时用的长度单位,合0.71——引者),宽一拃(Υïrič)的一块粗棉布(böz),其上盖有回鹘汗王之印,在商业流通中起货币作用。如果用旧了,七年洗一次,重盖新印。[25]

 

这是回鹘人最常用的货币。[26]《宋史》所谓龟兹“无钱货”的记载,要么有误,要么只反映龟兹一时一地的情况,因为从吐鲁番出土的回鹘文社会经济文书看,回鹘人对“钱货”的使用还是相当频繁的,既有金、银,也有纸币。[27] 此外,还有数枚回鹘文钱币出土。由于这些钱币数量有限,且种类不一,故其是否用于流通流域是颇值得怀疑的。

在吐鲁番出土的回鹘文文书中,有不少都属于高昌回鹘时期的契约,内容很复杂。有货币与粮食等物品的借贷契约和典当契约,有土地、牲畜租佃租用契约,有买卖类契约,有土地交换契约,有收养子契约,有释奴契约,还有遗嘱及不少收支单据、便条等文书。

属于借贷文书的共有20件,大致可分为借贷契约、补充契约、收银字据和收息借据等4类,均为元代之物。这些回鹘文借贷文书的基本结构与唐宋时代中原地区(包括西夏)的同类文书十分相似。开头都是立契日期,继而是借款人与债主双方的名字及借贷原因、所借东西与数额,其后就是还债期限、利息数额(有的未写)和保证,最后是证人、债务人和立文人的签字或盖章。[28] 从中可以看出,蒙元时期高昌回鹘人的借贷活动基本上是用于消费的。借贷物多是银子、芝麻、棉布、酒、谷子等。蒙古汗国时期有所谓的“羊羔利”,以母羊生崽年生一胎,一而二、二而四、四而八的息转本、本生息的几何级数增长为喻。元史·宗本纪》:“官民贷回鹘金偿官者,岁加倍,名羊羔息。”《元·律楚材传》:“州郡长吏,多借贾人银以偿官,息累数倍,曰羊羔儿利,至奴其妻子,犹不足偿。”鉴于这种“羊羔利”对社会危害极大,后来元政府颁令规定以本金数额为借贷利息总额的上限,“本利相侔而止”。 [29] 11件有利息的实物借贷中,9件是以熟息为计算单位,其中有2件利率无法计算。关于利息率,实物借贷中,有6件是100%的利率,有1件是83.3%;有1件以年计算,有1件缺,其计算单位为每月(这两件的对象都是官布)。可见蒙元时期维吾尔人实物借贷多习惯于以一熟为偿还期限,并且利率多为100%。凡是以秋季为偿还季节的借贷,无论其期限多长,利息都没有超过“一本”,可见回鹘文民间借贷契约利率的上限符合元代法律的规定。[30]

回鹘文文献中还存在着大量的土地租佃契约。在宋元时期,维吾尔社会中存在着相当数量的佃农,他们往往无地或少地,但他们并未卖身为奴,而是向封建主租借土地耕种。一件租借契约说:“猴年正月初二日,因铁木尔·卜花需要种庄稼的土地,向库尤木杜租了二石[31] 座落在卡坎的土地。”USp. 11“鸡年二月初十,我巴依·铁木尔因需要种棉花的土地,遂从铁米齐处以十听棉花为租金,租了一个葡萄园。”USp. 2租佃了地主的土地,那就必须按期给地主缴纳一定的地租。由于耕种时耗费的种子、耕畜、肥料、农具等费用及税收的负担人不同,故收获物的分配也不相同,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费用由佃户支付:有一件文书说:“在耕种该地时所有的费用概由我铁木尔·卜花支付,与库尤木杜无关。”USp. 11另一件文书也反映了大致相同的情况:“若我耕种这块地亩,所需费用由我童术杜负担。”USp. 66

二、费用由佃户与佃主共同负担:“在耕种这块土地时,需要多少种子,由我们两人分摊。”USp. 28

三、费用由佃主支付:“马年二月二十八日,库尤木杜租了米斯尔的葡萄园,其所需任何捐税皆由米斯尔承担,与库尤木杜无关。”USp. 19

三种费用支付情况虽有不相同,但“在收获期间,收获物由二者共分”USp. 11这一点上则是相同的。第一种与第三种的收获物如何分配,不得而知,惟第二种在文书上有所记载,即“二人均分收获物”。USp. 28费用承担情况不同,一方面造成收获物分配的份额有别,另一方面,而且也是更重要的一方面,就是造成了佃农社会地位的不同。在第一种情况下,佃户对佃主的人身依附关系甚轻,第二种情况下就有所加重,第三种情况下,佃农的地位几近农奴。

佃农向地主租借了土地,但土地税应由谁来承担呢?按照封建社会的赋税制度,政府往往不和佃农发生关系,它对谁耕种土地或土地是否正在被耕种并不十分关心,它关心的只是能否按期向土地所有者征收一定的土地税。从回鹘文文书(尽管仅有3件与此有关)看,土地税的负担也有多种情况。如有一件文书说:葡萄园所担负的所有徭役与赋税均由铁米齐(土地所有者)承担,与我巴依·铁木尔无涉。USp. 2另一件契约内容类似,称:在耕种此葡萄园时所需任何捐税皆由米斯尔(土地所有者)承担,与我库尤木杜无关。USp.19看来,土地税的缴纳大多由土地所有者承担的,但有时候佃户也要承担一部分。另一件文书称捐税由二者共同负担,当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32]

回鹘文买卖契约的内涵十分丰富,其内容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土地、家产买卖契约,另一类是人口买卖契约。

土地买卖契:“兔年十一月×日……我奥斯迷失和托格尔二人因需要棉布,把我们座落在提具河边的……土地合法地卖给了拔萨·托合力尔。”USp. 108

家产买卖契:“从今日起,此葡萄园、土地、水、房屋、院落,法苏都(买主)有权占有,如他情愿的话;如他不情愿,他可转让或卖给别人。”[33]

出卖亲子契:“……年三月初四,我库惕鲁克·铁木尔和艾尔·托合迷失以及托合塔迷失等人,因需要通用的银钱,从桑格塔孜·阿喀那儿拿了六十金币。故将我的儿子木别热克·可恰,由他的父亲我库惕鲁克·铁木儿和他的哥哥艾尔·托合迷失以及托合塔迷失三人一起作主将他合法地卖掉了。”USp. 57

买卖女奴契:“鼠年×月×日,我克里木杜因需棉布,从布拉惕那里借了一百棉布,我克里木杜遂巴从别处买来的名叫吐拉克的女奴合法地卖掉了。”USp. 56

通过这些契约可以看出,宋元时代,尤其是元代,新疆地区战乱不已,社会经济凋敝,农民无以为活,只好变卖家产、典卖土地、卖儿卖女以度日。吐鲁番出土的回鹘文买卖契约文书就真实地记录了这一历史现象。

人口买卖的流行,直接促进了宋元时代维吾尔族农奴制度的形成。在封建领主的庄园中,农奴要世世代代为农奴主劳动,部分或完全地失去了人身自由,这在回鹘文契约中可以得到证明:“人们必须从世代耕种封地的人们中,找出一个适宜于作园丁的人,派他去耕种‘封地’上的葡萄园。”于是由土尔迷失·铁木儿出面代为挑选了一名叫阿同·喀喇的农奴,“先将他赎出身来,交给领地上的头目扑塔思里,让他去种葡萄园。”USp. 21这里的“世代耕种‘封地’的人们”即指农奴,农奴想恢复自由,必须掏钱去赎身。当时的农奴主还肆意干涉农奴结婚的权利。有一件文书说有一对农奴“没有征得主人们的同意就自行结为夫妇”,但农奴主知道后,“并没有拆散他们。”USp. 73显然是说农奴的婚姻都必须征得封建主的同意,否则就有被拆散的可能。这次未被拆散,看来还属于一种特殊的情况。[34]

吐鲁番、敦煌等地出土的这些回鹘文社会经济文献,内容是非常丰富的,其中对宋元时代维吾尔族社会经济状况的反映,细致入微,绝大多数为传世文献所不载,堪称第一手的珍贵资料。这些文献所反映的内容,有些虽在传世文献有所提及,但往往语焉不详。透过回鹘文写本,可以重新构建宋元时代维吾尔族社会的历史,在经济方面,可以窥见当时的基本状况,如农业、畜牧业、手工业的发展水平以及商业贸易与货币经济的发展等,同时,也可对宋元时期回鹘社会之经济制度,如租佃契约关系、土地所有权及其转让、借贷关系、赋税制度、农奴制度等有比较深入全面的了解。

 

五、余论

 

上文仅以宗教史与社会经济史为例论述了吐鲁番、敦煌等地出土文献对构建古代维吾尔族史的重要意义,其实,在数以万计的回鹘文文献中,还有很多反映古代维吾尔族政治史、文学史、民族关系史以及天文、历法、医学、哲学诸方面的文献,这些对古代维吾尔族史的构建都是至为弥足珍贵的。遗憾的是,这些难得的文献资料并没有为我国史学界所充分认识和利用。一个世纪来,我国学术界在回鹘学研究方面取得了非常大的进展,涌现出不少回鹘学专家,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维吾尔族历史研究与与回鹘语言文字的研究常常是脱节的,研究历史者,大多不懂回鹘语言文字,既无法直接利用回鹘文文献,也难以借鉴国内外学术界已有的回鹘文研究成果;而研究其语言文字者,则往往不懂或不从事于历史的研究。这种现象的存在,势必会对我国维吾尔学研究水平的整体提高造成严重的影响。

同时,我们也需要广泛借鉴外国学者在回鹘文文献研究方面的重要成果,为我所用。吐鲁番、敦煌等地出土的回鹘文文献大多数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即已流失在外,其中绝大多数收藏于德国国家图书馆、法国国立图书馆、吉美博物馆、英国大英图书馆和俄罗斯圣彼得堡东方学研究所,另有一部分庋藏于日本、土耳其、美国、芬兰、瑞典和韩国的博物馆、图书馆与研究机构中。此外,我国也有一定数量的收藏,如国家图书馆、国家博物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吐鲁番文物局、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敦煌研究院、甘肃省博物馆、北京大学图书馆等也都有珍藏。这些文献以其至为宝贵的价值,长期受到国际学术界重视,百余年来,涌现出一批又一批的回鹘文研究专家,大量的文献已得到刊布。他们的研究成果,对古代维吾尔族历史研究来说,是第一手的重要参考资料。当然,应提到的是,由于国外的回鹘学研究者大都是突厥语研究专家,一般都不精通汉语文,故而无法充分利用汉文史料的有关记载来详尽阐述回鹘文写本所反映的历史问题,以致于造成了与国内回鹘学界相近的情况,即历史学与语言学研究的严重脱节。

总而言之,吐鲁番、敦煌、哈密、库车、莎车等地出土的弥足珍贵的回鹘文文献,不管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未能在历史学研究中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鉴于此,笔者认为,我们应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强对回鹘文文献本身的深入研究,同时还应充分利用这方面的成果,结合汉文史料的记载,对古代维吾尔族的社会、历史、地理、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学科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综合研究,以构建具体翔实、资料丰富、全面系统的维吾尔族历史。

 



[1] 《魏书》卷103《高车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307页。

[2]  段连勤:《丁零、高车和铁勒》,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3页。

[3]  哈尔·拉提:《多罗郭德回鹘文碑的初步研究》,《新疆大学学报》1982年第4期,第7678页。

[4]  耿世民:《古代维吾尔语佛教原始剧本〈弥勒会见记〉哈密写本研究》,《文史》第12辑,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214页。

[5]  A. Bombaci, On Ancient Turkish Dramatic Performances, Denis Sinor (ed.), Aspects of Altaic Civilization, Bloomington-The Hague, 1963, pp. 87-117;季羡林《敦煌吐鲁番吐火罗语研究导论》敦煌学导论丛刊6,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93年,第4863页。

[6]  杨富学:《回鹘之佛教》,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72150页。

[7]  杨富学:《综论汉传佛教对回鹘的影响》,《甘肃民族研究》2005年第2期,第5267页。

[8]  杨富学:《藏传佛教对回鹘的影响》,《西藏研究》2005年增刊,第6063页。

[9]  W. Bang - A.von GabainTürkische Turfan-texte., Berlin, 1929, S. 3-14;杨富学、牛汝极:《牟羽可汗与摩尼教》,《敦煌学辑刊》1987年第2期,第8693页。

[10]  耿世民:《回鹘文摩尼教寺院文书初释》,《考古学报》1978年第4期,第497516; Geng Shmin, Notes on an Ancient Uighur Official Decree Issued to a Manichaean Monastery, Central Asiatic Journal Vol. 35, No. 1-2, 1991, pp. 209-230.

[11]  A. von Gabain, Die alttürkische Literatur, Philologiae Turcicae Fundamenta, 2, Wiesbaden, 1964, S. 237.  

[12]  С. Е. Малов, Памятникт Древнетюркской Писъменности, М. -Л., 1951, стр. 131.

[13]  阿里木·朱玛什:《高昌回鹘王国时代景教残卷研究》,《新疆社会科学研究》1983年第18期,第14页。

[14]  张星烺:《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l册《古代中国与欧洲之交通》,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96页。

[15]  耿世民:《回鹘文摩尼教寺院文书初释》,《考古学报》1978年第4期,第506页;Geng Shmin, Notes on an Ancient Uighur Official Decree Issued to a Manichaean Monastery, Central Asiatic Journal Vol. 35, No. 1-2, 1991, p. 216森安孝夫:《ウイグル=マニ教史の研究》(=《大阪大学文学部纪要》第3132期合并号),1991年,第40页。

[16]  W. Radloff, Uigurische Sprachdenkmäler, Leningrad, 1928. 以下简称USp

[17]  С. Е. Малов, Памятникт Древнетюркской Писъменности, М. -Л., 1951, стр. 204-207.

[18]  杨富学:《元代回鹘文献——农奴免赋请愿书研究》,《新疆文物》1988年第4期,第76页。

[19] 《宋史》卷490《高昌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4113页。

[20]  []洪皓:《松漠纪闻》卷上,《辽海丛书》第1册,沈阳:辽沈书社,1985年,第204页。

         [21]  梅村坦:ウイグル文书[SJ Kr. 4/638]——·仪费用の记录——”《立正大学教养部纪要》第20辑,1987年,第3587页;张铁山:《苏联所藏编号SJ Kr. 4/638回鹘文文书译释》,《新疆大学学报》1988年第4期,第96106

[22]  []洪皓:《松漠纪闻》卷上,《辽海丛书》第1册,沈阳:辽沈书社,1985年,第204页。

[23]  杨富学、牛汝极:《沙州回鹘及其文献》,兰州:甘肃文化出版社,1995年,第4244页;杨富学:《回鹘文献与回鹘文化》,北京:民族出版社,2003年,第2122页。

[24] 《宋史》卷490《龟兹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4123页。

[25]  麻赫穆·什噶里:《突厥语大辞典》(维吾尔文版)第1卷,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546页。

[26]  杨富学:《古代新疆实物货币——粗棉布》,《中国钱币》1989年第3期,第1417页。

[27]  杨富学:《回鹘文书所见高昌回鹘王国的纸钞与铸币》,《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2年第1期,第814页。

[28]  杨富学:《吐鲁番出土回鹘文借贷文书概述》,《敦煌研究》1990年第1期,第7784页。

[29] 《元史》卷146《耶律楚材传》,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3461页。

[30]  霍存福章燕:《吐鲁番回鹘文借贷契约研究》,《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4年第6期,第95106页。

[31]  二石,指可播种二石种子的土地。

[32]  杨富学:《回鹘文书中所见元代畏兀儿租佃契约关系研究》,《西北民族研究》1989年第2期,第161172页。

[33]  冯家昇:《元代畏兀儿文契约二种》,《冯家昇论著辑粹》,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422

[34]  杨富学:《蒙古统治与元代畏兀儿社会》,《中国北方民族历史文化论稿》,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50页。

 

 

 

——原刊瞿林东主编《中国少数民族史学研究》,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8,第176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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