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内高班、区内初中班共招万人

2008-03-09 01:10:03  作者:  来源:都市消费晨报
简介:今年内高班、区内初中班分别拟招5000人,少数民族学生占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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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内高班、区内初中班分别拟招5000人,少数民族学生占90%。
    昨日(3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了解到,报名工作3月10日开始,4月10日结束。内高班考试定于6月20日至22日进行,区内初中班考试则在5月15日进行。

    记者了解到,内高班学生高中毕业后,在办班学校当地参加高考。内高班高考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单独下达,并单独组织高考录取。近4年来,内高班毕业生高考录取率达到90%以上。

    区内初中班学生毕业参加内高班招生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升入内高班学习,落选者将在原办班城市区内高中班或中职学校学习。

    去年,内高班、区内初中班分别招收了5000人。

    据悉,内高班2000年开办,目前办班的内地城市已达28个,在校生13605人;区内初中班2004年开办,目前有乌市、石河子等8个疆内城市办班,在校生1.3万人。

    ●内高班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 (乌鲁木齐、石河子、克拉玛依三市汉族考生除外),考生本人年龄不超过17周岁(199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考生有初中阶段完整的学籍。

    父母和考生在当地有地方常住户口(2004年1月1日前迁入当地的)。

    父母、子女户口地区、性质相互不一致时,子女的户口以2004年1月1日前的父亲或母亲的户口地区、性质为准;父母离异或父母双亡家庭的子女,户口以法定监护人的户口(2004年1月1日前迁入当地)为准。

    ●区内初中班报名条件

    应届小学毕业生,本人年龄不超过14周岁(199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父母和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在当地有地方常住户口 (2005年1月1日以前迁入的);父母、子女户口地区、性质相互不一致时,子女的户口以2005年1月1日前父亲或母亲的户口地区、性质为准;父母离异或父母双亡家庭的子女,户口以法定监护人 (2005年1月1日前迁入当地的)户口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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