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有望提至3500 综合考虑家庭负担

2009-02-09 11:13:44  作者:  来源:星岛环球网
[维吾尔在线讯]财税专家刘隆亨8日透露,原计划将个税起征点调为2500元标准因最近经济形势的变化,可能要调至3000元-3500元。有关部门正酝酿个税领域的深层次改革,或将综合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

  《南方都市报》报道,身为中国法学会财税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的刘隆亨,是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起草者之一,一直参与个税改革的讨论工作。刘隆亨透露,去年年底,财政部提交给国务院的个税起征点方案是从现在的2000元调至2500元。但因受金融危机影响,中国政府为了改善民生、扩大内需和物价上涨等原因,可能要将个税起征点调整为3000元-3500元。刘隆亨介绍,提高个税起征点,可以减轻收入中等偏下人群的税收负担,但个税起征点的调节也应是一个逐步调整的过程,不宜调整幅度过大。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刘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杨瑞龙、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等五位著名学者8日在北京的一个公开活动上一致表示,目前正是推行包括上调个税起征点在内的一揽子个税改革方案的最佳时机。

  五位学者认为,上调个税起征点已经成为社会共识,目前调整个税可以有效地刺激消费,是个税调整的好时机。应该要求各个利益既得体把各自的观点“摆在桌面上”,协调好各方利益,依此来研究个税改革的细则。

改革或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

  另据《华夏时报》报道,有关部门正在酝酿个人所得税领域的深层次改革,“改革规模可能比增值税改革大十倍”。在中国,目前实行个税税制是对纳税人的各项收入分类,分别征收、各个清缴。这样客观上造成了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较多,而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较少。另外,个税对所有纳税人实行“一刀切”,而没考虑纳税人的家庭负担是否过重、家庭支出是否过大。

  据了解,此次更深层次的个税体制改革,将综合考虑纳税人各项收入和支出,来确定缴税金额,这也是多数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所采用的税制。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个税改革推出的顺序,应本着“先解决对百姓影响最大的问题,再解决百姓呼声最高的问题,然后解决最容易操作的问题,再次是解决改革震荡最小的问题”的原则。

当前调整个税可刺激消费

  目前,中国针对工资和薪金所得实行能起征点为月收入2000元,5%-45%的九级累进所得税率。

  虽然以2000元的个税起征点和累进税率来减轻中等收入人群的负担,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依然不减。面对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调高个税起征点被许多专家认为可以刺激中国广大低收入阶层的消费。

  而提高起征点受经济发达的江浙、广东等地欢迎,但欠发达的西部区则不赞同,因为个税起征点提高后,当地原本较少的税收优势也将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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