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文献所见武则天与达摩信衣之关系

2008-09-17 21:00:09  作者:杨富学 王书庆  来源:杨富学

敦煌文献所见武则天与达摩信衣之关系

杨富学  王书庆

 

武则天由于其母杨氏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自小便受佛教熏陶,曾出家为尼,加上政治需要,当政时期对佛教推崇备至。武则天对神秀北宗禅法极力扶持,给北宗的发展带来了契机,而蜀地禅宗净众派、保唐派的蓬勃发展,也与武则天有一定的关系。据敦煌写本S. 516S. 1611S. 1776S. 5916P. 2125P. 3717P. 3727Ф. 216《历代法宝记》等文献记载,武则天与当时代表佛法象征的达摩祖师所授信衣袈裟曾有着特殊的因缘。这一因缘的存在,引发了后世对达摩所传信衣袈裟留存问题的争论。

 

一、武则天与达摩信衣之入神都洛阳

 

达摩祖师所咐嘱传授信衣袈裟经代代相递,五传而至六祖慧能,遂为达摩信衣的合法继承人。这一史实在诸多佛教传世史籍中都有记载。在敦煌出土的《楞伽师资记》(S. 2054S. 4272P. 3294P. 3436P. 3537P. 3703P. 4564)、《历代法宝记》、《传法宝记》(P. 2634P. 3858P. 3559)、《导凡趣圣心诀》(P. 3559)及《南阳和尚问答杂徵义》(P. 3047S. 6557)等文献中,对此也有明载。如《南阳和尚问答杂徵义》对佛法及达摩所咐嘱传授信衣的关系是如是阐释的:

 

门徒问曰:“未审法在衣上,即以将衣为传法?”大师谓曰:“法虽不在衣上,以表代代相承,以传衣为信。今佛法者得有禀承,学道者得知宗旨,不错不谬。况释迦如来金袈裟,见在鸡足山,迦今见持着此袈裟,专待弥勒出世,分咐此衣。是以表释迦如来传衣为信。我六代祖师,亦复如是。我今能了如来性,如来今在我身中,我与如来无差别,如来即是我真如。”

 

敦煌文献S. 448S. 5619《顿悟无生般若颂》,对于达摩所传信衣及所传之法,更进一步作了阐释:

 

衣为法信,法是衣宗,衣法相传,更无别咐。非衣不弘于法,非法不受于衣。衣是法信之衣,法是无生之法。无生即无虚妄,法是空寂之心。知空寂而了法身,了法身而真解脱。

 

六祖慧能得到达摩嫡传咐嘱信衣,从而代表当时国内之佛法,尽管他创立的禅宗主张顿悟法门,被称为南宗,但当时坚持渐悟法门的北宗禅代表人物神秀,对慧能是达摩信衣的合法继承人这一点,亦不持异议。敦煌文献P. 3047P. 3488P. 2045、敦博77《菩提达摩南宗定是非论》中所述,正印证了神秀的这种思想:

 

长安三年,秀和上在京城内登云花戒坛上,有纲律师、大仪律师,于大众中借问秀和上:“承闻达摩有一领袈裟相传咐嘱,今在大禅师处不?”秀和上云:“黄梅忍大师传法袈裟,今见在韶州能禅师处。”久视年,则天召秀和上入内,临发之时,所是道俗顶礼和上,借问:“和尚入内去后,所是门徒若为修道,依止何处?”秀和上云:“韶州有大善知识,元(原)是东山忍大师咐嘱。佛法尽在彼处。汝等诸人如有不自决了者,向彼决疑,必是不可思议,即知佛法宗旨。”

 

武则天对神秀非常推重,派使者迎请他来神都洛阳。神秀当时已九十高龄,进入皇宫时,肩舆上殿,武则天亲行跪礼。张说《唐玉泉寺大通禅师碑铭并序》载:

 

趺坐觐君,肩舆上殿,屈万乘而稽首,洒九重而宴居。传圣道者不北面,有盛德者无臣礼。遂推为两京法主,三帝国师。仰佛日之再中,庆优昙之一现。混处都邑,婉其秘旨。每帝王分坐,后妃临席,鸳鹭四匝,龙象三绕。[1]

 

由于得到武则天的支持,北宗禅势力大张,得以迅速在北方地区独领风骚东山法门成为行禅修道者的极宗,风行百余年。从神秀入洛阳算起,这一禅宗的领袖人物,高居东西两京,君临一切禅徒,加上时处升平之世,声势显赫,天下无与比伦。

武则天在光宅元年(684)临朝执政,六年后改国号为周,称“圣神皇帝”,后称“天册金轮圣神皇帝”。出于信仰和政治的需要,武则天极力藉佛教之力以维持其皇权,改变以往道教在佛教之前的惯例,颁布“令释教在道法之上,僧尼处道士女冠之前”[2]的诏令,从此造寺译经作为武则天的政治使命,尤其是那些女身菩萨后来成为一国之君的佛经内容,特别受到武则天的青睐。《大云经》、《宝雨经》、《华严经》中的女身菩萨,都被武则天视为楷模,以此作为她虽为女身亦可作为皇帝的理论根据,从此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翻译、弘扬及绘制三种经变的高潮。

武则天扶持的是北宗神秀,而达摩信衣袈裟却保存于广东韶州南宗慧能处,这对武则天来说,自然是难以接受的,于是就有了武则天请达摩信衣于内道场供养一事。敦煌写本S. 516P. 2125《历代法宝记》载:

 

后时大周立,则天即位,敬重佛法。至长寿元年(692),敕天下诸州各置大云寺。二月二十日,敕使天冠郎中张昌期往韶州曹溪请能禅师,能禅师托病不去。则天后至万岁通天元年(696),使往再请能禅师,能禅师既不能来,请上代达摩祖师传信袈裟,朕于内道场供养,能禅师依请,即擎达摩祖师传信袈裟与敕使。使回,得传信袈裟,则天见得传信袈裟来,甚喜悦,于内道场供养。万岁通天二年七月,则天敕天冠郎中张昌期往资州德纯寺,请智诜禅师,诜禅师授请,赴京内道场供养。

 

由于有达摩祖师咐嘱信衣在洛阳内道场供养,武则天认为佛法就在神都洛阳,便开始召请全国各地名僧大德进京讲经说法。应邀而来的有德纯寺智诜禅师、荆州玉泉寺神秀禅师、安州寿山寺玄赜禅师、随州大云寺玄约禅师、洛州嵩山会善寺老安禅师,另外还有西国婆罗门诸高僧大德,一并内道场供养。智诜、神秀、玄赜、玄约、老安皆系弘忍十大弟子之属,自弘忍圆寂后,均为一方僧界导首。由此可知,武则天的内道场讲经说法者多为弘忍门下诸弟子,形成了“天下言教皆禅”的局面,盛况空前,达摩祖师梦想中的佛国终于在中土得以实现。

 

二、武则天与达摩信衣之入蜀

 

据敦煌文献《历代法宝记》载,就在迎请到达摩信衣的第二年(697七月,武则天派天冠郎中张昌期到资州德纯寺迎请智诜入洛阳内道场供养。

智诜,俗姓周,祖籍汝南(今属河南),因祖父为官迁徙至蜀,13岁出家,先师事玄奘“学经论,后闻双峰山[]忍大师,便辞去玄奘法师,舍经论,遂于冯茂山投忍大师”。[3] 弘忍大师圆寂后,因大师称“汝兼有文字性”,后来回到资州(在今四川资中北)德纯寺弘法度众。他的著作有《虚融观》三卷、《缘起》一卷、《般若心经疏》一卷,前二种亡佚已久,惟最后一种在敦煌文献中存有抄本7件:P. 4940、北为52(总4498)、北阙9P. 3229P. 2178S. 7821。其中,P. 2178首题“资州诜禅师撰”。智诜的“识心见性”思想就体现于该文献之中。

智诜居神都洛阳期间,辩论佛法有功,折服了众多印度婆罗门所谓正统的僧人,故而深受武则天敬重。后因多病,常思念家乡而奏请返乡,其时约在久视年(700)。《历代法宝记》载曰:

 

则天见三藏皈依诜禅师,则天谘问诸大德:“和尚等有欲否?”神秀、玄约、老安、玄赜等皆言:“无欲。”则天问诜禅师:“和尚有欲否?”诜禅师恐不放归,顺则天意答:“有欲。”则天又问云:“何得有欲?”诜答曰:“生则有欲,不生则无欲。”则天言下悟,又见三藏归依诜和上,则天信加敬重。诜禅师因便奉请归乡,敕赐新翻《华严经》一部,弥勒绣像及幡花等,及将达摩祖师信袈裟。则天云:“能禅师不来,此上代袈裟,亦奉上和上,将归故里,永为供养。”则天至景龙元年(707)十一月(按:误,此时武则天已逝世两年),又使内侍将军薛间至曹溪能禅师所,宣口敕云:“将先代信袈裟,奉诜禅师,将受持供养。”

 

武则天把上代祖师传给慧能的信衣袈裟转赐给智诜,究其实质,是对南宗的压制和贬损,同时,既提高了四川禅派的地位,又有利于北宗神秀禅法的传播。

智诜是弘忍高足,他认为人生活在世间法中,离觉悟成佛尚早,只有正确地对待“欲”,选择适当方法去“欲”,才能定其身心。故当武则天问诸大德是否有性欲时,神秀、玄约、老安、玄赜等皆答无欲,惟智诜回答有欲。如果智诜亦称无欲,武则天很可能就不会把达摩信衣赏赐于他了。与信衣同时所赏的《华严经》,亦深受武则天所推重。该经是在武则天的主持下翻译的,由实叉难陀于证圣元年695译出。[4] 武则天之所以重视《华严经》,是因为经中有“普照一切,摄取圆满一切法界”的教义[5],颇能表明太平盛世的心态,与武则天的治国思想不谋而合。武则天为了能够君临天下,常常要借助于佛教,在佛教经典中寻找女人当皇帝的理论依据,以便让天下人相信她改唐为周,继承皇位,治理天下是符合“佛意”的。

关于武则天把达摩信衣袈裟赐给智诜带回资州德纯寺供养一事,学界多持否定意见。如杨曾文先生即认为:

 

所谓武则天赐给智诜达摩袈裟一事,是后来保唐派的人编造。在成书于781年的《曹溪大师传》以及其它禅宗史料内都没有武后把慧能从弘忍处所得的袈裟送朝廷使者带到京城供养的记载,武后转赠达摩袈裟又从何而来?因此,《历代法宝记》所载智诜→处寂→无相→无住代代传承达摩袈裟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6]

 

杜斗城先生亦撰文考辨,怀疑智诜禅师从武则天处获得信衣袈裟一说其实是智诜系门人为取信于众而伪造的。[7]

对于以上说法笔者不敢苟同。《曹溪大师传》等禅宗文献不载达摩信衣入京事,不能证明此事属子虚乌有,有可能是为尊者讳而有意不提。当时,慧能迫于政治压力,把至高无上的法物送于朝廷,未能尽守护达摩信衣之责,不是一件光彩事,没必要张扬,故信徒隐其不谈,自为情理中事。敦煌文献中P. 3047《南阳和尚问答杂义》中关于慧能师徒对达摩信衣袈裟的问答,可从反面印证《历代法宝记》记载之不虚:

 

弟子僧法海问[慧能]曰:“和上,以后有相承者否?有此衣何故不传?”和尚谓曰:“汝今莫问,以后难起极盛,我缘此袈裟,几失身命。汝欲得知时,我灭度后四十年外,竖立宗者即是。”其奄然坐化。

 

如今千年已过,除却敦煌文献《历代法宝记》所载达摩祖师所传信衣袈裟先由武则天于内道场供养,后赐于智诜这一信息外,并未见任何有关达摩袈裟信衣由慧能嫡传的任何文字资料。所以,我们认为,作为虔诚佛教徒的武则天,在神秀禅师的唆使下,派张昌期去慧能处取达摩祖师所传信衣袈裟放置内道场供养,并转赐于智诜,《历代法宝记》对这一事件的记载应是可信的。其它说法缺乏根据,只不过是臆测罢了。

由于武则天从六祖慧能处取走了象征佛法的达摩信衣袈裟,导致慧能在当时禅界权威地位的降低,使当时全国禅派处于群龙无首的状态,从而称六祖、七祖者比比皆是,如神秀被其门人普寂立为第六祖,普寂自己则号称七祖。这种混乱局面,无疑对神秀北宗禅的发展有利。武则天的这一举措,实际上是对禅宗南宗的抑制和对北宗的扶持。

 

三、达摩信衣的归宿

 

达摩祖师所传的袈裟,是佛法的象征。当慧能从弘忍处将达摩信衣袈裟带到曹溪后,弘忍便对其弟子说:“佛法流过岭南。”一时随慧能参学者云奔雨骤,使岭南成为禅宗的中心。后来袈裟辗转到四川,又给四川佛教,尤其禅宗的发展,带来了全新的局面。

长安二年(702六月,智诜圆寂前,咐嘱信衣袈裟于处寂禅师665-732,云:“此衣是达摩祖师所传袈裟,则天赐吾,吾今咐汝,善自保爱。”处寂禅师在临终前,密传咐嘱法及信衣袈裟于东海无相禅师684-762,云:“此衣是达摩祖师衣,则天赐诜和上,和上与吾,吾转咐汝,善自保爱,觅好山住去。”宝应元年762),无相禅师以信衣袈裟咐嘱白崖山无住禅师714-774

无住和尚在四川地位显赫,宰相杜鸿渐入蜀后专门对其参访、礼敬,并请他下山弘法,剑南军政首脑崔宁也对其深表景仰与支持。由于无住有强大的社会背景支持,又有众多的护法者追随,他以渊博的学识和杰出的才能征服了社会各界。加上世人知达摩祖师袈裟在彼处,认为佛法随之流入剑南,故一时天下名僧、俗家弟子趋集若鹜。其中得意弟子有超藏、超寂、超然、法轮、一行、惠明、法缘、尼常精进、正遍知等,后皆为一方导首。其余弟子尚有幕府、郎官、侍卿三十人,道士数十人,山人数十人,剑南高僧、法师、论师、律师二十人,净众派禅法极盛一时,法门大启,龙象辈出。

大历九年(774)六月,无住和尚奄然坐化,《历代法宝记》载其遗言曰:

 

若是孝顺之子,不得违吾言教。吾当大行,吾去后,不得频眉,不得同世间不修行人哭泣。着服及频眉者,即不是吾弟子。哭泣即是世间法;佛法即不然,离一切诸相,即是见佛。

 

遗言中未对达摩祖师信衣袈裟的传嫡做出任何交代。传信衣可表其正统,使后学者有其禀承。如此要事无住不会不知,更不会忘记,故其中必另有隐情。杜斗城先生认为其中的原因在于,当时“无住根本就没有从无相那里得到什么袈裟”。[8] 此说虽有新意,但于史无据,是难以凭信的。

关于达摩祖师信衣袈裟在无住处的情况,《历代法宝记》中有三处谈及。第一处:

 

秦逖、张谘俦曰:“逖等充左右巡虞侯,金和上初灭度日,两寺亲事弟子啾唧,嘱何?”常侍高大夫说:“金和上信衣不知的实,及不肯焚烧。”高大夫喇判付左右巡虞侯,推问得实领过,当日初只得两领袈裟,两寺各得一领。

 

其中提到的“焚烧”二字,颇值得深思。达摩祖师所传信衣至为重要,可谓得其衣者得天下。逆法之徒为得到信衣,虎视眈眈,不择手段,历代祖师为守护信衣袈裟,几殒身命。无住禅师为保全躯命,曾一度生下欲将其焚烧的念头,但最终还是不肯焚烧之。当时不仅袈裟未焚,从上述记载看,而且从一领变成了两领,“两寺各得一领”。那么,何为两寺呢?该文献在前文中曾有这样的记载:

 

相公(即杜鸿渐)借问小师等:“合有承后弟子僧人得衣钵者?”小师答:“亦无人承后。和上在日,有两领袈裟,一领衡山宁国寺,一领留净众寺供养。”

 

这一记载表明,二领袈裟分别收藏于衡山宁国寺和成都净众寺。达摩祖师只传下一领袈裟,这里怎么会变成二领呢?书中没有详细阐明,以理度之,不外以下两种情况。其一,在宁国寺和净众寺中,有一寺供养着一领真衣,另一寺供养着一领“假衣”,以此来混淆视听,从而确保真衣的安全。其二,两寺所供养的都是“真衣”,一寺供养为达摩祖师所传信衣袈裟,另一寺所供养的为无相禅师传给无住的“覆膊裙衫坐具等一十七事”中无相禅师曾用过的袈裟。无住禅师若把其常带在身边,会给自己带来诸多不便,甚至会危及性命。据此可以推想,无住禅师身体强壮时,达摩祖师所传的袈裟就早已不在身边了。

再看《历代法宝记》对信衣的第二处记载:

 

知金和上衣钵先遣人送,被隐二年不送,卖与僧人。僧人得衣,夜有神人言:“遣还本主,若不还,必损汝命。”买人递相告报,后卖不得,还到彼间禅师处。

 

无住禅师长期在白崖山禅修,山大谷深,供养不便,食尽啖草,草无啖土,将身边仅有的袈裟当卖以维持生计,亦属符合情理之事。性命不存,佛法何在?至于“夜有神人言,遣还本主,若不还,必损汝命……还到彼禅师处”之说,显然是不足为信的。《历代法宝记》就是无住的弟子们所著,其中讲无住禅师为维持身命,曾卖掉达摩所传信衣袈裟,虽有贻笑大方之嫌,但应属于史实。单从这一点看,恐怕就难以说无住不曾从无相禅师那里得到袈裟。

在另外一处,《历代法宝记》又对信衣袈裟做了这样的记载:

 

尚书问:“缘何不[]益缁流?”答云:“有一工人,于汶州刻镂功德碑,得袈裟一领,计值二十千文,被彼禅师夺去。工人衣不还,云是金和上与我,不行事相礼念头。据此踪由,即是不律益缁流。”

 

汶州即今四川茂汶羌族自治县,白崖山在此,无住长期住此地修行。这条记载提到达摩信衣袈裟,称其价值“二十千文”。这里出现的功德碑问题颇值得深究。以理度之,该碑应是用来为智诜、处寂、无相及保唐派、净众派的禅宗思想歌功颂德的。若然,那就很有可能,当时无住禅师曾以达摩祖师的信衣袈裟作为交换条件,用来镂刻这一功德碑了。

总之,无住禅师自当明了达摩祖师所传信衣袈裟的重要性。如果当时达摩所传信衣袈裟果真在宁国寺或净众寺被妥为保管,那么他作为得法的继承人,在临终时,无论如何也要指定给他的得意弟子咐嘱并传授衣法的。如此看来,两领袈裟,宁国寺和净众寺各一领留作供养之说,纯粹是子虚乌有。而真实的情况是,无住在去世前,达摩所传的信衣袈裟其实已不知去向了。先有焚烧之意,后为维持生计而将之卖与了某一僧人,但被退还。再后来,似乎他又以之为交换条件,用以镂刻功德碑了。总之,达摩所传信衣袈裟确曾传到无传之手,但无住却未能像前代祖师那样不惜身家性命来保护它,最终使袈裟流落民间,这个结果尽管令人沮丧,但应该是可信的。

得到达摩所传信衣袈裟者,不管是僧人或俗人,因没有得到传授咐嘱衣法,都属不当理由所获,号召不起千万信众归仰,也只能是破布一片。而无住丢失了达摩所传信衣袈裟,没有得法弟子,从而导致了蜀地佛教法嗣无继,兴盛一时的保唐派、净众派很快走向衰微,与这一因素当不无关系。

综上所述,武则天作为虔诚的佛教徒,把作为正统佛法代表的达摩祖师传信衣袈裟从曹溪请到内道场供养,后转赐给智诜,被带至资州,促进了四川净众、保唐派禅宗的空前发展。对南宗禅派来说,此举无疑为沉重的打击,相反,却给北宗禅派的发展带来了契机,突出反映了武则天重北抑南的政策,致使北宗曾在长安和洛阳东西两京为中心的广大地区十分盛行,直到“安史之乱”爆发后情况才有所变化。安史乱起,代表南宗思想的神会曾主持戒坛度僧,聚敛钱财以支援朝廷军需,因有功而受到朝廷的重视。此后,南宗在禅界的正统地位得到朝廷的确认,逐渐发展成为禅宗的主流派,北宗随之逐渐走向衰微。南宗、北宗乃至四川的保唐、净众禅派的兴衰变迁,皆和武则天对达摩传信衣袈裟的收授有一定因果关系。

 

注释:

[1]《全唐文》卷231,第2335页,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

[2]《旧唐书》卷6《则天皇后本纪》,第121页,中华书局,1975年。

[3] 以下引文未注明出处者,均引自敦煌写本《历代法宝记》,不另说明。

[4] 王惠民:《唐东都敬爱寺考》,《唐研究》第12卷第369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

[5]《大正藏》第9卷《华严部上》,No. 287,页690c

[6] 杨曾文:《唐五代禅宗史》第258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

[7] 杜斗城:《敦煌本〈历代法宝记〉与蜀地禅宗》,《敦煌学辑刊》1993年第1期,第54页。

[8] 同上,第58页。

 

 

——原刊王双环、郭绍林主编《武则天与神都洛阳》,中国文史出版社2008年,第263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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