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产权纠纷导致600多名新疆公交司机上厕所难

2009-01-17 14:15:41  作者:  来源:亚心网
[维吾尔在线讯]
1月15日,位于火车南站的公交公司调度室由于房产问题,被别人告上法庭而且停水停电。本网记者 李远新 摄
  1月15日,位于火车南站的公交公司调度室由于房产问题,被别人告上法庭而且停水停电。本网记者 李远新 摄

  产权纠纷致600多名公交司机没水喝

  亚心网 (文/本网记者 王霞 图/本网记者 李远新) “我已经连续几天没按时吃饭了,再这样下去,胃病又犯了,咋开车呀。”1月15日,2路公交车司机王师傅一走进火车站公交调度室就忍不住地抱怨。

  因为截止昨天,乌市公交总公司火车站调度室已断水断电近两周,导致平常在调度室工作、休息的调度员及2路、52路、26路公交车等7条线路的600多名司机喝不上热水,食堂开不了伙,甚至连上厕所都成了问题。而这一切缘于乌市公交总公司(以下简称“公交总公司”)与乌鲁木齐南商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商公司”)的产权纠纷。

  断水断电

  调度室摸黑工作

  乌市公交总公司设有乌鲁木齐火车站的调度室位于10号服务楼一层的一间门面房内。该调度室占地100多平方米,还设有一间维修工工作室和员工餐厅。

  1月15日,在修理工工作室内,因为没有窗户,记者看到炎车站公交调度室负责人和几名工作人员摸黑坐着。隔壁的职工餐厅里,椅子放在桌子上,一些橱柜用具零乱地放在地上,两名炒菜师傅坐在门口玩着扑克牌。见记者了解情况,他们说:“自从停水停电后,已经失业了。”

  在该调度室内,负责2路公交车调度工作的调度员艾比拜说,1月5日12时开始停水的,两天后又停了电。他们每天早晨7时上班,晚上12时30分下班。自从停水停电后,天一黑就得点着蜡烛填写出入路单和报表,“我们每天得点15支蜡烛”。

  司机们更是叫苦连天。26路公交车司机李师傅说,职工餐厅停业后,他们只能在附近的饭馆吃饭,一顿饭钱比原来翻倍不说,有时还得排队。很多司机怕影响营运,不得不饿着肚子上路。

  “有的人实在饿得扛不住了,就在途中停车买个馕吃,可顾客不理解,到处投诉。”张师傅说,停水后,他们的专用卫生间也因此停止使用,大家只能到处找公厕。

  据了解,将水电断掉的是10号服务楼的业主南商公司,南商公司的前生为原火车南站商场。南商公司认为,公交总公司调度室使用的房间产权属于南商公司,而公交总公司一直“免费占用”。

  产权纠纷

  一套房子有两证

  “停水停电也是无奈之举。”南商公司总经理刘钊拿出一大堆材料和法律判决书说,“这些材料足已说明房子产权是我们的,他们占用不说,还不交租金。”

  刘钊告诉记者,此前,他们就调度室的产权问题与公交总公司交涉过很多次,但对方一直置之不理。直到法院判决书下来,他们仍然没有搬迁或者交租金的意向,所以只好掐了水电。

  据介绍,1984年5月,原乌鲁木齐火车南站商场自筹资金修建了9、10号服务楼。1986年工程完工后,10号楼建筑面积133.46平方米的房屋由公交总公司作为调度室使用。1990年9月,该商场换领了公房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02年,南商公司却意外地发现,公交总公司于2000年3月18日也取得了10号楼建筑面积133.46平方米公房产权证,“一套房子成了两家的财产”。

  南商公司认为,他们取得产权在先,公交总公司的产权证不合正常程序,于是向有关部门申请注销公交总公司手中的产权证。后来双方打过几场官司,有关部门注销了公交总公司的公房产权证。2008年10月7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公交公司占用的133.46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属于南商公司,公交总公司应当支付房屋使用费。

  刘钊说:“公交总公司用我们的房子已经好几年了,之前的那些租金就不算了,我们只希望今后他们要么交租金,要么搬家。但我好几次找他们的负责人都没个说法,我们停水电,只是想引起他们的重视。”

  搬家?交租?

  老问题终得解决

  乌市公交总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说,此事确实“闹”了很久,但期间,司机们都能保证正常车辆营运。对于今后要换调度室地点还是交租赁费,他们还在进一步协商。

  在公交公司火车站调度室门口玻璃上,贴着一张法院公告,公告称:判决书判令你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30日内搬出占用申请人10号楼内133.46平方米的房屋……逾期将依法强制搬出。落款时间为:2008年12月15日。

  路过的司机,不时停下脚步看一会儿,还有人说:“这老问题早该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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