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版权费在新疆首次成功收取 商家结盟杀价

2009-03-10 12:58:04 作者:admin 新华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评论][去论坛交流]

上周末,乌鲁木齐市天界丽都量贩KTV向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一次缴纳了2007年、2008年、2009年三年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缴费总额超过100万元。这是中国音集协在新疆收到的第一笔卡拉OK版权使用费。

具体收费标准达成保密协议

据中国音集协在新疆的委托收费单位新疆天合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天界丽都的缴费标准是通过新疆演出娱乐协会和该公司达成的团购价,“具体收费标准我们达成了保密协议。不过可以透露的是,这一标准在全国团购价中是最低的”。

“总会有第一个交费的人。”天界丽都KTV总经理朱亮说,目前交纳卡拉OK版权使用费已是大势所趋,“钱,早晚要交。我们有214间KTV包间,在全疆是包间数量最多的一家。我们第一个站出来交钱,就是用实际行动支持版权收费,希望带动正在持观望态度的经营商交费。”

朱亮表示,因缴费增加的经营成本,他们不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缴费后KTV的包间价格、超市商品价格不会涨。”

其他商家继续坚守杀价同盟

对于天界丽都的率先缴费,首府各KTV商家不予置评。SOHO数码欢唱负责人董建伟说:“我们会坚守与疆内另外7家经营商的结盟,继续与天合公司商讨缴费标准。”

八音和KTV市场部总监杨迎新表示“心情很复杂”,“一个月之前,我们大家结盟议价。一个月后,大家各自作出决定。对别人的做法我没什么说的。我们的态度很明确,就是按照结盟时大家达成的决定一起和天合公司谈定一个能接受的价格。如果4月10日之前谈不下来,我们将做好应诉准备。”

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初,面对卡拉OK收费时代的到来,疆内各大KTV经营商曾几次开会结盟杀价。上周首府8家KTV经营商向天和公司联合提出收费标准应为“每天每间3元钱”。有经营商表示,天界丽都突然缴费,令其它经营商措手不及。

全疆各地完成期限已经下达

新疆演出娱乐协会负责人对天界丽都积极缴费的态度表示称赞。该负责人说:“我们要打扮漂亮的,扶持优秀的,支持守法的。”其中,“打扮”、“扶持”包括向天合公司争取增值服务、推荐明星在其经营场所举办签售会等。

此外,上周五,新疆演出娱乐协会向全疆各地州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及娱乐业协会下发了团购通知,明确了各地卡拉OK版权缴费团购完成期限,各地应在通知的期限内完成缴费。其中,乌鲁木齐地区的完成期限最早,为4月10日;喀什的完成期限最晚,为7月10日。

天合公司表示,未在团购期限内完成缴费的卡拉OK经营场所将一律按照2007年每天每包间12元、2008年每天每包间8元4角的标准收费。对于拒绝缴费的单位,他们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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