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二手房放弃资金监管公示改为公证

2009-02-27 13:26:31 作者:admin 新华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评论][去论坛交流]

针对近期有市民反映放弃二手房资金监管须在网站公示并缴纳320元费用一事,2月26日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表示,从今年2月起二手房放弃网上资金监管这项程序由公示改为公证确认,公示费已取消。

2月26日,记者从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管理中心经市财政批准设立监管帐户,免费提供二手房资金监管服务。如果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不愿意对交易资金进行监管,那么也可以选择任何乌鲁木齐市内的媒体进行公示。在今年2月以前,如果市民不愿意做资金监管,须在房产大巴扎网站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公告,320元的费用是网站的建设方——乌鲁木齐光通嘉业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收取的,其他栏目均是免费向社会发布。管理中心没有收取这笔费用。

2009年2月,管理中心对二手房监管方式进行了调整。一是对市民放弃资金监管的通过公证方式进行确认。二是对以前采取委托方式,但因交易当事人原因无法进行公证的,暂时仍采用公示方式确认,当事人可自行选择媒体进行公示公告。

近年来,全市有700余家房产中介机构,只有103家进行资质管理并在市房产局备案。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负责人说,据统计每年约90%的二手房买卖是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实现的。在对中介机构投诉中,倒房从中吃取差价的情况比较突出,另外绝大多数中介没有设立一个独立的专款账户,也没有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资金监管。一旦中间机构、交易当事人采取非法手段卷走房款,受损失的只会是群众。

2008年4月,管理中心依据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321号)、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等规定,开始在全市实施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

该负责人表示,管理中心在启动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初期,主要是交易当事人自愿申请的方式,当时工商银行是免费的,担保公司则收取一定的费用。但没有起到一定效果,从去年4月1日至6月30日,二手房登记业务740宗,只有一宗办理了资金监管。同时,部分中介机构通过各种手段蒙骗办事群众,以收费、时间长等理由误导群众不要办理资金监管。

针对此问题,管理中心对不同交易形式的资金监管进行了半强制措施。对放弃资金监管的市民通过公示方式进行声明。这一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2008年实际办理二手房登记8400余套,只有1500多套放弃了资金监管。

资金监管名词解释: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不直接通过经纪公司或交易当事人,而是由依法具有监管资格机构开立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进行划转,从而保障了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了买卖双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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