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出台

2008-12-18 12:47:16  作者: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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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吾尔在线讯]

记者从12月16日举行的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冬季普通高中会考考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出台,方案规定:200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明年将进行学业水平考试,用以代替现行的高中会考。其他高中学生继续实行原有的高中毕业会考制度。

记者从该方案中了解到,学业水平考试类似于大学的学分制度。考生的考试成绩不再是具体的分数,而是A、B、C、D四个等级中的一个。也就是说,谁拥有这种考试成绩,就能获得与高中同等的学力。比如中专学生或者社会考生,只要学业水平考试合格,即可认定其拥有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还可以获得相关证书。

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评价学生高中学业成绩的考试办法,有助于减轻高考带给学生的压力和负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成为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具体办法将在高校招生改革方案中规定。

据悉,今年冬季高中毕业会考将于12月24日开考。此次会考2009届考生的语文、英语、政治三科为正考,首次采用网上阅卷的形式,数学、地理、历史、生物、化学、物理6科为重考,仍采用人工阅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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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水平怎么考

学业水平考试统考成绩实行等级制,学生考试成绩按A、B、C、D划分为四级,A为优秀,B为良好,C为及格,D为不及格。考试成绩只记载等级,不公布原始分数。

学业水平考试统考的11个科目分别是语文、英语或汉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学科,其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由自治区、兵团统一制定标准,统一命题。统考科目学一门考一门,学完即考。自治区、兵团每年1月、7月安排两次考试,每次统考全科开考,供考生随时报考。每位学生每科最多报考两次,选高分的一次计入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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