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的维吾尔小偷问题、内地新疆籍流浪儿童和拐卖教唆儿童犯罪问题、内地维吾尔贩毒吸毒和卖淫问题、内地维吾尔黑社会问题、内地某些维吾尔强买强卖(粘糕)问题,以及由于这些问题引发的内地服务业拒绝为维吾尔人乃至新疆人提供服务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和损害了新疆各族人民的形象,严重破坏了维吾尔民族的良好声誉,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主体民族——维吾尔民族的自尊心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带来了新的一轮民族歧视和地域歧视等社会问题,正在摧毁国内外友人对维吾尔民族和新疆的美好记忆,给国内外敌对势力攻击污蔑中国的国际形象和民族政策制造了口实。我不是危言耸听,更不想杞人忧天,但是听任这些问题如此毫无节制的发展下去,那将带来不可估量的严重政治经济损失。
这些大量的事实证明,这已经不是简单的社会问题和民族问题了,而是严重影响国内民族关系和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政治问题了。而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再也不能熟视无睹,麻木不仁,再也不能行政不作为了。对于合理合法地解决这些引起全国范围恶劣影响的社会问题,严厉打击上述各种犯罪和不法行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责无旁贷,义不容辞。说得难听一点儿,当官不为民做主,不解决这些越来越带来严重危害的社会问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官员可以回家卖红薯了。
据我所知,新疆早就开始培训和招募双语司法人员,试图赴内地解决这些社会问题了。可是由于官僚部门某些腐败分子的以权谋私行为,这个方案已经成为某些汉族干部离开新疆的有效途径了。他们就是到了内地,由于学习时的目的不纯,其能力根本不能适应这项工作。现在的具体情况是,一边是国家投入人力物力培训和招募这方面的汉族人才,一边却有大量的少数民族双语人才大批失业。
为此,我建议维吾尔在线发起联名集体请愿活动,强烈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尽快挣得中央的支持,用上几年时间,进行必要的人力物力投入,制定周密的行动部署,进行全面立体的综合治理,开展一场依法整治部分维吾尔人在内地的违法犯罪活动和依法规范部分维吾尔人在内地谋生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
我的初步具体建议:应该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暨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牵头,组建由自治区各司法机关、党委宣传外宣部门、自治区团委、妇联、工商局、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参与的专项治理联合常设办公机构,负责指挥、协调、联络等具体工作,在内地设有新疆办事处的城市设立常设办公室,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适当招募少数民族双语人才,下决心用几年时间,充分利用内地相关部门的力量,坚决打掉相关犯罪团伙和其幕后的保护伞,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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