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1500多年的历史上,维吾尔人曾建立过多个国家。但同维吾尔人的文字、宗教一样,维吾尔人国家的职官系统也受到各方面影响而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本文即基于以上史实,对维吾尔人职官系统的变化及其原因作一初步概括与探讨。
在维吾尔人的漠北草原时期,即汉语所称回纥—回鹘(qädimiqi uyğur)时期。维吾尔人作为突厥人(türk)中的一个部落,首次建国于阿史那氏突厥对欧亚草原近200年的统治结束之后,其间还曾与中国的唐王朝有过较多的经济文化往来。其汗国的职官体系遂明显表现为对突厥传统的继承以及受汉族影响的痕迹。
在回鹘汗国(745~840)这一时期的职官设置基本承袭突厥汗国的体制:皇帝称可汗(qağan),汗族成员多称特勤(tïkin),此外有28等官职构成汗国的职官体系。其中史籍有名的有叶护(yabğu)、屈律啜、梅禄、阿波、俟利发、吐屯、俟斤、阎洪达、颉利发、达干(tarqan)、设(šad),这些官职都可称为匐(bäg)。在此基础上,还稍有改动。那就是设立了外宰相6名、内宰相3名[ii]。这是回鹘内外九部对汗国权力共享的表现。此外还将军队统帅用借自汉语的sänggün(将军)一词命名。同样,tutuq一词也显然来自于汉语的“都督”。
这一时期,武官的设置大大超过文官或曰内政官的设置。这既由于经常性对外战争的需要,也是游牧民族、游牧经济决定的。还有人认为这是因为社会发展处于尚在由奴隶制经济进入封建制经济的初期所带有的不完善的表现。但汗国后期,这种情况有所改变。
公元840年,漠北回鹘汗国被黠戛斯人(qirğiz)攻破,维吾尔人的大批部落举部西迁,其首领的后裔分别建立或参与建立了三个国家。其中,位于西部的喀喇汗汗国(qarahan handaliqi)(840~1230)与其东邻高昌回鹘(qočo uyğur)(860~1284)境内的居民的后裔就是现代维吾尔人。其职官体系也直接影响到了后世维吾尔人国家。在这个过程中,这两个政权的职官制度可谓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
这一时期的喀喇汗王朝,政治上,实际属于突厥诸部贵族联合执政。经济上,由于回鹘西迁而推动大批突厥人开始由草原进入塔里木盆地的绿洲农业区,逐步转入定居生活。文化上,960年之后逐渐形成了以突厥文化为主导又融合了大量的波斯文化及阿拉伯宗教文化的独特的突厥—伊斯兰文化。成为了汗国上下全体居民的共同意识形态。这种社会状况对汗国的职官体系有较大的影响。
喀喇汗王朝职官略表:
机构 |
职官设置 |
皇帝 |
阿尔斯兰可汗(arslan qağan)(后期为博格拉可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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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格拉汗(boğra han)、伊利克汗(ïlik han) |
中央职官 |
宰相、内侍大臣、秘书大臣、财务大臣[iii]、传令官、水利大臣(su baš)、喀普格奇、特勤 |
地方职官 |
首都长官(orduq baš)、总督、伯克(bäg) |
军事职官 |
俟斤、将军、伊难珠 |
这里可明显看出与漠北回鹘汗国时期的不同:文官明显增多;地方职官的固定;最明显的还是
另外,比之同一时期的周边民族以及维吾尔人后世的历史,在喀喇汗王朝时期政府的职官体系内一定已设有专门的宗教官员,但这还需要依靠文献的进一步证明。
需要说明一点的是,就在喀喇汗王朝建立几乎同时,帕米尔以西也由粟特人建立了一些本土王朝。如塔赫尔王朝、萨法尔王朝和萨曼王朝。这些继承古代波斯文化传统的王朝对喀喇汗王朝这样的突厥人国家是有着很多方面影响的,当然也包括其职官体系。但由于资料的缺乏,无法作进一步的考证。
高昌回鹘虽也在这一时期开始走向定居,但这一政权完全是漠北回鹘贵族后裔建立的回鹘人统治的国家,其文化中少有前述喀喇汗王朝文化中的波斯、阿拉伯甚至是其他突厥部落的成分,其职官体系则对此有充分的表现。
高昌回鹘职官略表:
机构 |
职官设置 |
皇帝 |
亦都护(iduqut) |
中央职官 |
宰相9名、枢密使、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太师、御使大夫、上柱国封谯县开国子、监使、判官[v]、于尔奇(ulči)、断事官 |
地方职官 |
于越(üqü)、伯克 |
军事职官 |
左神武军大将军、都督 |
拨开这些比照宋王朝官职译出的官职名称的迷雾,可以看出高昌回鹘的职官体系实际上是漠北回鹘汗国末期职官体系——即突厥传统的延续,同时又是在这一传统的基础上做了一定的调整以适应了其主要臣民为定居居民的新情况。
在几百年的过程中,尽管这两支维吾尔人的各自独立发展,但彼此之间也存在不少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交流。这就为叶尔羌汗国(yäkän hadaliqi)时期(1514~1680),维吾尔职官体系的最后定型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蒙古西征带来的结果,出乎意料的竟是蒙古诸部的突厥化与伊斯兰化。东察合台汗国(šärqiy čağatay handaliqi)后期, 已突厥化的汗族后裔萨亦德建立了叶尔羌汗国。就在这一时期,汗国统一了蒙古斯坦(mongğulistan——今天山以北地区)(汗国后期对其失去有力控制)、维吾尔斯坦(uyğuristan——即原高昌回鹘地区)与向阳地(mangalai suyah——原喀喇汗汗国东部,今塔里木盆地、费尔干那盆地及塔什干地区),三部分地区基本构成了汗国。
这一时期,除了将喀喇汗汗国与高昌回鹘的政治、经济、文化遗产加以继承发展之外,另一个主题就是已被突厥—伊斯兰化的蒙古人由游牧走向定居。
叶尔羌汗国职官略表:
机构 |
职官设置 |
皇帝 |
皇帝(padišaħ)、可汗、汗 |
宫廷职官 |
门下(iškağa)、侍卫长(yatisbägi)、秘书官(bahši)、御膳总管(bakawul)、御用车马官(mirahur)、宫廷近侍(yasawul) |
中央职官 |
宰相(wäzir)、太师(ataliq)、吉拉克亚格拉(kirakyarag)、外务大臣(sighawul)、水利大臣(mirab)、税务大臣(tağarči)、寺产监护官(mutawali) |
司法职官[vi] |
法官(qazi)、大法官(mufti) |
宗教职官 |
纳吉布(naqib) |
地方职官 |
总督(ħakim) |
军事职官 |
ulusbägi、qošbägi、ücbägi、tuğbägi、tawači、埃米尔(ämir)、伯克(bäg) |
从这一略表可以看出,无论是职官体系内的分类还是设官的人数都大大超过了以前任何一个时期。这说明经过1000多年的发展,维吾尔人的职官体系已发展到了比较成熟的阶段(仅现在的了解而言)。
但是此时,喀喇汗王朝曾实行过的
同时,比照同一时期的帕米尔以西、以南地区,这种职官体系是带有普遍性的。这说明,在喀喇汗时期入居绿洲农商区的突厥人已广泛、深入的接受了大量的波斯文化。这应该与“这一地区为何被全面突厥化为‘突厥斯坦’,且一直保持了1000多年”这个问题的原因是一样的,但针对这方面学术界还并不充分,至今还不能给出一个令人满意的结论。
叶尔羌汗国时期,伊斯兰教在维吾尔人社会中的]影响力上升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这与刚皈依伊斯兰教不久的狂热的蒙古统治者之间有很大关系。这在叶尔羌汗国初期表现为设立了宗教人士的专任职官,将宗教人员引入了国家的职官体系之中。而在汗国后期,则表现为宗教上层对汗国政权的严重干预。这一趋势所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叶尔羌汗国后期诸王依靠宗教上层力量争夺汗权并最终导致汗国衰落,断送了维吾尔人的最后一个国家。当然,这也是蒙古后王在叶尔羌汗国职官体系中不设
在维吾尔人最后的一个国家——叶尔羌汗国亡国之后,经过1000多年发展定型的维吾尔职官体系的一些职官还继续保留了100多年。但由于中央职官、军事职官等设置都已不复存在,所以在此之后保留下来的职官体系已很不完整了。本就不再对此后的职官体系加以讨论了。
通观维吾尔职官体系发展的历史,笔者认为,维吾尔的职官体系在其初期、发展、走向成熟的过程中。虽然看上去有较大的变动,但实际上是有轨迹可循的。
漠北回鹘汗国时期,主要是承袭了由阿史那突厥开创的职官体系,同时在军事职官领域还吸收了中国唐王朝的一些职官设置。到了喀喇汗汗国与高昌回鹘并立时期,由于回鹘人走向定居这一历史主题的作用及其带来的文化领域的的迅速发展,维吾尔国家职官体系中的内政官的比例明显增加。如水利大臣这样的主管经济的职官设置自喀喇汗王朝一直延续到叶尔羌汗国灭亡之后,前后达1000年之久[viii]。这说明,伴随着维吾尔—突厥人与原塔里木盆地东伊朗语族诸国居民的融合,维吾尔国家的职官体系也进行了自我调整。此外,突厥诸部联合执政的特征在喀喇汗王朝的职官体系中有很明显的体现。如皇帝的称号“阿尔斯兰汗”用的是葛逻禄部落的标志(arslan:狮子);
参考书目
1. 程溯洛:《唐宋回鹘史论集》,人民出版社,1993。
2. 薛宗正:《突厥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
3. 林 幹:《突厥史》,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8。
4. 尚衍斌:《元代畏兀儿研究》,民族出版社,1999。
5. 魏良弢:《叶尔羌汗国史纲》,黑龙江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
拓和提:《维吾尔历史文化研究》,民族出版社,1995。
[ii] 《新唐书·回鹘传》上。
[iii] 以上四职据《福乐智慧》(qudatğu bilik)。
[iv] 巴尔托尔德:《蒙古入侵时期的突厥斯坦》。
[v] 《宋会要辑稿·蕃夷》四。
[vi] 此类官职由宗教人士专任。
[vii] 维吾尔人宗教用语全部为阿拉伯语、波斯语借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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