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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新疆教育报
5月31日从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获悉,2007年,教育部6所部属师范大学计划在疆招收392名免费师范生,其中汉语言考生271人、民语言考生81人、民考汉考生40人。
据自治区招办负责人介绍,从2007年秋季起,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师范生4年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领取生活费补助;免费师范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10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两年。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按照政策规定,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也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并由学校按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免费师范生可按照学校规定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免费师范生,可被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根据内地高校支援新疆第五次协作计划,2007年,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协作计划招生2196人。其中6所教育部部属师范大学计划招收师范类专业少数民族学生121人。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在6所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学习的少数民族学生预科结束转入本科后,与其他免费师范生同样享受免费师范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