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富学 陈爱峰
(敦煌研究院民族宗教文化研究所 吐鲁番学研究院)
——原刊姜锡东、李华瑞主编《2007年韩中宋辽夏金元史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宋史研究论丛》第9辑),河北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304~337页
摘要:大食与宋朝的贸易是非常繁盛的。北宋时期,大食与宋的朝贡贸易较之唐朝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其突出表现就是贡使贸易商业化气息更浓。到了南宋,大食向宋进贡的次数急剧下降,但这并不意味着双方贸易萎缩了,相反,统治者在严酷的社会现实面前,为维持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巨额军费开支,更加注重发展海外贸易。
有宋一代,来华贸易的大食商人多为资财雄厚者,他们乐善好施,热心公益事业,且有部分商人乐意留居宋朝。大食向宋输出的商品主要有香药、珍宝及犀牛、大象等,其中尤以香药为最;宋朝向大食输出的商品有瓷器、香药等类,而瓷器为其出口的大宗商品。
大食与宋朝贸易的繁荣有多方面的原因,笔者认为宋朝鼓励性的贸易政策对海外贸易的发展产生的影响尤为重要。宋朝政府积极鼓励大食商人来华贸易,并实施了一系列的优惠措施。早在阿拔斯王朝时期,其第二任哈里发为了发展同东方诸国特别是中国的贸易,主动迁都巴格达。10世纪至13世纪在埃及先后兴起的法蒂玛和阿尤布两个王朝,也都十分重视与宋朝的贸易。
关键词:大食 北宋 南宋 贸易 历史 中外关系
一、大食工商业的发展及与唐宋的贸易
“大食”是唐代中国对西亚地区出现的阿拉伯帝国的称呼,音译自波斯语Tazi或Tajik。[①] 此外,北宋初年葱岭一带出现的喀喇汗王朝,在汉文史籍中多称之为“大石”,有时也称之为“大食”。[②] 本文所探讨的“大食”即为前一个意义上的“大食”。
7世纪至8世纪,大食人立国,在“灭波斯,破拂菻”后,“南侵婆罗门并诸国,胜兵至四十万。康、石皆往臣之。其地广万里,东距突骑施,西南属海”。[③] 短短几十年间便成为西临大西洋,东至印度河,地跨亚、非、欧三大洲的庞大封建军事帝国。大食历代统治者一向重视发展手工业和商业贸易,以充国用与享受之资。杜环《经行纪》记载说,当时大食国“四方辐辏,万货丰贱,锦绣珠贝,满于市肆。” [④] 反映了阿拉伯手工业的发展和贸易的兴旺。经济的繁荣,也刺激了大食帝国海外贸易的发展。在政府的鼓励下,阿拉伯商人梯山航海,无远弗至,东至中国,西至欧洲,极大地促进了中西方的经济文化交流。651年大食灭波斯后,控制陆上丝路并取代了昔日波斯的地位,与唐朝交往密切,跃居与中国贸易的首位。大食向唐朝遣使多达40次,[⑤] 当时长安西市成为大食商旅的聚居之地。他们有的在长安久居不返,经商达40多年之久,与中国人通婚繁衍,常在长安、洛阳等地开店列肆,鬻卖酒食、香药。[⑥]
大食帝国存在了600多年(632~1258年),主要有神权共和(632~660年)、倭马亚王朝(661~750年)和阿拔斯王朝(750~1258年)三个时期。其中,阿拔斯王朝(Abbsid,黑衣大食)与宋朝相偕并存了300年,最后都同样被蒙古人的铁蹄踏碎了。
阿拔斯统治者非常重视与中国的贸易,为了便于统治及发展同东方的贸易,于762年迁都巴格达。完成迁都的第二任哈里发说:“这个地方是一个优良的营地,此外还有底格里斯河使我们和像中国那样辽远的国家发生联系……幼发拉底河要以把叙利亚、拉盖及其四周的物产运给我们。”[⑦] 在埃及著名历史学家艾哈迈德·本·阿里·盖勒盖珊迪(al-Qalqashandī, 1355~1418年)所著的《文牍撰修指南 (Subhu al-'A'shā Fī Sinā'ah al-'Inshā)》中,保存了第三任哈里发曼苏尔(Mansur)时期公牍局(Dīwān al-‘Inshā)的一个文书,内容如下:
凡得到此函的、居住在也门、印度、中国、信德等地的商人,即可准备动身前来埃及。他将看到[我们]做的比说得更多,将发现他遇到的忠诚的善行比这些保证更多,将来到一个生命财产能够得到充分保障的国度。[⑧]
文书表达了阿拔斯王朝统治者迫切希望中国等地的商人到其国内经商的事实。正是由于这种政策上的鼓励,才导致了大食海外贸易的兴盛。唐代大食人叶耳古卜(卒于897年)记述说,当时在亚丁建有中国商船(Marakib al-Sin)的码头。元代大食人阿布肥达(1273~1331年)指出:“阿曼是个巨大的城市,该城有一港口,信德、中国、赞吉的海舶皆停泊在那里。”[⑨] 反映了唐至元时期大食海外贸易业的繁盛。10世纪至13世纪在埃及先后兴起的法蒂玛(Fātimid)和阿尤布(Ayyubid)两个王朝,都十分重视贸易的发展。法蒂玛王朝从工商业和贸易中获得巨大的收入,物质财富丰足,国力强盛。
阿拔斯王朝兴盛一时,但到9世纪以后,因战事频仍,很多地区纷纷独立,昔日地跨亚非欧三洲、国力强盛的阿拉伯帝国一蹶不振,势力大衰。1055年,塞尔柱突厥人侵入阿拔斯王朝都城白达(巴格达),阿拔斯王朝之哈里发在政治上被废黜,但仍保持宗教领袖地位,阿拉伯帝国分裂成众多小国,但这些小国仍视巴格达为首都,故《岭外代答》称:“白达国,系大食诸国之京师也。”[⑩] 《宋史·大食传》、《岭外代答》和《诸蕃志》中的大食,其实已成为整个阿拉伯帝国旧域各国的统称,“有国千余所,知名者特数国耳”。 [11] 其中比较著名的有勿巡、陁婆离、俞庐和地、麻啰跋(麻啰拔、麻离拔、麻罗抹)、麻嘉、吉兹尼、眉路骨惇、勿斯离、陁曷、奴发、哑四包闲、罗施美、木俱兰、伽力吉、毗喏耶、伊禄、白达、思莲、白莲、积吉、甘眉、蒲花罗、弼琶罗、勿拔、瓮篱(翁蛮)、记施、弼斯罗等国。其中,白达国对其他各国有象征意义的宗主国身份,故史书中凡以“大食”为名者,在多数情况下指的是白达国。至道元年(995年),大食舶主蒲押陁黎入贡北宋,太宗询问其国情,对云:“与大秦国相邻,为其统属。”[12] 由此可知,这个时候的大食疆域已大为减少,至少有一部分为大秦所统属。
尽管大食帝国出现了上述分裂与衰败情况,却并未影响大食商业的繁荣,大食商人古老的贸易传统并未随着帝国一起衰落。巴格达依旧是“城市居民衢陌民居豪侈,多宝物珍段。”[13] 这里的市场依旧繁荣,“巴格达的码头长好几英里,经常停泊着几百艘各式各样的船只,其中也有中国的大船……市场上除各省的货物外,还有中国的瓷器和丝绸、印度和马来群岛的香料”。[14] 7世纪末到10世纪时,大批阿拉伯人迁移到东非,他们在这里建立很多居民点,逐渐发展为城市。著名的僧祗(Zanzibar)帝国就在此时兴起,《诸蕃志》中出现的“层拔”,《宋史》中的“层檀”,当为Zanzibar的音译,即今之桑给巴尔。僧祗帝国的居民以大食人居多,史载:“其人民皆大食种落,尊大食教度。”[15] 这里的大食居民自古以来都以出海经营作为营生。他们甚至不远万里,来到宋朝进贡、贸易。
二、大食入宋的贡使贸易
北宋建立初年,宋太祖为扬其国威,招徕他国商人进行贸易,遣僧行勤等157人西行印度求取佛经,顺道诏谕沿路诸国向宋进贡。史载:“乾德四年(966年),僧行勤游西域,因赐其王(作者注:大食国王)书以诏怀之。”[16] 开宝元年(968年),大食入贡,由此而拉开了大食与宋交往的序幕,大食入宋的贡使贸易很快兴盛起来。大食与宋朝的贸易,大致可分为两种形式,其一为贡使贸易,其二为普通贸易。这里先说贡使贸易。为了简明起见,笔者根据《宋会要辑稿》蕃夷四、蕃夷七、宋人王应麟撰《玉海》及《宋史》卷490《大食传》所记大食朝贡诸事,制表如下。
时间 |
贡使 |
贡品 |
回赐品 |
备注 |
开宝元年(96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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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使来朝贡 |
开宝四年(971年) |
李诃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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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贡方物 |
开宝四年(97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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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国及占城、闍婆……遣使来上(海路) |
开宝六年(97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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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使来贡方物 |
开宝七年(974年) |
不啰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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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国王诃黎佛 |
开宝八年(974年)十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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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使来贡方物 |
开宝九年(976年) |
蒲希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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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食国王诃黎佛遣使蒲希密 |
太平兴国二年(977年) |
蒲思那、摩诃末、蒲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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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衣、器币、缣帛 |
《宋会要辑稿》蕃夷七列于太平兴国元年 |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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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有朝贡使至 |
雍熙元年(984年) |
国人花茶 |
花锦、越诺、拣香、白龙脑、白沙糖、蔷薇水、琉璃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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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四年(993年) |
李亚勿(副酋长) |
象牙五十株、乳香千八百斤、镔铁七百斤、红丝吉贝一段、五色杂花蕃锦四段、白越诺二段、都爹一琉璃器、无名异一块、蔷薇水百瓶 |
敕书、锦袍、银器、束帛 |
蒲希密在广州,以方物附亚勿来献(海路) |
至道元年(995年) |
蒲押陁黎(舶主),其父蒲希密) |
白龙脑一百两、腽肭脐五十对、龙盐一银合、眼药二十小琉璃瓶、白沙糖三琉璃瓮、千年枣、舶上五味子各六琉璃瓶、舶上褊桃一琉璃瓶、蔷薇水二十琉璃瓶、乳香山子一坐、蕃锦二段、驼毛褥面三段、白越诺三段 |
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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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道三年(997年)二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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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宾同陇国使来朝 |
咸平二年(999年)闰三月 |
蒲押提黎 |
象牙四株,拣香二百斤,千年枣、白沙糖、葡萄各一琉璃瓶,蔷薇四十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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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平二年(999年)六月 |
判官文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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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平三年(1000年)三月 |
舶主陁婆离遣使穆吉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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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2700两、交倚水罐器、金镀银鞍勒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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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平四年(100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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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食入贡 |
咸平六年(1003年)六月 |
婆罗钦三摩尼 |
真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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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王为阿弥 |
景德元年(100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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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遣使来 |
景德元年(1004年)秋 |
蕃客蒲加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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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四年(100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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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 |
又遣使同占城使来(海路) |
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十月 |
舶主陁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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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十月 |
舶主李亚勿遣使麻勿 |
玉圭 |
器币、袍带、银饰绳床、水罐、器械、旗帜、鞍勒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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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 |
归德将军陁罗离 |
缶香、象牙、琥珀、无名异、绣丝、红丝、碧黄锦、细越诺、红驼毛、间金线碧衣、碧白琉璃酒器、蔷薇水、千年枣 |
冠带服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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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祥符九年(1016年)十一月 |
蕃客截沙蒲黎 |
金钱银钱各千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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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禧元年(1017年)五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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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大食国蕃客麻思利等回赐物色,免缘路商税之半。”麻思利等显然也是到京进贡的人。 |
天禧三年(1019年) |
蒲麻勿陁罗(婆)离、副使蒲加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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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写“罗”为“婆” |
天圣元年(1023年) |
瞿来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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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路 |
至和、嘉祐间(1054~106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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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贡方物 |
至和二年(1055年)十月 |
首领蒲沙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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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祐元年(1056年)四月 |
首领蒲沙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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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祐五年(1060年) |
首领蒲沙乙 |
银盒、节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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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宁三年(107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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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瑚、金装山子笔格、龙脑、真乳香、象牙、水晶、琉璃器、锦罽、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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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食国遣使来奉表 |
熙宁四年(1071年) |
层檀国遣使层加尼、那萨 |
真珠、龙脑、乳香、琉璃器、白龙黑龙涎香、猛火油、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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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宁五年(1072年) |
辛毗(《宋史·大食传》与《龙川略志》皆写作押)陁罗 |
真珠、通犀、龙脑、乳香、珊瑚笔格、琉璃水竟精器、龙涎香、蔷薇水、五味子、千年枣、猛火油、白鹦鹉、越诺布、花蕊布、兜罗锦、毯、锦祀、蕃花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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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巡国 |
熙宁六年(1073年) |
(蒲)麻勿 |
真珠、玻璃、金饰寿带、连环辔、臂钩、念珠、龙脑、乳香、象牙、千年枣、琉璃器、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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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食陁婆离 |
熙宁六年(1073年) |
大食俞卢和地国遣罗詵 |
乳香 |
钱2900贯、银2000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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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丰四年(1081年) |
大食层檀国层伽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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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顺郎将 |
元丰六年(108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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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檀国 |
元丰七年(108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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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食国贡方物 |
元丰八年(108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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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食国遣使入贡 |
元祐三年(1088年) |
加力(保顺郎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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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食麻啰拔国遣使入贡 |
元祐四年(108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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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食麻啰拔国进贡方物 |
元祐七年(109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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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贡大食国进奉火浣布 |
绍圣三年(109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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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河兰岷路经略安抚使司言:大食国进奉般次,迷令马斤等赍到表章。(熙州)陆路 |
元符二年(109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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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食国遣使入贡 |
政和年间(1111~11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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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蒙休押伴其使入都 |
政和六年(11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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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食遣使入贡 |
建炎三年(112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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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玉珠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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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路 已至熙州 |
绍兴元年(1131年) |
蒲亚里 |
大象牙209株、大犀35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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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四年(1134年) |
蒲亚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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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所赐钱置大银六百锭、金银器物匹帛 |
被盗(作者以为蒲押里1131年进贡1134年回国) |
乾道三年(1167年) |
乌师点等 |
宝贝、象牙、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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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至占城,为贼所夺 |
乾道四年(116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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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食进贡方物 |
通过上面的列表,不难看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北宋海外贡使贸易繁盛,南宋萧条
从开宝元年(968年)到乾道四年(1168年)的201年间,大食入贡宋朝共计52次,平均每四年就有1次。若只计算北宋一朝,从开宝元年(968年)到政和六年(1116年)的149年间,大食入宋朝贡共有48次,平均每三年就有1次。这比唐朝时期大食入贡的次数要多、频率更高。[17] 但到了南宋,大食入贡次数急剧下降,仅有4次。出现这样的情况绝非历史的偶然,恰与当时复杂的内外形势有着密切的联系。
在北宋、辽、夏长期对峙的格局下,北宋统治者非常注重朝贡的政治、军事意义,而置朝贡的经济利益于其次。北宋神宗说“东南之利,舶商居其一”。[18] 说明当时统治者对朝贡的经济意义是有所认识的,但更重视的是其政治与军事意义,所以宋朝政府对于大食的贡品,不仅“给予免税的优待,而且一般都要‘估价回答’,也就是将这些礼物,由市舶司作价,然后回赠一定数量的物品。而宋朝回赠的物品一般来说都要高于原物的价值”。[19] 此外,还要对朝贡使节封官授爵。即所谓“厚其委积而不计其贡输,假之荣名而不责以烦缛;来则不拒,去则不追;边圉相接,时有侵轶,命将致讨,服则舍之,不黩以武。”[20] 在这种政策的鼓励下,各国贡使纷至沓来,“朝贡不绝”。[21] 庞大的贡使队伍中,不乏借朝贡之名来华贸易的商人,他们在牟取商业利润的同时,还常常获得宋廷优厚的赏赐。真宗末年,开始对先祖以来的好大喜功做法进行变革。大中祥符九年(1016年),在市舶贸易兴盛的广州,当地官员率先提出朝贡贸易的改革方案,得到真宗批准。据《宋会要辑稿》记载,是年七月,“秘书少监知广州陈世卿言:‘海外蕃国贡方物至广州者,自今犀、象、珠贝、拣香、异宝听赍持赴阙,其余辇载重物,望令悉纳州帑估价闻奏,非贡奉物悉收税算,每国使、副、判官各一人,其防援官大食、注辇、三佛齐、阇婆等国勿过二十人;占城、丹流眉、渤尼、古逻、摩迦等国勿过十人,并来往给券、料。广州蕃客有冒代者,罪之。缘赐与所得贸市杂物,则免税算,自余私物不在此例。’从之”。[22] 这条材料表明,宋朝政府已开始通过限制进京贡使人数、严禁蕃商假冒贡使以及削减贡物数量等措施,控制朝贡贸易的规模,而且,除进京所携贡物估值回赐外,其余部分作为商品,纳入市舶管理制度予以征税,不仅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也有利于市舶贸易的良性发展。
至南宋时期,统治者在严酷的社会现实面前,为维持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巨额军费开支,更加注重发展海外贸易。随着时间的推移,市舶贸易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据记载,北宋崇宁元年(1102年)市舶岁收入约110万缗,仅占国家总收入6000余万缗的六十分之一。[23] 而到南宋建炎年间,已跃居国库收入的五分之一。当时,全国财政收入不满千万,而两浙闽广三处市舶司之利即达200万缗。[24] 成为当时政府的主要财政来源之一,故高宗言称“市舶之利,颇助国用”, [25] 职是之故,自高宗以后,历代统治者都努力招徕外国商人入宋贸易。只是在南宋时期,重名不重实的朝贡贸易已降到次要地位了。讲究实际的南宋统治者不仅没有像北宋朝廷那样招徕海外国家朝贡,而且一再采用削减乃至拒收贡物,以及限制贡使进京等做法,进一步压缩朝贡贸易规模,节省政府财政支出。建炎三年(1129年),大食国“遣使奉宝玉珠贝入贡”,高宗谓侍臣曰:“大观、宣和间,茶马之政废,故武备不修,致金人乱华,危亡不绝如线。今复捐数十万缗以易无用之珠玉,曷若惜财以养战士?”遂令官员拒其贡物不纳。[26] 此后,南宋朝廷屡屡颁诏给贡使入境的地方政府,令贡使免赴京城,就地移交贡物,进行交易。有时干脆关闭朝贡大门。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孝宗登极伊始,即颁布诏令:“比年以来,累有外国入贡,太上皇帝冲谦弗受,况朕凉菲,又何以堪!自今诸国有欲朝贡者,令所在州军以理谕遣,毋得以闻”。[27] 凡此种种,皆表明南宋朝廷为形势所迫,摈弃了以往借朝贡以粉饰太平的政治外表,使维持朝贡关系所造成的经济负担有所减轻。南宋后期,朝贡贸易因受冷落而转入萧条。大食向宋朝的进贡正是在上述背景下,由北宋的繁荣期转向南宋的萧条期。
2、贡使多有商人充任
在大食入宋的54次朝贡活动中,国王诃黎佛(Khalif)[28] 遣使到宋朝有2次;国王阿弥(Amir)遣使1次;大食来贡或遣使来贡者29次;舶主来贡者5次(其中李亚勿先为副酋长,后升任舶主);蕃客或国人来贡者4次;首领来贡者3次;层檀国、勿巡国、陁婆离、俞卢和地国、麻啰拔国来贡者8次。在这些朝贡活动中,仅有国王诃黎佛和阿弥先后派遣的3次朝贡使具备真正意义的国使性质,其余差不多都是商人出面做贡使的,商业因素明显。[29] 史载:
天禧元年(1017年)六月,三司言:大食国蕃客麻思利等回,收买到诸杂物色,乞免缘路商税。今看详麻思利等将博买到真珠等,合经明州市舶司抽解外,赴阙进卖。今却作进奉名目,直来上京。其缘路商税不令放免。诏特蠲其半。[30]
蕃客麻思利等人本来就是商人,为了免去沿途商税,特充作进贡使者。尽管宋朝官员已看透了这些商人的伎俩,但政府还是免去了沿途一半的税。另据《宋会要》载:
[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六月二十一日,诏大食勿巡国进奉使辛押陁罗辞归蕃,特赐白马一匹、鞍辔一副。[31]
在这里,辛押陁罗的身份为大食勿巡(Mezoen, 即Sohar,今阿曼东北部苏哈港)国的进奉使者,但实际上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商人。宋人苏辙纂《龙川略志》卷5记载:“蕃商辛押陁罗者,居广州数十年矣,家赀数百万缗。”[32] 此外舶主蒲希密既是一个进奉使者,又是一个商人,因久在宋朝经商,其妻思念过甚,派其儿子到宋朝寻找。由此可见,大食与宋朝间的贡使贸易商业化气息是很浓的,较之唐朝,有较大变化。
3、海陆并通,以海路为盛
唐时,中国大食间的通路,正常的有两条:一条是走陆路,一条是走海路。唐贞元年间(785~805年),宰相贾耽著录中国入四夷路程,就详细地讲到了这两条路。[33] 宋朝与大食间的交通,同样有陆路和海路两条。《宋史》卷490《大食传》载:
先是,其入贡路繇沙州,涉夏国,抵秦州。乾兴初(1022年),赵德明请道其国中,不许。至天圣元年(1023年)来贡,恐为西人钞略,乃诏自今日取海路繇广州至京师。
仁宗天圣元年(1023年),内侍省副都知周文质言:
沙州大食国遣使进奉至阙。缘大食国比来皆汛海,由广州入朝,今取道沙州入京,经历夏州境内,方至渭州。伏虑自今大食止于此路出入,望申旧制,不得于西蕃出入。从之。[34]
有上面两条史料可知,在天圣元年以前,大食入贡北宋也可有陆路到达京城,其路线是由沙州(今甘肃敦煌市)历河西走廊,下渭州(今甘肃平凉市),或经秦州(今甘肃天水市),然后到达汴京(今河南开封市)。后来,北宋为了遏制西夏势力的发展,禁止大食经过西夏境内。周文质所谓的“旧制”,大约是咸平五年(1002)西夏王李继迁攻陷灵州(今宁夏灵武西南)后制定的。但是这个旧制对大食入贡路线的制约并不是十分奏效,天圣元年(1023年),大食又从夏州入宋朝贡,于是,北宋政府不得不重申禁令。禁令的实行无疑会对陆路丝绸之路贸易产生巨大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陆路的完全断绝,因为大食与西夏、辽朝之间也有频繁的贸易,需借道陆路丝绸之路。[35] 大食入贡宋朝还可以经由熙州(今甘肃临洮)而往。绍圣三年(1096年)
大食国进奉般次,迷令马斤等赍到表章。缘近奉旨,于阗国已发般次,未到熙州者,表彰进奉物,令本司于熙州军资库寄纳。今者大食国乞赴阙进贡,领取朝廷指挥。诏依于阗已降指挥。[36]
高宗建炎三年(1129年)
大食国遣使进奉珠玉宝贝等物,已至熙州。[37]
由此可见,大食与宋朝的贸易,尽管越来越依赖于海路,但陆路贸易并未完全终止。大食入贡北宋,途次熙州的历史记载,虽然只有两次,却也显得弥足珍贵,至于那些为数众多的非贡使贸易的大食商人,由于史籍的缺载,无法窥知其入贡路线,但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其中必有一部分商人经由熙州到达宋朝。
在大食入贡宋朝的活动中,大食贡使由海路来到中国的记载屡见不鲜。开宝四年(971年),“本国(大食)及占城、阇婆又致礼物于李煜,煜不敢受,遣使来上,因诏自今勿以为献。”[38] 占城在今越南中南部,阇婆在今爪哇岛。大食贡使与占城、阇婆贡使一道入宋,很显然是要走海路的。在大食入贡宋朝的使节中,有称舶主的,如蒲希密、李亚勿、蒲押陁黎、陁婆离等人。舶主乃一船之长,所以这些舶主充任使节进贡宋朝,必当走海路无疑。史载:“大食在泉之西北,去泉州最远。番舶艰于直达,自泉发船四十余日,至蓝里博易住冬,次年再发,顺风六十余日方至其国。本国所产,多运载与三佛齐贸易,贾转蕃以至中国。”[39] 蓝里也即蓝无里,在今之苏门答腊岛西北端,为三佛齐属国。三佛齐在今苏门答腊岛东南部,“最号大国,有文书,善算……是国正在海南,西至大食尚远,华人诣大食,至三佛齐修船,转易货物,远贾辐辏,故号最盛”。 [40] 无论是大食商人来华,还是宋朝商人去大食,都要经过这里,庶乎可以确认三佛齐为中国与大食贸易的中转站。
三、大食商人在宋朝的贸易活动
大食与宋朝的商业贸易联系,除了上述贡使活动外,更为重要的是二者间的普通贸易。这是因为在贡使贸易中获利的只是大食一方,宋朝则是在做赔本的买卖。而在那些普通民间或政府间的贸易中,宋朝则可以通过收税获得一定的利润,大食通过出卖自己手中的商品,从而赚取利润。双方在这期间的贸易是互惠互利的。况且,贡使贸易毕竟有限,进奉与回赐的物品数量不会太多,都远不能满足双方的需求。
前面已经谈到,大食入宋之贡使,绝大多数都是由商人充当的,其中不乏巨商大贾,如蒲希密、辛毗陁罗、蒲亚里等都是,兹以此三人为例,略作说明。
蒲希密者,最早见于历史记载的身份是大食国王派往宋朝的一个贡使。开宝九年(976年)“四月三十日,大食国王珂黎佛遣使蒲希密来贡方物。”[41] 后来他以舶主即商人的身份向宋朝进贡:“淳化四年(993年),又遣其副酋长李亚勿来献。其国舶主蒲希密至南海,以老病不能诣阙,乃以方物附亚勿来献……进象牙五十株,乳香千八百斤,镔铁七百斤,红丝吉贝一段,五色杂花蕃锦四段,白越诺二段,都爹一琉璃器,无名异一块,蔷薇水百瓶。诏赐希密敕书、锦袍、银器、束帛等以答之。”[42] 蒲希密到了广州,遇见其国副酋长李亚勿,他则以老病为由,把进贡物品交给亚勿进京朝贡,自己呆在广州经商。至道元年(995年),他的儿子蒲押陁黎亦来朝贡,“献白龙脑一百两,腽肭脐五十对,龙盐一银合,眼药二十小琉璃瓶,白沙糖三琉璃瓮,千年枣,舶上五味子各六琉璃瓶,舶上褊桃一琉璃瓶,蔷薇水二十琉璃瓶,乳香山子一坐,蕃锦二段,驼毛褥面三段,白越诺三段。”[43]
蒲希密留在广州五年未归,其子蒲押陁黎至道元年来贡,则蒲希密应该在淳化二年(991年)已经从本国出发,出发的诱因是此前广州蕃长曾“寄书诏谕”。从其进贡物品来看,他应是一个很有实力的商人。
辛毗陁罗曾于熙宁五年(1072年)四月五日作为大食勿巡国贡使向宋朝进贡。史载:“大食勿巡国遣使辛毗陁罗奉表贡真珠、通犀、龙脑、乳香、珊瑚笔格、琉璃水晶器、龙涎香、蔷薇水、五味子、千年枣、猛火油、白鹦鹉、越诺布、花蕊布、兜罗锦、毯、锦祀、蕃花箪。”[44] 从史料记载来看,辛押陁罗是大食勿巡国,即今阿曼人。阿曼位于阿拉伯半岛东南端,自古以来就以造船和航海闻名于世。早在8世纪中叶,著名航海家阿布·奥贝德·阿布杜拉·卡塞姆(Abu Obide Abdullah Qasim)曾沿香料之道远航印度洋,抵达中国广州,成为有文字可查的最早访问中国的阿曼航海家。阿曼巴蒂纳(Batina)海岸上的苏哈(Sohar)港扼守波斯湾通往印度洋的的咽喉,海湾地区和东非沿岸国家的商人差不多都是通过苏哈港将其商品运往中国进行贸易的。因此,直到15世纪,苏哈港一直享有“中国的门户”之称。阿曼商人辛押陁罗的到来,对于宋政府来说是一件很高兴的事,宋神宗对辛押陁罗给于特别的封赐。熙宁五年(1072年)
关于蒲亚里,《宋会要辑稿》记载了这位大食商人的三件事情。第一件事情是向宋朝进贡。绍兴元年(1131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提举广南路市舶张书言上言:
契勘大食使蒲亚里所进大象牙二百九株,大犀三十五株,见收管广州市舶库,象牙各系五十七斤以上,依例每斤估钱二贯六百文,约用本钱五万余贯,数目稍多,难以变转,乞起发一半,将一半就便搭息出卖给还。诏拣选大象牙一百株,犀二十五株,起发赴行在,准备解笏造带宣赐臣僚使用,余从之。[46]
蒲亚里实在是一位有着雄厚资财的犀象商,其进贡物品多的令宋政府难以承受,最后只好允许其进贡其中的一部分。蒲亚里在回国途中,发生了被抢事件。绍兴四年(1134年)七月六日,广南东路提刑司言:
蒲亚里将进贡回赐到钱置大银六百锭及金银器物疋帛,被贼数十人持刃上船杀死蕃牧四人,损伤亚里,尽数劫夺金银等前去。已帖广州火急捕捉外,乞施行诏当职巡尉先次特降一官,开具职位姓名,申枢密院。其盗贼令安抚提刑司督责捕盗,官限一月,需管收获,如限满不获,仰逐司具名闻奏,重行黜责。[47]
大食商人蒲亚里的被抢事件,受到了宋政府的高度关注,限期一个月捉拿到凶手。然而,此次事件并没有损伤到这位商人的元气。但亚里对此次被抢事件仍心有余悸,作者以为很有可能就是这次事件促使亚里决心留在广州,由此引发了他在中国的第三件事情。
绍兴七年(1137年)……闰十月三日,上曰:市舶之利最厚,若措置合宜,所得动以百万计,岂不胜取之于民?朕所以留意于此,庶几可以稍宽民力尔。诏令知广州连南夫条具市舶之弊。南夫奏至,其一项:市舶司全籍蕃商来往贸易。而大商蒲亚里者,既至广州,有右武大夫曾纳利其财,以妹嫁之。亚里因留不归。上今委南夫劝诱亚力归国,往来干运蕃货,故圣谕及之。[48]
蒲亚里惮于海运的险恶,加上在广州又娶一中国妻子,便有心在广州定居下来。此时引起重视海外贸易的高宗皇帝的重视,遂委派广州知州劝诱他归国,以促贩运蕃货。由此可以想见蒲亚里在当时国际贸易上地位的重要。
一般说来,大凡能向宋朝进得起贡的大食商人,均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上面列举的乃为其中之佼佼者。至于那些来华的非贡使贸易的大食商人,亦不乏有雄厚资财者。如蒲啰辛、施那帏、佛莲之属。
蒲啰辛是一位大食香料商人。史载:“绍兴六年(1136年)……
施那帏其人,赵汝适《诸蕃志》有载:“有番商曰施那帏,大食人也。蹻寓泉南,轻财乐施,有西土气息,作丛冢于城外之东南隅,以掩胡贾之遗骸。提举林之奇计其实。”[52]《桯史》对他的描述是:“泉亦有舶獠,曰尸罗围,赀乙于蒲。”[53] 施那帏为Shilave之音译,即《诸蕃志·大食国》中的思莲,或译作撒那威。《苏莱曼东游记》作尸罗围。此之施那帏原系地名而作人名,即尸罗围籍之商人。
佛莲事迹,见于《癸辛杂识》续集下《佛莲家赀》,文载:“泉南有巨贾南蕃回回佛莲者,蒲氏之婿也,其家富甚,凡发海舶八十艘。癸巳岁殂,女少无子,官没其家赀,见在真珠一百三十石,他物称是。省中有榜,许人告首隐、寄债负等。”[54]
从上面几位大食商人简历及其在宋朝的商业活动来看,有以下几个特点。
1、多为资财雄厚者。蒲亚里是一位犀象商,蒲啰辛为香料商人,佛莲一人便拥有80艘商船。
2、由于种种原因,大食商人多有留居中国者。蒲希密在广州五年未归,辛押陁罗居广州数十年,到老方回到大食,施那帏居泉州,巨商佛莲则客死泉州,蒲寿庚更是数代居广州,后与其父迁居泉州。由此可见,大食商人是乐意留在中国经商的,他们或与华人杂居,或聚居一处,而更多的情况下他们是聚居一处的。这种状况在唐朝时已比较盛行,宋沿唐制,为流寓之外商辟专门居住地区,即所谓“蕃坊”,有时也称蕃巷或蕃市,广州泉州皆有。蕃坊有蕃长,是从大食或别的外国人中选出,其职责是“管勾蕃坊公事,专切招邀蕃商入贡,用蕃官为之”。[55] 至于蕃坊里有多少大食人居住,则无从可考。史载:“广州蕃坊……蕃人衣装与华异,饮食与华同……至今,蕃人但不食猪肉而已。又曰:汝必欲食,当自杀自食……至今蕃人,非手刃六畜则不食。”[56] 这里所谓的蕃人,即信仰伊斯兰教的大食人。勿食猪肉食伊斯兰的禁令。《萍洲可谈》卷2《蕃坊蕃商》中径以大食人的风俗习惯来指代所有居住在蕃坊里的外国人习俗,足以从一个侧面证明大食商人在蕃坊中所占居的主导地位。
3、乐善好施,热心公益事业。侨居泉州的大食商人施那帏,“轻财乐施”,修公墓于城东南,使居住在泉州的外国人免受客死他乡而无有归宿之苦。辛押陁罗向宋政府请求捐钱助修广州城,虽未得到宋朝的允许,但其诚意可嘉。
4、政治地位较之唐朝大有提高。唐朝时大食商人虽然也受到重视,但只是授予“郎将”、“中郎将”、“左金吾卫将军”等虚衔,以示笼络。宋朝时,政府对大食商人的这种封赏比唐朝更加频繁,而且有个别大食商人官居要职,最突出的便是蒲寿庚。清人蔡水蒹撰《西山杂志》卷1“蒲厝”条载:
蒲氏盖从五代留从效使蒲华子、蒲有良之占城(今越南归仁),司西洋转运使,波斯人咸嘉为号矣。故自宋元以来,泉郡之蒲氏,名于天南也。蒲厝宋末背叛,蒲寿庚航海居菲,一曰麻逸司(同),一曰蒲端国也。
其中的麻逸司似为“麻逸同“之讹,或称“麻逸冻”,指的是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东南海域勿里冻岛(Belitung Island)。[57] 1998年,在附近海域发现了一条中世纪沉船,其中出水中国瓷器与金银器多达6万余件。这些瓷器的窑口分别为湖南长沙窑、浙江越窑、河北邢窑、河南巩义窑和广东窑系。[58] 蒲寿庚把持泉州提举市舶司三十年,[59] 对提高宋政府的财政收入立下了汗马功劳。入元后,又受到元政府的重视,被授为昭勇大将军、闽广都督兵马招讨使兼提举福建广东市舶。
5、赢利手段的多样化。首先,贡使贸易是大食商人赢利的最有效手段。这是一本万利的买卖,所有进贡的商品均无须纳税,而且,宋政府给于的回赐要远远高于进贡商品的价值。在宋政府没有对各国进贡严格限制之前,大食商人进贡的繁盛程度甚至超过了唐朝。不唯如此,他们在赴京进贡之时,除了进贡商品之外,还可携带商品私下交易。其次,往来于大食与宋朝之间,贩运货物进行贸易。这样的买卖,大食商人需先入市舶司进行“抽解”,即纳一定的进口税,然后由政府进行“博买”,余下的方可在市舶司所在地进行买卖,他们也可以到别的地方出售自己商品,但必须得到宋政府的批准。[60] 再次,一些大食商人由于累世居住在中国,或惮于海运之险恶,干脆在蕃市里开起商店,经营蕃货生意。
四、宋与大食贸易的物色
为了便于对本节问题的论述,作者根据《宋史·外国传》、《诸蕃志》、《岭外代答》等史书,特此制作“诸蕃国物产及向宋进贡之物品”一表,其表如下:
诸蕃国物产及向宋进贡之物品 | ||
大食及大食诸国(麻啰拔、吉兹尼、眉路骨惇、勿斯离、白达、层拔(层檀)[61]、弼琶罗、瓮蛮、记施) |
当地物产 |
入宋贡品 |
象牙、犀角、龙涎、真珠、琉璃、乳香、珊瑚、木香、没药、血竭、阿魏、苏合油、没石子、蔷薇水、金银、碾花上等琉璃、白越诺布、软琉璃、越诺布、金丝锦、五色驼毛段、碾花琉璃、无名异、摩娑石、鲛绡、栀子花、硼砂、间金间丝织锦绮、火浣布、丁香、肉豆蔻、安息香、芦荟、腽肭脐、琉璃、玻璃、砗磲、珊瑚树、猫耳精、黄蜡、织金软锦、驼毛布、兜罗锦、异缎、生金、黄檀香、玳瑁、脑子、金颜香、珠子。 |
象牙、大犀、通犀;乳香、拣香、节香、龙脑、白龙脑、龙涎香、蔷薇水、腽肭脐、无名异、缶香、都爹、药物;真珠、宝玉、珠贝、玉圭、水晶、琥珀、珊瑚、珊瑚笔格、金装山子笔格、玻璃、琉璃器、碧白琉璃酒器、镔铁;蕃锦、花锦、碧黄锦、锦罽、锦祀、五色杂花蕃锦、红丝吉贝、越诺、白越诺、细驼毛褥面、红驼毛、间金线碧衣、绣丝、红丝、花蕊布、兜罗锦、毯、蕃花箪;白沙糖、龙盐、猛火油、眼药、千年枣、五味子、褊桃、葡萄、金钱银钱、银盒、金饰寿带、连环辔、臂钩、念珠、白鹦鹉。 | |
交趾 |
沉香、蓬莱香、生金、银、铁、朱砂、珠、贝、犀、象、翠羽、砗磲、漆、木棉、吉贝。 |
金银七宝装交椅、银盆、犀角、象牙、绢油布、驯犀、象、七宝装金瓶、象齿、金珠、沉水香、翠羽、烏馬、驯象、金银、香物。 |
占城 |
象牙、笺沉速香、黄蜡、乌樠木、白藤、吉贝、花布、丝绞布、白氎箪、孔雀、犀角、红鹦鹉、名香、犀、象、沉香、生香、速暂香、槟榔、苏木、藤箪、贝多叶箪、金银铁锭。 |
通犀带、菩萨石、蔷薇水、猛火油、犀角、象牙、龙脑、香药、孔雀、大食瓶、乳香、玳瑁、沉香、夹笺黄熟香、檀香、山得鸡、胡椒、箪席、驯象、丁香花、豆蔻、笺香、别笺、茴香、槟榔、木香、琉璃珊瑚酒器、丁香、筚澄茄、紫矿。 |
真腊及真腊属国(登流眉也即丹眉流、蒲甘) |
象牙、皙速细香、粗熟香、黄蜡、翠毛、笃耨脑、笃耨瓢、蕃油、姜皮、金颜香、苏木、生丝、绵布、名香、白豆蔻、笺沉速香、紫矿、沉香、黄熟香、生香、紫草。 |
木香、渝錯、胡黄连、紫草、红毯、花布、苏木、象牙。 |
三佛齐及三佛齐属国(单马令、凌牙斯加、佛啰安) |
玳瑁、脑子、沉速暂香、粗熟香、降真香、丁香、檀香、豆蔻、黄蜡、速香、乌樠木、象牙、犀角、速晳香、生香、安息香、沉香、红藤、紫矿、笺沉香、槟榔、椰子。 |
水晶、火油、象牙、乳香、蔷薇水、万岁枣、褊桃、白沙糖、水晶指环、琉璃瓶、珊瑚树、香药、犀角、水晶佛、锦布、真珠、梵夹经、昆仑奴、白金、婆律、薰陆香。 |
阇婆 |
象牙、犀角、真珠、龙脑、玳瑁、檀香、茴香、丁香、豆蔻、荜澄茄、降真香、花箪、蕃剑、胡椒、槟榔、硫磺、红花、苏木、白鹦鹉、杂色绣丝、吉贝、绫布、白豆蔻、肉豆蔻、沉香、金银、薄绢、丝绞。 |
象牙、真珠、绣花销金及绣丝绞、杂色丝绞、吉贝织杂色绞布、檀香、玳瑁、槟榔盘、犀装剑、金银装剑、藤织花箪、白鹦鹉、七宝饰檀香亭子、玳瑁、龙脑、丁香。 |
注辇 |
真珠、象牙、珊瑚、玻璃、槟榔、豆蔻、吉贝布、鹦鹉、千年枣、昆仑梅、婆罗密。 |
真珠衫帽、真珠、象牙、乳香、香药、豌豆珠、麻珠、琉璃大洗盘、白梅花腊、锦花、犀牙、瓶香、蔷薇水、金莲花、木香、阿魏、鹏砂、丁香、龙脑。 |
从大食及大食诸国的物产和贡品来看,可谓品种繁多,物色齐全,大致可分为珍宝、犀象、香药三大类。
珍宝,如真珠、珊瑚、琥珀、琉璃之类皆是。此外,一些特产像蕃锦、花锦、碧黄锦、越诺、白越诺、细驼毛褥面、红驼毛、间金线碧衣、绣丝、红丝、花蕊布、蕃花箪;白沙糖、千年枣、五味子、褊桃、金饰寿带、连环辔、臂钩、念珠等,为了叙述的方便,也归入珍宝之列。但是,这些珍宝特别是特产之类大多数只能作为进贡物品出现,作为大宗的交易商品,有宋一代应以犀象、香药为最。
犀象即犀角和象牙。《诸蕃志》记载:“象牙出大食诸国及真腊、占城二国,以大食者为上,真腊、占城者为下。大食诸国惟麻啰抹最多。”大食所出象牙其特点是株大、端直、洁白、纹理密细,而真腊、占城所出象牙株小色红。至道元年(995年),蒲希密之子蒲押陁黎来宋朝进贡,太宗问及其国特产,得到的答复是“为犀象及香药”[63] 蒲押陁黎并详细叙述了捕捉大象的方法,虽然其进贡物品中并没有犀角与象牙,但此前其父蒲希密曾一次向宋朝进贡象牙五十株,由此可见这个家族应该经营着一定规模犀象生意,但比起南宋初年来中国的大食商人蒲亚里却稍逊一筹。蒲亚里一次就进贡大象牙209株,大犀35株,仅象牙就值钱五万余贯,以致于提举广南路市舶张书言认为数目过多,难以变转。[64] 由此可见,大食商人在中国象牙市场上应占有一定的优势。但这种优势还没有达到独领风骚的地步,据史书记载,交趾、占城、真腊、阇婆、三佛齐、注辇等国皆有所产,且其进贡物品屡有象牙出现。
与犀角和象牙相比,大食的香药则更为宋人所青睐,其中最突出的便是乳香。[65]《诸蕃志》记载:“乳香一名薰陆香,出大食之麻啰拔、施曷、奴发三国深山穷谷中。”[66] 麻啰拔、施曷、奴发三国皆在阿拉伯半岛东南部之哈德拉毛(Hadhramaut)海岸,其中麻啰拔(Mirbat)、施曷(Shehr)自古以盛产乳香闻名于世,有“乳香国”之称。奴发即今之佐法儿(Dufar),为古代阿拉伯的一大香料集市。缘此,大食不乏有经营乳香的巨商,南宋时大食蕃客蒲啰辛一次就贩运乳香值钱三十万缗,南宋政府特补其为承信郎。由于乳香用途的广泛,宋政府对于乳香,常为大量的收买,对于乳香贸易常作特别的奖励。于此,学界多有论述,此不复赘。
在探讨下面问题之前,应先对几种商品的原产地作一简介。
蔷薇水 蔷薇水亦称蔷薇露。波斯语名gulab,阿拉伯语名mawarol,马来语名ager mawar。系采集蔷薇花蒸馏所得之香水。《诸蕃志》记载:“蔷薇水,大食国花露也。”[67] 本书又载记施国:“岁遣骆驼负蔷薇水……等下船,至本国,贩于他国。”[68]
木香 木香一名密香,又称青木香,佛书名矩瑟侘,即梵语名Kustha之对音。马来语名Putchuok,波斯、阿拉伯语名Kust,乃Sanssurealappa之根部有芬芳香味者,可作药用。《诸蕃志》载:“木香出大食麻啰抹国,施曷、奴发亦有之。”[69]
千年枣 千年枣又称万年枣、万岁枣、波斯枣。《经行记·摩鄰国》作鹘莽,《本草拾遗》作无漏子,《本草纲目》作苦鲁麻。因古波斯语名Khurman,鹘莽为其对音,今波斯语名Khurma,苦鲁麻为其对音,即今之称伊拉克海枣,或称椰枣。《诸蕃志》载:“瓮蛮国(即今之阿曼)……土产千年枣甚多。”[70] 大食诸国朝宋的贡品中屡有千年枣出现。
如果我们仔细观察三佛齐与占城的物产及贡品,不难发现其中有大食特有商品的存在,如乳香、蔷薇水、木香、万岁枣等。分析其原因,作者以为这主要是三佛齐与占城的特殊地理位置所致。《岭外代答》载:“三佛齐国,在南海之中,诸蕃水道之要冲也。东自阇婆诸国,西自大食、故临诸国,无不有其境而入中国者。”[71] 据此可知,大食要想到宋朝贸易,必须经过三佛齐。同书另载:“国无所产……番舶过境,有不入其国者,必出师尽杀之,以故其国富犀象、珠璣、香药。”[72]《诸蕃志》亦载:“[三佛齐]土地所产:玳瑁、脑子、沉速暂香、粗熟香、降真香、丁香、豆蔻,外有真珠、乳香、蔷薇水、栀子花、腽肭脐、没药、芦荟、阿魏、木香、苏合油、香牙、珊瑚树、猫儿精、琥珀、蕃布、蕃剑等,皆大食国所产,萃于本国。”[73] 三佛齐是一个大的贸易集散地,大食商人常常将货物运载到三佛齐进行贸易,把其中的一部分商品卖于三佛齐,然后购买本国所没有的商品,前往宋朝进行贸易。而三佛齐亦将从大食商人手中得到的商品贩运到宋朝销售。
大食商人以善于经商而闻名于世,他们所经营的商品受到广泛的关注。东南亚、南亚诸国向宋朝进贡的物品中,屡有大食商品的存在。三佛齐朝宋的贡品中,有万岁枣的出现,作者以为此即是大食之千年枣,三佛齐得到后视之为奇货,为取悦宋朝皇帝,特把它改名为万岁枣。而占城向宋进贡的物品中,赫然有“大食瓶”的出现,既命名为大食瓶,则此瓶为大食商品应八九不离十。不唯如此,占城对大食商品的渴望,有时候竟达到了极端的地步。乾道三年(1167年)占城国王“掠大食国方物遣人来贡,以求封爵,为其国人所诉,诏却之。”[74] 占城国王抢夺大食方物,是为向宋朝求得封爵,由此可见,大食商品在当时占有何等重要的地位。
上面我们讨论了宋朝进口大食商品的情况,那么,宋朝出口到大食的商品又是什么呢?下面,作者将就这一问题略作介绍。
丝绸从汉代开始就是中国出口的大宗商品,中国也因盛产丝绸而名扬天下。但是到了宋代,丝绸的地位逐渐让位于瓷器。在埃及开罗南郊的福斯塔特(Fustat)遗址中,发现的中国陶瓷片约达一万二千片,其中宋代陶瓷碎片占有相当的数量。[75] 靠近苏丹国境的红海沿岸,从10世纪到14世纪有个叫爱扎布(Aidhab)的港口,散布着许多中国陶瓷片,在开罗和爱扎布之间的库塞尔(Quseir)港口,也发现有宋、元时代的中国陶瓷片。此外,在开罗、亚历山大、阿斯旺、努比亚等地也有宋代陶瓷出土。[76] 根据日本学者三上次男的考察,东非沿岸诸国与阿拉伯半岛的红海、阿拉伯海、波斯湾沿岸以及两河流域,均有宋代陶瓷碎片的出土。[77] 当然,这些瓷器不一定都是宋朝商人贩运来的,有一部分很可能是大食商人从宋朝直接带回来的,而更多的则是沿路诸国中转而来。
大食的香药在宋朝享有很大的美誉,而宋朝的香药同样受到大食人的喜爱。阿拉伯医学家伊本·巴伊塔尔(Ibn Al-Baytār)大约生于1197年,卒于1248年,生活年代大致相当于中国的南宋时期。他所著的《药草志(Traite des simples)》一书,记录许多中国的药草,兹选几例,略述于下:
乌头 该书称乌头生长在靠近印度边界的中国土地上,此地叫哈拉希尔(Halāhil),也只有在这里看到,而他处是没有的。
樟属植物 该书称此字波斯语的意思是中国木。还说中国木有几种,一种是真正的中国木,一种叫桂皮,还有一种叫丁香皮。
大黄 该书对大黄解释甚详,虽然书中所引诸家对大黄产地有不同见解,但多数认为质量最好是中国大黄。
麝香 该书对麝香的解释也比较详细,把其分为吐蕃麝香和中国麝香两种,并认为质量好的是吐蕃麝香。原因之一就是中国人往往携带麝香在海上作长途旅行,使麝香暴露在潮湿之中和恶劣气候条件下。
除此之外,《药草志》还记载了产于中国的其它药草,如芦荟、樟脑、檀香、中国王等。[78] 在这些香药中大食人偏爱的算是大黄和麝香了。宋朝的海商正是凭借这些商品打入了中世纪的阿拉伯世界,他们或远涉重洋贩运货物到大食,买卖完毕,然后返回;或留居大食开起店铺,经营中国商品。
随着双方贸易的开展,宋朝的钱币也被输入大食,如沙特阿拉伯卡提夫岛曾发现有北宋的咸平通宝(998~1003年)以及北宋绍圣年间(1094~1097年)、南宋绍定年间(1228~1233年)的铜钱。[79] 绍圣和绍定年间铸造的钱币均有通宝和元宝两种,但发现者的报导非常简略,从中无法得知其详。
五、大食与宋贸易繁盛原因之分析
北宋时,大食向宋朝贡的次数比唐代多,但以唐之繁荣与北宋之积贫积弱相比,大食对北宋如此频繁的贡使贸易,显得与北宋的国力有些不相称。南宋时,大食的贡使贸易衰落下去,但这并未影响到双方贸易的继续发展,而且更趋频繁。到南宋经商的大食商人多拥有雄厚的资产,动辄数以百万计,而且还把持着非洲的优质象牙与阿拉伯地区的香药与宝货,宋朝向海外购进的香料,首要的就是原产于阿拉伯地区的乳香。宋朝对乳香的大量需求,刺激着大食商人甘冒海上航行的危险,不远万里而来,从而导致双方之间的贸易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北宋充满了内忧外患,而海外贸易何以如此发达,个中原因固然很多,但以下几个方面应是基本的。1)北宋时期社会经济的大发展;2)造船技术和航海技术的进步;3)北宋政府鼓励发展对外政策并制订了相应的贸易制度;4)阿拉伯帝国与北宋海外市场的进一步扩大。这四方面又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如果仅从北宋及阿拉伯帝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及航海技术的进步来解释宋代海外贸易的繁荣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深入探讨封建政府贸易政策对海外贸易发展产生的影响。从某一程度上说,这一影响也许比其他物质的条件更为直接。[80] 这是因为,在中国古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航海技术的进步与海外贸易之间没有必然相互体现的关系。整个封建社会的发展,虽然历经起伏,但社会经济一直是向前发展的。宋代虽处于内忧外患的尴尬境地,比不得唐朝天下一统、万国朝宗的升平景象,但同时不能不看到,宋代的社会经济水平无论从哪一个方面讲,都比唐代要高。同样,明清两代的社会经济又超过了宋代,但明代却历经倭寇之难,清代又恰逢西方殖民主义的兴起,外敌的入侵,促使明清二代都奉行闭关锁国的政策,直接导致了海外贸易的萎缩。宋代与明清两代不同的是,宋代祸乱由内陆而生,来自北方的辽、金及西北的西夏不时对宋入侵,使宋政府穷于应付,一方面屈辱地求和纳款,以保相安无事;另一方面,为应付辽、西夏、金的侵扰,要付出庞大的军费开支。为寻求经费的来源,宋政府竭力开展海外贸易,施行了一系列的对外贸易优惠措施。宋朝积极鼓励大食商人来华贸易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
宋朝积极鼓励大食商人来华贸易,并对大食商人给于多种优待。宋真宗咸平元年(998年)八月,大食国王托人在广州“买钟,除纳外,少钱千三百余贯”,宋政府“宜示优恩,特免追收”。[81] 神宗熙宁六年(1073年)十二月十六日,大食“来贡乳香等,诏香依广州价回赐钱二千九百贯,别赐二千两”。[82] 崇宁三年(1104年)广州市舶司向朝廷报告,海外蕃商至广州贸易,听其往返居止,而大食诸国商人请示到其它州贸易。宋徽宗下诏:“凡海舶欲至福建、两浙贩易者,广南舶司给防船兵仗,如诣诸国法。”[83] 大食商人往别州交易的意愿不但得以实现,还由广州市舶司派遣兵船予以保护。
对大食贡使及商人的封官拜爵。北宋时期,宋朝往往对大食贡使采取分封爵位的办法,来鼓励大食向其朝贡。“[开宝]四年(971年),[大食]又贡方物,以其使李诃末为怀化将军,特以金花五色绫纸写官告以赐。”[84] 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宋政府祀汾阴,大食“又遣归德将军陁罗离进缶香、象牙、琥珀、无名异、绣丝、红丝、碧黄锦、细越诺、红驼毛、间金线碧衣、碧白琉璃酒器、蔷薇水、千年枣等。诏令陪位,礼成,并赐冠带服物。”[85] 大食贡使辛押陁罗离称归德将军,显系宋朝皇帝所封。至和(1054~1055年)、嘉祐 (1056~1063年) 年间,大食四贡方物,宋朝为嘉其功德,特赐首领蒲沙乙为武宁司阶。宋朝还授予蒲陀婆离慈为保顺郎将,麻勿为郎将。此外,辛押陁罗还作了广州蕃长一职,大食商人蒲啰辛因一次贩乳香直三十万缗,宋朝特补其为承信郎。南宋时期,大食商人蒲寿庚因世代居住广州,其父时迁居泉州,拥有很强的经济实力,因此提举泉州市舶司三十年。
保护大食商人在华的贸易利益。宋朝法令上禁止对蕃商随意违章抽税。蕃商到港,“除抽解和买,违法抑买者,许蕃商越诉,计赃罪之。”[86] 建炎元年(1127年)规定:“有亏蕃商者,皆重审其罪。”[87] 绍兴十年(1140年),广东权市舶晁公迈因贪利,被大食商人“蒲亚里所诉,诏监察御史祝师龙、大理寺丞王师心往广州劾治”。[88] 政和年间(1111~1117年),横州士曹蔡蒙休押伴大食贡使进京,“沿道故滞留,疆市其香药不偿值。事闻,诏提点刑狱置狱推治,因诏自今蕃夷入贡,并选承务郎以上清干官押伴,按理而行,无故不得过一日,乞取贾市者论以自盗云。”[89] 宋政府的这些措施保障了大食商人的贸易利益,提高了他们来华经商的积极性,从而也保障了宋朝的市舶收入。
保护大食商人在华的财产权。《龙川略志》卷5中记载了一起涉及大食商人辛押陁罗的财产案。内容如下:
广州商有投于户部者,曰:“蕃商辛押陁罗者,居广州数十年矣,家赀数百万缗,本获一童奴,过海遂养为子。陁罗近岁还蕃,为其国主所诛,所养子遂主其家。今有二人在京师,各持数千缗,皆养子所遣也。此于法为户绝,谨以告。”李公择既而为留状,而适在告,郎官谓予曰:“陁罗家赀如此,不可失也。”予呼而讯之曰:“陁罗死蕃国,为有报来广州邪?”曰:“否,传闻耳。”“陁罗养子所生父母、所养父母有在耶?”曰:“无有也。”“法告户绝,必于本州县,汝何故告于户部?”曰:“户部于财赋无所不治。”曰:“此三项皆违法,汝姑伏此三不当,吾贷汝。”其人未服,告之曰:“汝不服,可出诣御史台、尚书省诉之。”其人乃服,并召养子所遗二人,谓之曰:“此本不预汝事,所以召汝者,恐人妄摇撼汝耳。”亦责状遣之。然郎中终以为疑,予晓之曰:“彼所告者,皆法所不许。其所以不诉于广州,而诉于户部者,自知难行,欲假户部之重,以动州县耳。”郎中乃已。[90]
辛押陁罗曾对宋与大食的商贸往来做出了突出贡献,后来年老回国,一些不怀好意的广州商人想趁此机会把他的家产充公。苏辙从宋朝法律的角度出发,驳回了广州商人的恶意请求,维护了大食商人在华的合法权益。此举使来华的大食商人有了很大的安全感。更重要的是由此而在海外产生的良好影响,增长了大食商人来华贸易的热情。
[①] 在我国最早探讨“大食”一词的是清末的历史学家洪钧,他主要汲取了多桑所著《蒙古史》中的研究成果。详见洪钧:《元史译文证补》卷30《旧唐书大食传考证》,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瑞典]多桑著 冯承钧译:《多桑蒙古史》(上册),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107页。
[②] 详见钱伯泉:《大石、黑衣大食、喀喇汗王朝考实》,《民族研究》1995年第1期,第75~82页。
[③] 《新唐书》卷221下《大食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6262页。
[④] [唐]杜佑撰,王文锦等点校:《通典》卷193《边防九·大食》,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第5279页。
[⑤] 大食向唐朝入贡,有说36次,有说37次,但根据张星烺所编《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第707~712页)统计,实应为40次。
[⑥] 杨怀中:《唐代的蕃客》,《伊斯兰教在中国》,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07~138页。
[⑦] [美]希提著,马坚译:《阿拉伯通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129页。
[⑧] 转引自葛铁鹰:《阿拉伯古籍中的中国》(十一),《阿拉伯世界》2004年第3期,第45页。
[⑨] 转引自宋岘:《古代泉州与大食商人》,《泉州港与海上丝绸之路》,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158页。
[⑩] [宋]周去非,杨武泉校注:《岭外代答校注》卷二《外国门上·大食诸国》,北京:中华书局,第100页。
[11] 同上,第99页。
[12] 《宋史》卷490《大食传》,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4120页。
[13] [宋]赵汝适著,杨博文校释:《诸蕃志校释》卷上《志国·白达国》,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110页。
[14] [美]希提著,马坚译:《阿拉伯通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136页。
[15] 《诸蕃志校释》卷上《志国·层拔国》,第100页。
[16] 《宋史》卷490《大食传》,第14118页。
[17] 从唐永徽二年(651)大食首次入贡到唐贞元十四年(798)最后一次入贡的148年间,大食共向唐进贡40次。
[18] 《宋史》卷173《食货志下八·互市舶法》,第4560页。
[19] 陈高华、吴泰:《宋元时期的海外贸易》,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21页。
[20] 《宋史》卷485《夏国传上》,第13981~13982页。
[21] 《宋会要辑稿》蕃夷七之一。
[22] 《宋会要辑稿》蕃夷七之二○。
[23] 白寿彝:《宋时大食商人在中国的活动》,《中国伊斯兰史存稿》,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60页。
[24] [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3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九月条云:“两浙闽广三市舶司,岁抽及和买约可得二百万缗。”[宋]王应麟:《玉海》卷186云:“海舶岁入,象犀珠宝香药之类,皇祐(1049~1054年)中五十四万有余,治平(1064~1067年)中增十万,中兴岁入二百万缗”。
[25] 《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二○。
[26] 《宋史》卷490《大食传》,第14122页。
[27] 《宋史》卷119《宾礼志四》,第2814页。
[28] 诃黎佛(Khalif),也可能不是人名,而是大食国王称号哈里发(Caliph)之异写。参见张星烺:《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第809页。
[29] 白寿彝主编:《中国回回民族史》(上册),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第268页。
[30] 《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三四。
[31] 《宋会要辑稿》蕃夷七之二○。
[32] [宋]苏辙:《龙川略志》卷5《辨人告户绝事》,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28~29页。
[33] 详见《新唐书》卷43下《地理志七下》,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151~1154页。
[34] 《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之九一~九二。
[35] 详见杨富学、陈爱峰:《西夏与丝绸之路的关系——以黑水城出土文献为中心》,《黑水城人文与环境研究——黑水城人文与环境国际学术讨论会文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469~488页;杨富学、陈爱峰:《辽朝与大食帝国关系考论》,《河北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第36~39页。
[36] 《宋会要辑稿》蕃夷七之四二。
[37] 《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之九三。
[38] 《宋史》卷490《大食传》,第14118页。
[39] [宋]赵汝适著,杨博文校释:《诸蕃志校释》卷上《志国·大食国》,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89页。
[40] [宋]朱彧撰,李伟国点校:《萍洲可谈》卷2《三佛齐》,《宋元笔记小说大观》第2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2311页。
[41] 《宋会要辑稿》蕃夷七之五。珂黎佛,《宋史》卷490《大食传》写作诃黎佛。
[42] 《宋史》卷490《大食传》,第14118~14119页。
[43] 《宋史》卷490《大食传》,第14119页。
[44] 《宋会要辑稿》蕃夷七之三二。
[45] 《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之九二。
[46] 《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之九三。
[47] 《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之九三。
[48] 《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二○。
[49] 《宋会要辑稿》蕃夷七之四六。
[50] 《宋史》卷185《食货下七》,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4537~4538页。
[51] 白寿彝主编:《中国回回民族史》(上册),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第262页。
[52] [宋]赵汝适原著,杨博文校释:《诸蕃志校释》卷上《志国·大食国》,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91页。
[53] [宋]岳珂:《桯史》卷11《番禺海獠》,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27页。
[54] [宋]周密著,吴企明点校:《癸辛杂识》续集下《佛莲家赀》,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193页。
[55] [宋]朱彧撰,李伟国点校:《萍洲可谈》卷2《蕃坊蕃商》,《宋元笔记小说大观》第2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2310页。
[56] 同上,第2310页。
[57] 陈佳荣、谢方、陆峻岭:《古代南海地名汇释》,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08页。
[58] 谢明良:《记黑石号(Batu Hitam)沉船中的中国瓷器》,《台湾大学美术史研究集刊》第13期,台北:台湾大学艺术史研究所,2002年,第1~59页。
[59] 《宋史》卷47《瀛国公本纪》景炎元年(1276年)十二月条:“蒲寿庚提举泉州舶司,擅番舶利者三十年”。然而清乾隆《福建通志》卷45本传称,蒲寿庚任提举泉州舶司是在淳祐十年(1250年)至淳祐十二年(1252年)年间,此后直到南宋末年,再没有出现蒲寿庚的名字,说明蒲寿庚实际上只做了三年不足的提举市舶使,这也符合地方官员在任三年一轮换的宋代官制。
[60] 参见陈高华、吴泰:《宋元时期的海外贸易》,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78~83页;漆侠:《宋代经济史》(下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905~912页。
[61] 层檀,《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之九二写作大食层檀。然学界多认为层檀即《诸蕃志》中的层拔国,在今东非洲之桑给巴尔。
[62] 白寿彝主编:《中国回回民族史》(上册),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第272页。
[63] 《宋史》卷490《大食传》,第14120页。
[64] 《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之九三。
[65] 如果我们观察一下交趾、占城、真腊、三佛齐、阇婆诸国物产及贡品,发现这些国家也经营香药生意,其品种主要是沉香类与笃耨香类香药。大食诸国则经营乳香、龙涎、木香、没药、血竭、苏合油、蔷薇水、安息香等。而宋朝对大食的乳香需求量最大,基于此,作者以为“大食的香药则更为宋朝所青睐”。
[66] [宋]赵汝适著 杨博文校释:《诸蕃志校释》卷下《志物·乳香》,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163页。
[67] 《诸蕃志校释》卷下《志物·蔷薇水》,第172页。
[68] 《诸蕃志校释》卷上《志国·记施国》,第108~109页。
[69] 《诸蕃志校释》卷下《志物·木香》, 第194页。
[70] 《诸蕃志校释》卷上《志国·瓮蛮国》,第107页。
[71] [宋]周去非著,杨武泉校注:《岭外代答校注》卷二《外国门上·三佛齐国》,北京:中华书局,第86页。
[72] 《岭外代答校注》卷二《外国门上·三佛齐国》,第86页。
[73] 《诸蕃志校释》卷上《志国·三佛齐国》,第35~36页。
[74] 《宋史》卷489《占城传》,第14086页。
[75] R. H. Pinder-wilson and George T. Scanlon, Glass Finds from Fustat, Journal of Glass Studies, Vol. xv, 1973.
[76] G. W. Murry, Aidhab, The Geographical Journal, Vol. 68, July-December, 1926; Gervase Mathew, Chinese Porcelain in East Africa and on the Coast of South Arabia, Oriental Art New Series, Vol. 11, No. 2, 1956.
[77] [日]三上次男著,李锡经、高喜美译:《陶瓷之路》,北京:文物出版社,1984年,第30~31、44~47页。
[78] 转引自[法]费瑯编,耿昇、穆根来译:《阿拉伯波斯突厥人东方文献辑注》(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254~350页。
[79] [日]三上次男著,李锡经、高喜美译:《陶瓷之路》,北京:文物出版社,1984年,第52页。
[80] 黄纯艳:《宋代海外贸易》,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72页。
[81] 《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之九一。
[82] 《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之九二。
[83] 《宋史》卷186《食货志下八》,第4561页。
[84] 《宋史》卷490《大食传》,第14118页。
[85] 《宋史》卷490《大食传》,第14121页。
[86] 《宋史》卷186《食货志下八》,第4566页。
[87] 《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一二。
[88] [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36绍兴十年(1140年)闰六月癸酉条。
[89] 《宋史》卷490《大食传》,第14121页。
[90] [宋]苏辙撰,俞宗宪点校:《龙川略志》卷5《辨人告户绝事》,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28~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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