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述制定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出发,哈萨克斯坦制定了如下民族政策: 第一,通过各种手段,包括法律制度、政府决定、大众媒体的宣传、司法保证、各种教育使 人们认识到社会和谐,包括民族关系和谐的重要性并从机制上加以保证。例如,哈萨克斯坦 宪法第五 条第3款就明确规定,不许建立旨在挑起社会、种族、民族、宗教仇视的社会组织 ,并禁止 其活动。在宪法第一条第2款中明确保持社会和睦和政治稳定是该国建国的基本原则,这种 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对确保民族关系的和谐,以维护社会稳定的做法是对哈萨克斯坦民族关系 和谐发展 的保证。另外,哈萨克斯坦政府还宣布1997年为“民族和谐年”,旨在进一步唤起人们珍惜 民族团结 的意识。对于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关系方面能发挥重大作用的大众传媒提出如下要求:使 人们尊重宪法;宣传国家的民族政策;及时公正地报道民族冲突的原因,使有关方面能证明 自己的利益;保护民族文化的特点;宣传哈萨克斯坦的爱国主义。要求大众传媒明确宣传国 家的统一和领土不可分割是国家稳定、民族关系和谐、公民权利和自由得到保障的最重要的 条件和保证,使增强各族人民对哈萨克斯坦作为自己祖国的认同感。 第二,以各种方式为哈萨克民族的振兴创造条件。哈萨克斯坦为了确保哈萨克族在国 家中的主体民族地 位,首先,要保证哈萨克人在国家人口中能占多数。为此,除鼓励哈萨克人多生育外,还号 召境外哈萨克人回归,哈萨克斯坦为他们提供生活和生产的条件。独立初期,哈萨克斯坦政 府采取了来者不拒的措施。后来随着国内经济形势的恶化,财力有限,国内失业人数增加, 逐渐比较现实地对 待这 个问题。每年国家规定可以迁返哈萨克斯坦家庭的数字。其次,在国内制定积极推行国语— —哈萨克语的政 策与措施。关于这一点将专门论述,这里不再展开。再次,为树立哈萨克人主体民族地位, 哈萨克斯坦 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文件,如《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人文教育构想》、《形成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历史意识的构想》、《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民族文化教育构想》、《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语言政 策构想》等,并在实践中大力贯彻。 第三,坚决反对在哈萨克斯坦实行联邦制,反对将“民族自决理论”运用于哈萨克斯坦,允 许各民族实行文化自治,但要服从国家总体思想。 独立后曾发生过建立什么样的国家体制的争论。一些俄罗斯人主张建立联邦制,主张 实行 民族自决。哈萨克斯坦政府坚决批驳了民族自决权理论,认为这可能导致民族分立,破坏国 家统一。 但哈萨克斯坦允许各民族建立文化中心。目前哈萨克斯坦已建立一百多个民族文化中心,以 保护和实现每个民 族发展民族文化的要求和愿望。哈萨克斯坦领导人从苏联解体的过程中意识到,联邦制尤其 是以民族 为特征的联邦制,对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的不利一面,因此,坚决反对实行联邦制,在宪 法中明确规定哈萨克斯坦为单一制的国家。 |
关键词:|哈萨克斯坦|民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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