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最近我真的有点迷茫,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可是,在做的过程中出现了太多的问题,让我开始怀疑自己在做的工作到底有多大意义?是不是最适合我的?怎么做才是最好的?
我在做的事情,被称之为“毒品伤害控制”,就是所谓的“公益事业”,简而言之就是给正在吸食毒品的人提供清洁的针具(避免交叉感染疾病)和其他药物的替代(美沙酮),并努力使他们从新回归社会。这么做的原因有二,第一、最新的研究证明:吸毒其实就是药物滥用,是一种长期、反复、复发性脑病,也就是说,它首先是一种精神疾病,其次才是一种犯罪。是需要关怀和治疗的,而不仅仅是强制戒毒和打击。第二,大家都知道,吸毒人群中的艾滋病、肝炎、结核、性病等感染率是比较高的,而健康的活着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是不能因为他们的行为而被剥夺的。所以,必须要干预他们的生活方式,减低毒品对吸毒者的危害。
我的工作内容其实还不能涵盖上诉内容,因为我在一个民间机构工作,鉴于我们的机构性质,我们无法直接进行一些针具交换及美沙酮替代治疗的工作。我的工作更多是注重于在内地的某大城市的维吾尔族吸毒者中发放健康教育材料、转介别人服用美沙酮、志愿性的帮助相关机构发放针具等。而在这一过程中,我接触了很多的其他问题:流浪儿童、盗窃、贩毒等等……
我一直认为一个社会现象的产生一定有更深层的社会原因,当我在我的这些族人中开展工作的这一两年来,更加加深了我的这种观念,我知道这个道理很多人都知道,但我还是要说,当你亲眼看到这些事情的时候所产生的震撼,是我无法笔述的,而我的问题和迷茫也就产生在这里:
1、
2、
其实,想说的还有很多,今天累了,改天再补。
另:写了一通之后觉得:同一个社会现象,站在这里说起来真容易,偶尔批评一下社会真爽,也就是说,只说不做,真好。可我,真的想做一下试一试,哪怕不成功。至少我努力了。
再另:写完之后发现,貌似跑题了……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