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维吾尔族社区交往过程中的家庭濡化教育

2009-03-19 16:56:20 作者:孟志梅 华章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评论][去论坛交流]

[摘 要]本文作者以田野调查资料为基础,运用濡化理论,从教育人类学的角度出发对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藏桂乡维吾尔族社区交往过程中的家庭濡化教育进行了初步探讨,得出维吾尔族乡村家庭教育是一种开放性的、适应性的教育的结论。
  [关键词]乡村 维吾尔族 交往 家庭濡化教育
  
  
  发端于20世纪前后的教育人类学非常重视教育在文化传承中的作用,认为教育最基本的功能是使一个民族或族群的文化,以其特有的方式,在代际间或者同代人之间得到继承并进一步发展。人类学用“文化濡化”来解释这一过程,文化濡化(英文为“enculturation”)是由美国人类学家赫斯科维茨首先在1948年提出的,是指“人类个体适应其文化并学会完成适合其身份与角色的行为的过程”。它是人们在不同时期、不同场所以不同方式适应周围环境的动态过程,主要分家庭濡化、学校濡化和社会濡化三个阶段,其中家庭濡化伴随人的一生。家庭教育作为一种终身教育形式,贯穿于一个人生命的始终,承担着本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责任。可以说,人类学中的家庭教育其实是一种家庭濡化的过程。
  维吾尔族是中国境内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少数民族之一,受特殊的地理环境、历史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维吾尔族比较完整地继承了自己民族独有的个性特征,而在这一过程中,维吾尔族的家庭教育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笔者运用参与观察、深入访谈、网络调查等田野调查方法,于2004年夏天对和田地区皮山县藏桂乡进行了为期50天的田野调查,本文将以此次获得的田野调查资料为基础,运用濡化理论,主要从人类学特别是教育人类学的角度出发对新疆乡村维吾尔族社区交往过程中的家庭濡化教育的内容及特点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社区交往过程中家庭濡化教育的内容
  
  社区是指“以一定地理区域为基础的社会群体”,社区内部的成员之间不仅具有某些方面的共同特征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强烈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而且,人们之间存在着复杂的交往关系。正确处理这种人际交往关系是保证成员之间和平共处的基础。因此,在社区关系的处理过程中对子女进行相应的教育是维吾尔族家庭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
  藏桂乡位于和田地区皮山县政府驻地东67公里,地处坡斯喀河流域扇形绿洲带,四周被沙漠戈壁环绕。在艰苦的生存条件下,藏桂乡的维吾尔族逐渐形成了为众人所接受并付诸以行动的道德行为规范。他们非常重视邻里之间的关系,人们把互帮互助、乐善好施作为评价个人社会道德水平的重要标准,而且将这些灌输给子女。在社区内部交往过程中,他们主要遵循以下几种原则:
  (一)互惠原则
  由于所处的自然地理环境非常恶劣,藏桂乡成员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增强,互相帮助更使这种依赖性稳固下来。但人们也需要一种对相互均有利的方式来更好地处理他们之间的关系,所以,互惠原则成为藏桂乡维吾尔族家庭之间相互帮助的基础。这种互惠原则体现在他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以“打馕”为例,打馕对于各家的女主人来说是一件比较耗时耗力的事情,所以邻居之间,女主人们常常会相约到一家去打馕,一边慢慢悠悠地打馕,一边高高兴兴地聊天(打馕过程中的聊天常常是维吾尔族妇女获得外界信息的一种方法手段),一边津津有味地吃着刚刚打出来的热馕,孩子们有的跟在母亲的身边帮忙,有的和邻居家的孩子去玩。通常情况下,打一次馕要用去一下午的时间,等到日落西山,帮忙的人拿着女主人送的馕带着自己的孩子一个个地散去。女主人们在这一过程中各得其所,孩子们跟着妈妈们享受着这一过程。
  此外,两家之间轮流做饭吃也是互惠的一种表现形式。邻居之间每隔一星期或半个月,一家人(除了男主人)会到另一家去吃饭,两家的女主人一起边做饭,边聊天,大一点的女孩子们在一边帮助妈妈们做饭,其他的则一起打闹玩耍,到吃饭时才能被妈妈们叫回,女主人总是最后吃饭,而且还要分别给两家的男主人将饭留好,因为男主人不会参加这种轮流做饭的活动。
  可见,在日常生活中,在互惠原则的基础上,家庭之间礼尚往来,不仅给各自带来了方便而且增进了邻居之间的感情。
  (二)互助的原则
  互惠是在短时间内使双方都获得利益,但在实际生活中,并不是每一件事都能很快地使双方获利,所以在特殊的情况下,人们之间的相互帮助并不考虑自己是否会有即得利益或及时的回报,这些特殊情况主要包括婚丧嫁娶等。例如,一家女主人在晚上去世,第二天一大早周围的邻居亲戚都到这家帮忙(通常,男性在清晨已经去帮助送埋体,女性则在第二天清晨直接去死者的家),人们安慰家属,个别亲属邻居给家属做一些吃的,但人们仅仅是去慰问家属,不会在死者的家里吃饭,当地人解释道“家里的人去世了,都很伤心,没有心情做饭,所以,我们要给他们做饭,让他们有体力去面对这不幸的事情。”按照当地的习俗,死者去世三天后,家属应该举行“乃孜尔”,宴请所有帮助过他们的人,但如果因为经济困难的原因不能在三天后宴请帮助过他们的邻居和亲戚朋友,人们也不会因此而拒绝对他们的帮助。
  (三)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建立在互惠原则的基础之上,这里的公平并不是仅仅强调经济利益的公平,它往往通过其它的物质赠予使邻里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
  个案1:围绕买地皮盖房子而发生的事情
  古丽家本来打算在巴扎上买一块地皮盖房子,但巴扎上没有地皮了,他们家以前的老院子面积太小,所以,古丽的爸爸按市场价买了邻居家一米宽、七米长的住房用地。邻居看上了古丽家的两只小鸡,一年后的一天早晨,古丽的父母便让她把那两只鸡送给了邻居家,以感谢他们将住房用地卖给了自己家。
  孩子们在这一过程中承担了抓鸡和送鸡的作,并把这一系列行为当成是理所当然的。
  (四)助老扶孤的原则
  藏桂乡维吾尔族在遵循以上三种原则的同时,对孤寡老人和的孤儿也给予一定的照顾和帮助,而伊斯兰教的相关规定又使得这种行为表现得更加突出,维吾尔族称其为“zakat”。所谓“zakat”就是指在每年七月底小麦成熟和十一月底玉米成熟时,人们会把收成的10%—20%拿出来分散给孤儿、孤寡老人或体弱病残的人。除此之外,日常生活中,人们也会给别人力所能及的帮助。特别是对孤儿,年长者还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着道德教育以及其它方面教育的义务和责任。例如:
个案2:藏桂乡五大队有一对兄妹,哥哥五岁时(妹妹还不到两岁)爸爸去世,妈妈患有精神病并于2002年去世。他们从小靠“zakat”生活,二人经常帮助邻居和亲戚家干活并在邻居和亲戚家里吃饭,每到肉孜节或其它节日时,他们也会去邻居和亲戚家里过节。2002年的肉孜节时,他们去了亲戚家,妹妹很不懂礼貌,还当着亲戚朋友的面说脏话,亲戚便打了她一耳光,哥哥知道这件事后,不仅没有生气而且还感谢亲戚帮他教育了自己的妹妹。
  
  二、家庭濡化教育的特点
  
  父母们在严格遵守以上交往原则的同时,也对孩子们进行了相应的濡化教育,其特点如下:
  (一)“身教”重于“言教”
  在藏桂乡,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渗透到了日常生活行为中的点点滴滴。父母是当地传统习俗的忠实执行者,孩子们则主要通过观察其父母及其他长辈们的行为习得这些习俗。在习得的过程中,儿童更多是扮演学习者的角色,跟着父母主动参与社区关系的处理,他们不需要问为什么这样、为什么那样,因为祖祖辈辈都是那样去做的。
  (二)儿童个人行为规范的养成多是无意识的
  
  在日常交往过程中,父母很少强迫自己的孩子去学习那些繁琐的礼仪习俗,孩子们经常是在无意识的耳濡目染中学会怎样去与人交往。例如,尊敬老人是藏桂乡维吾尔族日常礼仪的一个重要内容。对老人的尊敬反映在生活的各个方面:见了老人,青年男子一定要将右手放在胸前身体向前微躬,女子则只需要将两臂下垂身体向前微躬;年轻人决不能在老人面前抽烟喝酒等等。长辈并没有刻意地教他们那样去做,但谁都会那样去做。
  (三)教育的实施者和接受者并不局限于一个家庭单位内部
  藏桂乡的人们很重视邻里之间的关系,日常生活中的很多事情都是邻居们一起完成的,在这一过程中,长辈们不分彼此,对孩子们都承担着濡化教育的责任,家庭教育扩大到了几个家庭之间。
  
  三、结语

  
  通过以上对藏桂乡社区内部交往过程中的家庭濡化教育的内容和特点的论述,笔者得出以下结论:
  (一)藏桂乡的维吾尔族家庭在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中却有着比较开放的濡化教育
  藏桂乡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自古以来就处于相对封闭的环境之中,交通闭塞,现在虽然有公共汽车和私人摩托,但数量有限,生活中仍然多以驴车和马车等交通工具为主,网络电视信息的接收受到经济和技术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以电视接收频道为例,到2004年为止,全乡只有新疆一套、二套和三套三个频道(巴扎上有时会有中央一套)。可以说,在地理位置上,藏桂乡处于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之中。然而,在这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维吾尔族的父母非常重视人际关系,他们鼓励孩子们多与周围的人群接触,从而将对孩子的教育推向更大的范围,使维吾尔族的儿童教育成为整个社区共同关注的问题。所以,在这种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家庭濡化教育却具有开放性的特点。
  (二)藏桂乡的家庭教育是一种主动适应性的濡化教育
  根据文化濡化理论的相关内容,我们知道,人从出生就开始进入文化濡化的过程,人的一生要经历家庭濡化、学校濡化和社会濡化三个阶段。在家庭濡化过程中,儿童对于本民族传统文化的习得更多是在一种无意识状态下进行的,他们对当地习惯的遵循体现在对父母和其他长者行为的观察、模仿。藏桂乡维吾尔族的家庭教育中,孩子们是其所在文化中的一分子,从出生那一刻开始,他们便通过接触、观察和模仿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接受并适应了这种文化。这种文化经历了很长的历史,已经成为当地人自觉遵守和维护的行为规范,而不是被强加在某一个人的身上。
  
  [参考文献]

  [1]崔延虎:《濡化与民族教育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
  [2]冯增俊:《教育人类学》,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版。
  [3]孙秋云主编:《文化人类学教程》,北京:民族出版社2004年版。
  [4]《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1年版。
  [5]徐愫著:《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
  [6]皮山县地名普查办公室编:《皮山县地区普查资料汇编(下)》1985年8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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