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流浪儿童犯罪问题的唯一特点就是, 幕后的真正的犯罪人不直接参加犯罪,使未成年人进行偷窃活动,孩子被抓了,由于语言不通,等各种原因,无法给警方提供有利的证据来抓获幕后的大人. 也由于,孩子因为被幕后人暴力威胁过,也因为处于害怕,不会把真实情况告诉警察. 幕后犯罪嫌疑人钻了法律空子,使用未成年人犯罪,孩子被抓了,也因为年龄不够,或者偷窃数目不大而被释放/
新疆流浪儿童犯罪是个特殊的团伙性质的犯罪,要想根除此类犯罪,我觉得我们也得利用特殊的手段. 要按正常的法律程序来办这样的案子,由于上述一些原因,无法去抓获幕后的犯罪嫌疑人,就算抓到了,也因为法律上的一些规定,无法惩处或者无法严厉打击.
那么,我们是否该用一些特殊的手段,来一次类似于84年代的那种全国性的"严打"活动? 组织专门力量,组织一个专门打击这些人的团队,结合全国各国公安部门,一起严厉打击这类犯罪,只要是抓到了,就进行比平时更严厉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