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大政协两会即将开幕之际,一百多名学者、教授和律师和公民联名向中国人大常委会发出公开信,呼吁尽快批准中国加入该国政府已签署多年的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这封公开信上签名的人士表示,政府是否履行这项人权公约对每个人的权利都至关重要,不知是何原因使全国人大迟迟未能批准中国加入这项既符合中国宪法又符合普世价值的国际公约,让中国的国际形象长期受损。
中国政府1998年10月5日在联合国签署了该公约,并多次宣布要实施这一公约,但由于该公约一些条款和中国法律有矛盾之处(比如关于死刑的适用范围,公约规定的死刑范围并不包括经济和政治犯人,而中国刑法(1997年)则规定68种罪行适用死刑,其中许多是经济和财产犯罪。)到了2008年3月两会期间,总理温家宝在记者会上说,中国是法治国家,并承诺尽快施行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这封写给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公开信是由来自中国各地的一百多各界人士联名发出的,其中有茅于轼、于建嵘、任志强、梁文道等社会名人,有戴晴、许志永、王力雄、冉云飞、笑蜀、何培蓉等公共知识分子,有浦志强、周泽、刘巍等维权律师,有在广东的郭飞雄(本名杨茂东)和目前在美国纽约的王雪臻等人权活动人士,还有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鸣、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北京大学教授贺卫方、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展江和北京电影学院教授崔卫平等知名学者。
*公开信:诉求与中共目标相符*
这封公开信提出的首要原因是,包含这项国际公约的国际人权宪章对于人类基本人权的申明、确立和规范,符合中国政府和中国共产党一贯强调的立国与立宪的宗旨。公开信还提到中国共产党在1949年建政前在人权和宪政等方面制定的文件以及为争取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所作的努力。
公开信指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又被公认为是“当代得到普遍接受的最低人权标准的最权威表达”。该公约所确认的各项基本人权,作为第一代人权,具有更为根本的重要地位。公开信说,18世纪末以来,这些权利作为人类近现代宪政革命的可贵制度成果,已经成为大多数民族国家的宪法中不可或缺的基础性规定,它们代表了人类对于权利、自由和尊严的普遍诉求。
公开信对中国制定的以人权为主题的规划《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表示肯定,要求中国人大常委会尽快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兑现中国政府的庄重承诺,满足中国人民的美好心愿,并展现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世界大国的风范。
*茅于轼:久拖不批未知何故*
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创办人茅于轼对美国之音表示,中国人民代表大会至今没有批准加入政府早已签署的国际公约,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这的确有损中国的国际形象,希望新一届政府能尽早获得批准加入这项国际公约。
他说:“中国政府已经老早就签约了。但是法律上没同意,没通过。这些事已经十好几年了,过去这十几年有过多次建议人大讨论这件事。但是,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始终没通过。中国现在新的领导上台了,也是个机会,所以我们再次提出这个事来。”
*崔卫平:公民建言时机已到*
北京电影学院的崔卫平教授对美国之音表示,近年来中国公民的人权意识显著提高,因此她认为公民建议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时机到了。
她说:“马上要开人大了。在这之前提出这个问题来,想要解决这个问题肯定是个时机嘛。我觉得,不仅是面临时机的问题。再一个,从一个更深的背景来说,我觉得,这些年来,人们对于人权的意识大为提高,自觉的意识大为增长,而显然中国的状况不能够满足人们的期待。”
崔卫平指出,在公开信上签名的人当中有很多是体制内人士,参与这项活动的人并非都是异议人士或人权活动人士。她表示,这次人大开会能否通过批准被搁置多年的加入这项国际公约的议案,还很难说,但是如果期待这个结果的话,就要为这个结果去一步一步的努力。
*茅于轼:要公民权人人有份*
茅于轼表示,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是关系到每个人的大事,不论是薄熙来还是刘晓波,人人有份。
他说:“主要是中国老百姓的基本人权得不到保障。这是最主要的问题。或者说,政府可以滥用权力来欺负老百姓。比如讲,薄熙来的案子就是一个例子。没有法律保护,中国老百姓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当然也包括刘晓波和刘霞的问题。所以,这件事是挺大的一件事,对于每个中国人都有关系。”
1998中国政府签署了1966年生效的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完成了这个公约在中国发生国际法法律效力的第一步。此后,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问题上一直拖而不议或议而不决,没有下文,引起国内和国际广泛关注。
来源:美国之音 记者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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