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关于保护人权维护者的指导方针

时间:2013/02/24 栏目:人权 编辑:admin 字体:

德国和欧盟积极推动加强对人权维护者的保护。为确保这种保护的长期有效性,欧盟制定了相应的指导方针。

(© dpa // picture alliance)

为改善欧盟在支持和保护人权维护者方面针对第三国的长期行动,欧盟外长总务理事会在2004年6月14日通过了欧盟有关保护人权维护者的指导方针。

该指导方针得到了德国的明确支持。指导方针中提出的部分任务包括:欧盟成员国的驻外代表机构与人权维护者建立和保持系统的联络,由驻外代表机构定期汇报东道国人权维护者的处境,通过具体行动和对人权维护网络的支持向他们提供帮助,在欧盟对外政策的一切领域普遍对人权维护者的境况给予关注(“主流化”)。该指导方针于2008年得到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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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欧盟指导方针在地方层面上的执行,欧盟理事会在德国担任主席国期间要求成员国在124个东道国的驻外代表机构与当地的欧盟伙伴合作,汇报人权维护者的境况并针对当地情况研究制定对其提供保护的策略。此外还要求代表机构中的对话伙伴通过举行年度会晤与人权人士保持联系。

 

来源:德国驻华使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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