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学校发“法律规定通知书” 禁止学生参与宗教活动

时间:2013/02/10 栏目:宗教自由, 新疆观察 编辑:admin 字体:

维吾尔在线讯 (通讯员 Awat) 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县萨木玉孜乡克其克布拉克小学发布《告家长教师学生不准参加宗教活动的法律规定通知书》,禁止学生参与宗教活动。

该“法律规定通知书” 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工作重点》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强调“严禁杜绝学生参与经文班学习,参加各类听经讲经活动、封斋等行为。”

有分析指出,这看似是在按法律办事,实际上是让土政策披上法律的外衣。而当局在维吾尔自治区一些限制宗教的做法恰恰就是违反了《宪法》的相关规定。

在维吾尔自治区,对宗教的控制和打压一直很严厉,针对维吾尔人穿着、男士留胡须、女士带头巾、斋月期间封斋等自由的限制事件经常发生。最近,当局又加强对维吾尔自治区青少年参与宗教活动查处力度,不仅加强了对在校维吾尔青少年的洗脑教育,还采取了要求学生签订不参与宗教活动承诺书等强制手段。

据了解,因在维吾尔自治区的高压政策下无法在清真寺和家庭学习宗教知识,一些维吾尔维吾尔妇女利用冬闲时期到内地学习宗教知识。

当局对维吾尔人宗教信仰的限制一直以来都在遭到维吾尔人的强烈不满。维吾尔学者,维吾尔在线创始人伊力哈木·土赫提曾警告称,这些限制促使维吾尔人对当局不满情绪的增长,进而可能会导致一系列反弹和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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