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

时间:2006/02/15 栏目:法律 编辑:admin 字体:

作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

(发布时期:1996-12-13)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贯彻落实《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加强我区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维护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个人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理顺关系,明确责任和程序,使社会力量办学健康发展,走上规范化轨道,现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试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遵照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维护举办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其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教育法》和《职业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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