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言行规范“七不准” 见证新疆当局蛮横无理

时间:2013/02/04 栏目:微博新疆, 新疆观察 编辑:admin 字体:

维吾尔在线讯 (通讯员 Anostaf)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部门制定的"学生言行规范七不准"在网上曝光。

该学生规范内容包括:一、不准拒绝接受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二、不准信教和参加宗教活动;三、不准穿戴有宗教色彩的服饰;四、不准传阅非法读物或宗教宣传品;五、不准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六、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话;七、不准参与民族分裂主义活动。

据了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各学校要求学生背诵该规范的内容并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该学生规范在网上曝光后,遭网友们质疑和谴责。网友们的质疑和谴责集中在该规范的前四条内容,认为该规范违背宪法,此举见证了新疆当局的蛮横无理。

@绿旗飘飘第二:无法无天的土政策!

@Saeed_Deen: 一直都听说,第一次亲眼看见。

@击枻长歌: 前四条很霸道,也很无奈。

@兰光312:时间进入了21世纪,而新疆的有些当权者的思维仍然停留在上世纪60年代的文革时期,他们想采取强制措施对学生洗脑,是对国法的恣意践踏、对人权的粗暴干涉。那样的人是怎么当上人民的公仆的???

@冷口鸱枭:我们那些“可爱”的“马克思主义”者们,请你们读一读列宁的《论工人政党对宗教的态度》好吗?“社会民主党认为宗教对于国家来说是私人的事情,但是对于社会民主党本身,对于马克思主义,对于工人政党来说决不是私人的事情。”你们的那些规定还是给GCD员去规定吧,用来对付普通的群众是无聊的、错误的。

@sksk9898:这种学生规范难道说高于宪法吗?

@京味老顽童:法外之地呀?

@兰光312: 少数民族地方的干部自己践踏、破坏法律,却要少数民族遵守法律,岂不是用自己的巴掌扇自己的嘴?

@良心维权者:新疆,你知道吗?《宪法》中已经没有无神论宣传的自由!你这是违宪“宣教”!

@牛羊上山: 赤裸裸的法盲,把宪法放哪里了??

@口碑哥:显然立下这些规定的人已经违反了第五、六、七条……

@拈花即语: 到底要不要宪法?

@经兰古诵:弘扬主旋律,洗脑从娃娃抓起

@我疼痛的青春: 这种公然违背和牺牲宪法精神的民族政策就像是挂羊头卖狗肉,对宪法的权威提出质疑。政府出台的政策无视宪法的存在,那么跟黑帮组织有何区别。

@冷口鸱枭: 比左宗棠还厉害!

@兰光312:以权压人,决不能取信于民,只能增加人民深深的厌恶,结果适得其反。

@民考汉大哥:请问新疆官员:你们应遵守宪法,还是宪法起草委员会应该根据如图前两条规定修改国家允许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条文?谁给你们幕后撑腰,竟敢公然挑衅宪法?难道你们是法盲,不是法盲怎么会藐视国法,地方小法与国家大法明显在唱反调?你们是怎样通过考核获得职权冠冕堂皇登上大雅之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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