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籍流浪儿童幕后“黑链”调查

时间:2012/09/25 栏目:关注流浪儿童 编辑:admin 字体:

摘要:在内地的新疆籍流浪儿童的规模与辐射面在扩大,与此同时,拐骗新疆籍未成年人的犯罪团伙的组织形式及犯罪手段也在升级。

作者: 萧遥 金亮 张送萍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2011-05-03

尽管从4月开始解救送返被拐骗儿童行动的持续让吐尔文江感到欣慰,但是他最近一次的访谈调研结果仍然让他痛心不已。

吐尔文江是新疆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的研究员,今年3月底至4月初,他对80名新疆流浪儿童进行了“一对一”的访谈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在他看来,与十年前相比,有些问题甚至有所加剧。

“很多东西虽然隔了十年了,看上去就像昨天的事情一样。”吐尔文江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说。

吐尔文江所提及的“问题加剧”,是指他在调研中发现,在内地的新疆籍流浪儿童的规模与辐射面在扩大,与此同时,拐骗新疆籍未成年人的犯罪团伙的组织形式及犯罪手段也在升级。

渗入二三线城市

“流出地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变化,但是,流入地已经不仅仅是京、沪、广、深等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辐射渗入的趋势也更加明显。”比之10年前他曾参与的另一项关于新疆籍流浪儿童调研,吐尔文江说。

新疆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李晓霞向本报记者介绍10年前上述调研课题时透露,当时调研人员访问了很多人,包括流浪儿童、儿童家长、群众、遣送站的管理者、公安人员,方方面面,包括内地城市和本地城市,流出地和流入地都进行了广泛调查。

而据吐尔文江介绍,在流浪儿童向二三线城市渗入同时,与10年前调研参照,作为新疆籍流浪儿童的主要流出地并未发生变化,依然为南疆地区的喀什、和田、阿克苏等地区。

“像东南沿海的苏州、常州、青岛、厦门等等,它们不是省会城市,但经济比较发达,中部就是武汉、成都、重庆等城市,我在进行访谈时,有从内地送返回来的孩子说自己就曾到过五六个城市。” 吐尔文江说。

虽然对于流浪儿童的统计,由于其隐蔽性等因素干扰,一直并没有精确的数据,但是吐尔文江参与的调研所估算的结果显示,在过去10年,新疆籍流浪儿童的数量成倍增长。

吐尔文江表示,根据最新的调研结果,目前全国新疆籍流浪儿童的规模可能已达到3万~5万人。而他们10年前提交的调研报告中,这一数目的规模为3000~6000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救助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孙海宇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表示,全疆各级救助管理站每年救助的流浪儿童将近3000人,他们大多是被诱拐离家的。

“现在我们每年救助回来的是3000人,如果按照这个数字,乘以5年,就是15000人,那么我们实际上可以看到,现在救助回来的只是我们在内地流浪儿童的一部分。”吐尔文江说。“如果按照50%推算的话,我们预计3万这个数字完全是靠得住的,这也说明问题在加剧,是很惊人的,解决这个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十多年来,我一直持续关注新疆流浪儿童的问题,这次张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宣布要接回所有新疆籍儿童,在维吾尔族中引起很大反响,大家都觉得政府应该解决这个问题。” 吐尔文江告诉本报记者。

“目前解决这个问题的行动力度,各项举措出台的及时性,确实都出乎我们意料。”吐尔文江说。

且数量翻倍

手段升级与组织化的幕后“黑手”

“我们调研时就发现诱拐流浪儿童的犯罪分子组织化程度很高,不会因为政府的打拐行动,或者一个专项整治行动,新疆流浪儿童问题就解决了。因为他们是流动性的,如果大城市打拐他们就跑到周边中小城市了。”李晓霞说。

“现在这些犯罪团伙的组织形式,逐步在升级,已经从以前比较零散的个体式变成一个团伙或集团式。”吐尔文江说,“不同团伙之间还有明显的地域划分,为了争夺地盘经常发生火并,发生内讧。”

“现在他们对孩子的控制已经不是以前单纯的打骂,还有利诱。比如每天你的偷窃定额完成了以后,你超额完成的部分是有奖金的。” 吐尔文江进一步称,“在我们这次调查中间,有个孩子说,曾经一次一个偷来的包里面有8万块钱,这个犯罪分子,后面控制他的那个人,直接就给他撂了一万块钱作为奖励。”

“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新疆特别是南疆地区,很多相对贫困家庭的孩子对现代城市生活的向往,使得这种孩子容易被诱拐。”李晓霞谈及流浪儿童问题成因如是说。

“当然,我们通过这一次调研发现,成因与十年前差别并不是很大,贫困仍然是一个非常主要的因素。”吐尔文江说,“包括我们对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认知,东南沿海发达地区的生活方式、经济发展的现状,对于边疆、偏远地区还是有很大吸引力的。”

李晓霞表示,由于被诱拐的新疆籍儿童已经被“蛇头”、“贼头”训练了一些反侦察措施,比如通过自残、伪装语言不通等方式来规避,这也为内地公安部门救助和打击拐卖骗犯罪增加了难度。

探究反复流浪源头

在吐尔文江看来,无论是犯罪分子组织化程度的提高,还是地区贫困差距所导致的被诱拐儿童容易反复流浪出走等难题,都在考验着本次解救送返新疆籍流浪儿童的工作机制的效率和持续性。

“我们调研时发现,新疆流浪儿童返乡之后,二进宫,乃至三进宫的比例达到60%~70%。”吐尔文江说,“很多孩子被我们解救回来以后,可能送他返回的工作人员前脚刚走,他后脚又出走了。”

对此,李晓霞也表示,因为流浪儿童在一个地方多年偷和抢,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中养成的生活方式,被送返回乡后,对于比较贫困的家庭的普通人的生活反而不习惯、不适应。

“现在解决这个问题的相关条件比以前更成熟,由于自治区党委的高度重视,这次多方联合行动的力度很大,应该会有明显的成效。”李晓霞说。

李晓霞说:“另外,现在援疆省市的援疆力度都很大,这些省市也都是我们儿童流出地的重要地方,援疆城市的政府和我们新疆地方政府紧密配合,也是把工作做好的重要因素之一。”

4月23日至25日之间,新疆代表团在山东省走访期间,自治区党委常委尔肯江·吐拉洪即建议两省区设立救助新疆籍流浪儿童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双方互动、共同协商、密切配合、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共同打击拐骗、操纵新疆籍流浪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

在密切与内地省市合作的同时,这次内地流浪新疆籍儿童返乡计划中,对流浪未成年人的后续教育培训,以及如何重新融入社会,也提出了相应举措和鼓励政策。

孙海宇表示,今年正在申请投资5000万元建自治区本级流浪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安置中心,进行文化知识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劳动技能教育,以帮助他们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职业技能,更好地融入社会。

此前5年,中央政府共下拨3460万元资金,资助新疆在喀什、阿克苏、和田等地新建了15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增加了1533张床位,新疆已拥有基本的流浪儿童救助和保护能力。

“我们发现一个突出的问题,有些流浪儿童想重新回归社会,很重要一点就是回归学校都成为很困难的事情。”吐尔文江说,“因为这些孩子都是文盲或者文化水平很低,有的孩子十五六岁了,但是他们的文化水平只有一年级二年级,而且每个孩子情况各不相同,教育水平参差不齐。”

“我们的政策这一次格外地强调建设更多的安置中心,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我们十年前做的流浪儿童救助中心,流浪儿童回来待上半年或者一年时间,实际上最多就起到基本的‘脱敏’作用。”吐尔文江说,“现在我们提出要把职业技术教育这些东西引入,这也是让这些孩子能有一技之长,从而防止他们反复流浪。”

对此,李晓霞也表示,建立培训安置中心,培训返乡流浪儿童的知识技能,是促使新疆籍流浪儿童返乡工作机制长效化的重要环节。

“如果在这些安置中心有个一两年的过渡期,这些孩子在与家庭保持正常联系的情况下,再让他们慢慢走向社会,为社会所接纳,他自己也能够重新和社会建立一种新的信任感,这样会对他们回归社会有非常好的作用。”李晓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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