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因暴力恐怖犯罪处死七维人 两万毕业生内地培训受质疑

时间:2011/04/02 栏目:新疆新闻 编辑:admin 字体:

据新疆官方媒体星期二报道,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对三起严重暴力恐怖犯罪案件的七名被告人核准死刑判决。此外,官方媒体还报道说,新疆在两年内将选派2万2千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赴全国19个援疆省市培养锻炼。新疆当局此举受到海外维吾尔组织质疑。
新疆官方网站乌鲁木齐在线星期二晚间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喀什“11•11”等三起严重暴力恐怖犯罪案件,对努尔麦麦提•奥布力喀斯木等七名被告人核准死刑判决。

报道称,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6月至2010年10月,努尔麦麦提等12人多次聚集,筹集资金,购买作案工具。2010年8月7日晚,在巴楚县步行街进行盗窃时,将巡逻的保安木某某杀死。10月12日晚,来到疏勒县英尔力克乡,翻墙进入尼某某家中,将尼某某夫妇捆绑,强索财物,后将二人残忍杀害。11月11日凌晨,来到疏勒县阿拉力乡,分别闯入杨某某兄弟家中,抢劫钱财并残忍杀害6人。喀什中级法院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努尔麦麦提•奥布力喀斯木等七人死刑。另有三人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两人处二十年徒刑。

对于官方定性为“暴力恐怖犯罪”,乌市一位市民杨先生认为,有明显的政治色彩:“带上这两个字眼的话,政治含义就(是)搞民族分裂,搞国家分裂。如果是这个案情的话,我认为和政治扯不上边的,作案动机就是谋财害命。这样的刑事案子在内地肯定不会加上这两个字。从案情上说应该和政治扯不上边的。”

总部在德国的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发言人迪里夏提对此表示:“对于这些人的审判和判决整个这些过程,中国从来都对这些刑讯过程根本就不透明,而且也没有任何合理的这种法律依据来证明,因为都是单方的。因此对于中国,所谓的对于维吾尔人的恐怖暴乱而进行这种判决,我们首先强烈谴责中国政府在当地继续在制造和推行民族之间的激化政策,另外我们坚决反对在当地执行死刑。”

同一天,乌鲁木齐在线报道,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向社会通报,从2011年起自治区将用两年时间分批选派2.2万名少数民族普通高校毕业生赴19个援疆省市培养锻炼,首期2600余名学员将于3月24日启程。通报称,组织实施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计划,是“着眼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通过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送到内地省市培养,让他们增长知识、提高技能”,“亲身感受祖国改革开放的伟大成果和祖国大家庭的温暖,感受开放包容、变革创新的现代文化理念,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增强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责任感”。上述消息星期三在各新闻网站刊载。

近两年,新疆当局加大鼓励特别是少数民族中学生到内地接受教育,也就是“内高班”,毕业后回到原籍。有一位少数民族网友称,“从我们民族的角度出发‘内高班’其实就是把其他民族的学习优秀的青少年带到关内接受‘先进文化’,其实先进文化代表了汉族文化,这批孩子的头脑被彻底清洗。”

当地市民李先生说:“以前是内高班搞了几年了,就是从普通高中招一些民族的学生,然后送到内地沿海一带。现在他又搞了两万多名是属于大中专毕业生。无论前几年内高班也好,还是他现在把大中专生派到内地培训两年再回来也好,主要就是思想方面的控制灌输、党化教育,也是他的措施。”

迪里夏提表示:“将这些人以所谓的培训方式送到内地去,让他们在培训的当中接受当地的文化和传统。另一方面也加速他们认同中国的,现在所提倡的所谓的中国文化。另一方面让他们在返回到当地,通过所谓培训人员的嘴,宣传政府所无法采取这种柔软形式能做到的一些事,只有采用以维治维的方式,通过以维吾尔人进行所谓培训之后,再通过维吾尔人去以感恩的方式进行统战。”

 

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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