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免征新疆国际大巴扎项目营业税

时间:2013/10/28 栏目:新疆新闻 编辑:admin 字体:

【维吾尔在线讯】近日,财政部发布通知,确定免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际大巴扎项目营业税。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免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际大巴扎项目营业税政策经过国务院批准,旨在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业发展。

通知明确,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新疆福长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国际大巴扎开发有限公司和新疆国际大巴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事与新疆国际大巴扎项目有关的营业税应税业务,免征营业税。

按通知,上述三家企业2011年1月1日至发文之日已缴纳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可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国际大巴扎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南端的二道桥商业圈,于2003年6月26日落成,是世界规模最大的巴扎(维吾尔语,意为集市),集伊斯兰文化、建筑、民族商贸、娱乐、餐饮于一体,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业产品的汇集地和展示中心,被称为“新疆之窗”、“中亚之窗”和“世界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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