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克沁事件三名被告被判死刑

时间:2013/09/13 栏目:新疆维吾尔新闻 编辑:admin 字体:

维吾尔在线讯   9月12日,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6·26”鲁克沁事件中的4名维吾尔人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罪名是领导织或参加恐怖组织、故意杀人、放火等,其中3人被判死刑,1人被判有期徒刑25年。

据官方媒体新华社报道,新疆吐鲁番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2号对鄯善县 “6•26”暴力恐怖案件中被控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放火罪的艾合买提尼亚孜•斯迪克,吾拉音•艾力和阿不都拉•斯热甫力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被控参加恐怖组织的的艾克拉木•吾斯曼被判有期徒刑 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新华社称,法庭审理查明,2010年4月以来,艾克拉木·吾斯曼、吾拉音·艾力、阿不都拉·斯热甫力先后与艾力·艾合买提尼亚孜等数人在鄯善县鲁克沁镇多次聚集,从事非法宗教活动,宣扬宗教极端思想,收听观看境外恐怖组织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音视频,传看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的书籍,接受宗教极端思想并就进行暴力恐怖活动达成共谋,进行暴恐体能训练,恐怖组织逐渐形成。

6月26日,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鄯善县鲁克沁镇发生骚乱,导致35人死亡,事件引发国际关注。该事件是“7·5事件”后,维吾尔自治区发生的最大规模的暴力冲突事件。事发后,当局迅速封锁消息并进行戒严,当地电信和通信被切断。

当局将这一事件定性为“暴力恐怖事件”。官方媒体报道称,一伙身份不明的暴徒在新疆吐鲁番地区鄯善县鲁克沁镇实施了袭击。报道说,暴徒袭击了鲁克沁镇派出所、一处镇政府建筑和一处建筑工地,放火焚烧警车。

在此事件之前(4月23日)发生在维吾尔自治区巴楚县色力布亚镇的造成21人死亡的流血冲突事件也同样被当局定性为“暴力恐怖事件”,但英国广播公司(BBC)的一组记者在亲自走访当地后报道称,卷入暴力事件的维族人家是虔诚的穆斯林,警方要其放弃宗教习俗,要求男子剃掉胡须,女子不再带面纱。

近年来,维吾尔自治区当局针对维吾尔人的宗教管控和压制不断升级,禁止蒙面妇女,蓄大胡子男士进入国家机关、图书馆、医院、商场、加油站等公共场所的严重侵犯人权的现象愈演愈烈。但维吾尔人的对此的不满与反抗都会被却被当局视为“暴力恐怖活动”。

公开倡导维吾尔权利的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曾指出,中国国内其他地方也存在暴力活动,在中国内地发生了一些个人的,或者群体的事件,甚至走向暴力的骚乱。但同一性质的事件一旦发生在新疆,只要跟维吾尔族有关,就会被归类为“三股势力”。这样做实际上加剧了新疆各民族之间的不信任和紧张关系,扩大了打击面。

此前有分析称,中国政府想方设法将维吾尔民族与恐怖主义联系起来,并极力说服国际社会相信他面临着恐怖主义的威胁,无非是想把对维吾尔人的政治和宗教控制合理化。

近期维吾尔自治区暴力冲突事件频发,曾有分析称,维吾尔自治区特别针对维吾尔人采取的“入户排查”,以及阻止维族妇女带面纱或头巾的措施,都在积累对抗情绪,并导致最近几个月来的多起骚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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