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明奇,你幸好不是维吾尔人

时间:2011/09/23 栏目:网络文摘 编辑:admin 字体:

我一直在把江西抚州的“钱明奇案”与今年7月18日发生在新疆和田的爆炸案作对比。9月16日,网上有新闻称抚州市临川区16名相关人员被追责,其中10人受党纪政纪处分,6人受组织处理。看到这则新闻后,我想说点什么。
    先且不论这16人未来的政治前途会怎样,至少当地政府的此举是值得肯定的。一声爆炸震醒了无数人对老钱的同情,对当地政府办事推诿扯皮的谴责。《人民日报》也在第一时间发表社论,强调政府“倾听沉默者的声音”的重要性。
    与此恶性的刑事案件相比,7月份冲进派出所袭警民警的民众被定性为“暴徒”、“暴力分子”。他们发动此次袭击的原因何在,新闻媒体上看不到只言片语。其实他们也是中国公民中的沉默者,他们也是因为无法通过合法渠道维护权益之后不得不走上了暴力之路。我认为,和田“暴民”(姑且这么认为)与钱明奇的诉求是相同的,但是他们最终的结果迥然不同。
    到目前为止,我们都没有看到和田当地相关负责人因此案而被追责,并且也很难看到这个结果。新疆的地方官员披着“正义”与“合法”的外衣,不断为非作歹、欺压民众。民众通过正常途径维护权益他们不予解决,直到民众选择极端手段时,他们直接给施暴者扣上“暴民”、“三股势力”等帽子,极其容易地为自己开脱,有时候这些手上沾满鲜血的刽子手还会因为在处理问题时的突出表现而获嘉奖。
目前,在新疆发生的暴力事件被官方的话语体系用固定的模式予以解读:暴民施暴,政府处置有力,民众谴责施暴者的残忍行径,施暴者受严厉的法律制裁。
    “75”的后遗症很有可能在新疆造成一个暴力事件的高发期,如果此种情况真的出现,当地政府和官方的话语体系将继续固有的解释套路吗?这样治标不治本的方法终究会使官方“搬起石头咋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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