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吾尔在线讯 近日,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出台规定,禁止任何人员在医院内做“礼拜”(乃玛孜)。
7月8日,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发布《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关于“禁止患者及家属在医院内做‘礼拜’(乃玛孜)”等管理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任何人员禁止在医院内做“礼拜”(乃玛孜),戴面纱等宗教活动。
该《通知》称,该规定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医院就诊秩序管理,维护良好的患者就诊环境”。同时,该规定声称该通知的出台是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局下发的《自治区宗教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四、七条和乌鲁木齐市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2013】13号文件有关规定”为根据。
但曾于1990年8月23日公布施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并未规定信教群众不得在医院做礼拜。
《通知》还要求医院各科室负责告知患者、落实情况并予以考核。《通知》写道:患者及家属由首诊护士和主管医生负责告知,医院所有工作人员有义务对院内有做“礼拜”(乃玛孜)等现象进行管理,一旦发现,应及时告知和制止,必要时请保卫科协助处理;医院将对科室管理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科室与个人考核中。
《通知》最后称,此管理规范自下发起执行,如有不同规定,一并按此规定执行。
一位乌鲁木齐市民称,起居在医院的患者及家属有礼拜的需要,医院应该为他们提供方便,而不是禁止。“医院可以考虑为做礼拜者提供一个特定区域或者一间屋子”这位市民说。
近年来,随着维吾尔自治区的宗教政策日益趋紧,当局禁止信教群众在医院做礼拜的规定屡遭曝光,记者曾在克州人民医院拍摄到相关的告示。此外,克州人民医院让住院病人签署的承诺书有一条规定禁止后者在病房做礼拜,并告诫患者及家属“相信科学治疗,破除封建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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