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项措施力争在“孤儿救助”问题上取得突破

时间:2008/01/14 栏目:关注流浪儿童 编辑:admin 字体:

一是设立孤儿救助经费专户,使其自然增长。争取将孤儿供养经费和医疗康复、助学、特殊教育等经费,按人员标准核定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设立专户,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孤儿数量的变动建立自然增长保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福利机构中孤残儿童生活标准偏低及经费得不到保障问题。

来源:维吾尔在线      作者: 肖思思

(新疆日报网讯)11日广东省召开的民政工作会议透露,2008年广东将采劝设立孤儿救助经费专户”等三项措施,在“孤儿救助”问题上取得新的突破。

 
  一是设立孤儿救助经费专户,使其自然增长。争取将孤儿供养经费和医疗康复、助学、特殊教育等经费,按人员标准核定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设立专户,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孤儿数量的变动建立自然增长保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福利机构中孤残儿童生活标准偏低及经费得不到保障问题。

  二是消除广东各县市儿童福利机构空白点。积极推进“蓝天计划”,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给予重点倾斜,力争2008年内消除各县市儿童福利机构空白点。同时,每个地级以上市原则上都要设立流浪未成人救助保护机构,确有困难的要在救助机构内设立不低于50张床位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部。

  三是对残疾孤儿实施手术康复。发挥“明天计划”长效机制的作用,继续为福利机构中新增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孤儿实施手术康复。同时,落实孤儿在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减免孤儿医疗费用,为孤儿提供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落实好孤儿义务教育中的“两免一补”、“三免一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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