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相互推卸责任 克拉玛依母亲上访无果

时间:2013/05/28 栏目:人权 编辑:admin 字体:

克拉玛依上访母亲系列报道(二)

维吾尔在线讯(通讯员Nijatkar)5月27日,来自克拉玛依的八位上访母亲到国家民委、国资委等部门陈情,各部门负责人推卸责任。

当天上午,八位母亲来到国家民委,接见她们的两位工作人员开具了一张“信访告知单”(民委访转(外)字[2013]121号)要求她们到维吾尔自治区和中国石油总公司的相关部门上访,并称中石油归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管,让上访母亲到那里反映情况。

当天下午,国资委相关人员接见了上访母亲代表。国资委未出具书面告知单,只称会通过网络平台向中石油“施压”,让上访母亲次日到中石油等候消息。

上访母亲称,如果去中石油无果,她们还会回来找国资委的相关人员。“中石油在克拉玛依搜刮民脂、排挤少数民族,作为中石油的监督者,国资委便是我们的‘父母官’,我们有权向他们讨理”。

除上述两个单位以外,自5月12日再度来京上访以来,八位上访母亲已经到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信访办、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访办等部门上访,各部门只开具了“告知单”,异口同声地打发她们到当地有关部门和所在单位反映情况。

在接见上访母亲时,中石油有关人员义正言辞地否定了“克拉玛依石油系统招聘指标由中石油确定”的传言,而据上访母亲们称,克拉玛依石油公司早前曾表示,克拉玛依石油系统招聘的人数、民族比例完全由所属的中石油确定,他们无权更改并做出调整。

记者在中石油的官网发现,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属中石油的炼化企业,中石油对克拉玛依的油田和石油公司拥有垄断的开发权利。

据了解,自去年12月4日上千名少数民族父母及子女在克拉玛依石油管理局门口示威情愿以来,上访代表严格按照《上访条例》的有关规定,逐级向上反映情况,未发生越访的情况。但是,上访者每到一处,相关部门就以各种托辞推卸责任,试图无限期拖延他们反映的克拉玛依现存的严重的就业民族歧视问题。

相关阅读:

克拉玛依少数民族母亲集体上访 反对子女面临就业民族歧视

声明: 本文由( admin )整理编辑,转载请保留链接: ./archives/14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