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纳斯景区三年内将拆两万平方米人工建筑物

时间:2006/09/10 栏目:新疆观察 编辑:admin 字体:

 新疆喀纳斯湖景区的旅游接待设施在“十一五”期间将全部拆除,并迁至距离这里30公里的贾登峪旅游综合接待基地。 中新社发 鲁谷 摄

 
中新网乌鲁木齐9月8日电 (汪金生 王宏艳) 随着新疆喀纳斯风景区第一阶段第二期拆迁工作的启动,喀纳斯景区的大拆迁工作进入了实质性的阶段。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谭卫平说,三年内将完成2万平方米的拆除任务,再现喀纳斯自然美。

  随着近年来旅游业的发展,新疆喀纳斯风景区形成了目前大量、无序的低档次经营接待设施,不仅给主景区造成了严重的资源环境破坏,影响整体视觉,更为突出的是大部分接待设施没有相应的供排水等配套设施,不具备旅游经营接待的条件,使景区面临严重的资源和环保压力,同时也导致了景区长期服务质量不高,旅游形象受损等一系列问题。

  近几年,喀纳斯在连续获得“中国最美的五大湖泊之一”、“中国最美的六个古镇古村之一”、“中国西部十佳景区”等多项殊荣的同时,一家网站在征集网民对全国各大旅游区的意见时,喀纳斯因资源环保问题突出而被列为“未来消失得最快、最早的景区”之首,为喀纳斯旅游开发和保护敲响了警钟。

  今年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正式启动了景区建筑物大拆迁的项目。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谭卫平说,按照拆迁规划,喀纳斯景区凡是与规划相悖的、非法建筑和不具备经营条件的木屋和建筑物,将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利用三年时间全部拆除。

  据了解,喀纳斯景区拆迁总面积为2.2万多平方米,其中大西部旅游公司在喀纳斯湖下湖口边区的设施和喀纳斯村的喀纳斯管理局现办公和职工宿舍民俗风情园、西域风情篝火晚会等建筑设施。植被恢复费用近70多万元。今年6月,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按照规划,率先对民俗风情园、云峰山庄等影响环境和不具备接待条件的几家单位进行了拆迁。

  8月22日,喀纳斯风景区第一阶段第二期拆迁工作正式启动,本期计划拆迁民俗风情园及其周围建筑设施,拆迁建筑面积约2000余平方米。具体包括民俗风情园门口八栋购物木屋以及民俗风情园内一切有碍观瞻的违章建筑。截至9月10日,共拆迁木屋3幢,建筑面积300多平方米。与此同时,今年第三期拆迁工作也已进入实质性阶段。至此,喀纳斯景区拆迁总面积已达到2100多平方米。预计今年总体拆除面积将超过4000平方米。

  为确保拆迁的顺利进行,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除认真做好思想动员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还采取经营置换、发放拆迁补偿金等方式解决拆迁善后事宜。谭卫平说,随着喀纳斯旅游的不断升温和人数的不断增长,当务之急,是必须坚持€保护第一”,严格执行规划,加大资源环保力度,实施景区综合整治。

  谭卫平说,尽管拆迁面临着很多的困难,但仍然要排除一切困难和各种干扰,按期完成拆迁任务。严格按照《大喀纳斯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打造“百年喀纳斯”的要求,边拆迁边实施植被恢复工程,再现喀纳斯景区和谐一体的自然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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