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禁止新疆少数民族“留胡子戴面纱”

时间:2013/03/09 栏目:人权 编辑:admin 字体:

 作者:郎遥远        来源:维吾尔在线自由发稿区

 

新疆伊宁开展“淡化宗教意识,崇尚文明健康生活”活动,此新闻在凤凰、新浪等各大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转载。浏览内容,赫然要求辖区“全街道少数民族妇女和青少年着阿拉伯服饰、留大胡子蒙面纱等非正常现象全部消失”,不免让人侧目,匪夷所思。

恕我孤陋寡闻,“淡化宗教意识”这个政治名词,还是第一次听到。信仰宗教是由崇拜认同而产生的坚定不移的信念及全身心的皈依,第一要旨就是信徒在思想意识上“深信”。中国源远流长的五大宗教,道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和伊斯兰教,莫不如此。“淡化”,就是“弱化、减化”,如雾里看花,似有似无。而宗教信仰的特性是神圣、肃穆、虔诚的,蛰伏着人类对超越性、完满性和终极性的向往和追求,寄托着信徒们真善美的心灵归宿,怎能随意淡化呢?

宗教和信仰自由是现代人类最根本的自由之一,一直被视为世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的核心。任何公民都有信仰或不信仰某种宗教或哲学、道德体系的自由,包括父母可以为其未成人子女选择信仰或不信仰某种宗教或信念。对于公民的这种选择,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得进行强制和干预,尤其要强调的是来自国家的干预。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也指出:“每一个人都应当有可能实现自己的宗教需要,就象实现自己的肉体需要一样,不受警察干涉。”“淡化宗教意识”,实际上是对宗教的一种权力施压,是对教徒的一种意志强加,有意或无意地侵犯了公民宗教自由权。

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中国共产党对待宗教的一项基本政策。现行《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国家宗教事务局一再向世界宣布:“中国宗教信仰自由是真诚的、一贯的”。既然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是“真诚的、一贯的”,为何新疆伊宁要把好经念“淡”了呢?

新疆伊宁不仅大张旗鼓宣传“淡化宗教意识”,更令人不安的是,竟然强制“刮胡子揭面纱”,把伊斯兰教徒传统的阿拉伯服饰、留大胡子蒙面纱,视为“非正常现象”,勒令要“全部消失”。让人不免联想起臭名昭著的塔利班执政曾发布公告,限定所有男人必须在两个月之内全部留胡须,违者将受惩罚。

一个宗教之所以成为宗教,是因为它包括三个层面,其一为宗教的思想观念及感情体验(教义),二为宗教的创始人,以及膜拜对象(教主),三为宗教的教职制度及社会组织(教团)。每一个宗教都会有各自不同的信仰象征物,如佛教和尚尼姑剃度、身披袈裟,基督教牧师胸挂十字架,道士挽髻蓝黑色道袍、云袜、十方鞋,穆斯林穿阿拉伯服饰、男留胡须、女蒙面纱。新疆伊宁把伊斯兰教传统视为“非正常现象”,已是一种宗教歧视行为;勒令要“全部消失”,更是一种侵犯宗教自由行径。这与强求和尚脱了袈裟、牧师摘了十字架、道士不穿道袍一样,是非常失德失范的,无疑也是严重违宪的。

阿拉伯服饰、留大胡子蒙面纱,都是伊斯兰文化一部分。伊斯兰文化与其它文化相互影响、渗透、融合的漫长过程中,不断地丰富和补充着自己。伊斯兰服饰文化作为伊斯兰文化的一部分,同样具有多元和统一的特征。阿拉伯女性传统服饰是头戴面纱,身穿大袍。伊斯兰服饰文化的统一性,表现在以伊斯兰教义这一最根本的价值观,作为统摄服饰的文化、历史、时代、心理、审美各要素的最高主导思想,将服饰的艺术视作必须以服从这种伦理观念为前提,凡是与伊斯兰服饰伦理学主要原则相矛盾、相抵触的服饰艺术不仅不美,而且非常丑恶。伊斯兰绝对禁止妇女穿着稀薄、透明或半透明的衣服,或者穿戴那种只掩盖身体某些部位的衣服,尤其严禁穿有意突出乳房、腰部、臀部等性感的紧身衣裤。伊斯兰服饰文化认为时尚的奇装异服,会造成心理上的变异和道德上的扭曲,反对为追求所谓的服饰艺术而奢侈浪费。中正美、人性美、和谐美,构成伊斯兰服饰的主流美学。

而今,新疆伊宁强制性要求伊斯兰教徒脱下传统的阿拉伯服饰,提倡“清新时尚”,真不知是失察无知,还是失德无道?请看看城市街头卖的时尚杂志,看看那些稀薄、透明或半透明的时尚服饰,如果穿在穆斯林身上,是否有悖伊斯兰服饰美学,是否会犯宗教禁忌呢?伊斯兰服饰文化有其自身发展过程,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发展,逐步演变舍弃了传统的头巾面纱,而选用色彩斑斓的丝巾取代传统头巾,增添了阿拉伯传统服饰的丰富性与多元性。穆斯林想怎么穿,是穆斯林的个人自由,地方政府怎么能统一意志呢?中国汉族服饰从文革时期的单调,到改革开放的绚丽,有哪个机构和领导去越庖代俎了?当年胡耀邦总书记带头穿西装,只是倡导,以身示范,没有强迫百姓一起穿西装。不懂得真诚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文化,谈何政治文明和执政素养?

“大胡子”在汉族人眼里,就是脸上胡须而已,长了就刮掉。这是汉族文化。但在穆斯林眼里,那是族属的标识和信主归真的宗教情感象征,代表男子成人、勇气和威严,效仿先知,是一种圣行。因为先知默罕默德和门徒都留胡须,穆斯林留胡子会受到大家的尊敬,所以都喜欢留大胡子。穆斯林胡子不是随心所欲地长了就刮,而是关系到一个人的宗教信仰。即便是现代派的穆斯林观点,也是“留不留胡须是个人自由,各悉尊便”,决不能像清朝小辫子一样,革命党一个箭步冲上前,不由分说咔嚓一刀。

新疆伊宁强制性要求辖区穆斯林一律剃胡子,一些街道为此举办“法制培训班”,期限三个月内必须剃光。这与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期间,强迫穆斯林养猪,红卫兵在清真寺吃猪肉,有何异?难道穆斯林们剃了大胡子,社会就更加和谐,城市就更加文明,疆独分子从此就偃旗息鼓了?我想,如此蛮横做派,播撒的或许只是恨的种子。

已故著名宗教领袖赵朴初居士曾说:在“左”的思潮影响下,过去不尊重宗教,无视宗教的科学文化内涵,现在要将宗教的文化形态剥离突出出来,宗教首先是一种信仰,同时还是一种文化。强调宗教的文化形态,绝不是要淡化宗教的思想信仰形态。我想,如果宗教被淡化了,文明也就淡化了。现今中国迭出各种丑态与乱象,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吗?道德沦丧,信仰崩溃,官德腐败,更多人信仰的不是宗教,而是权和钱。美国第三任总统、独立宣言起草者杰斐逊说:“道德是社会的基石,而宗教是道德的捍卫者。”一个没有信仰的社会,什么样的“奇迹”都会发生;一个没有信仰的人,做人失去道德底线,什么坏事恶行都可能干出来。

在这个全球化时代,宗教信仰也可以代表着理性和进步。宗教并不是在消亡,也不应该消亡,因为这个世界其实是需要信仰的。人类社会从“宗教文化”形态社会过渡到“世俗文化”形态社会,社会治理也大体有过从“神治”到“人治”和“法治”的发展。宗教世俗化尤为引人注目。但是宗教世俗化,绝非消解宗教、淡化宗教,而是宗教通过其积极的自我调适、演化,可以为现代化发展提供“现代化意识”等精神资源,或成为支持这一进程“可持续发展”的积极精神潜流和不竭的动力。

宗教“世俗化”包含着两层意思。其一,“世俗化”即“非神圣化”,意指传统神圣观念的“祛魅”、神圣象征的退隐和神圣符号的破解。人们对以往宗教意象、观念的神圣化、神秘化和神话化解释,已被今日理性化、现实化和还原化解释所取代。随着偶像神圣的消除,价值神圣得以逐步建立,人的精神世界开始重构,宗教信仰在人们注重现实“谋生”的同时亦呼吁一种提高人生境界和纯洁心灵的“谋心”,在物质世界和日常生活中力求一种“灵魂的在场”。所以,“非神圣化”之后,宗教的本真及其寓意仍存,宗教的价值体系亦得以保留。其二,“世俗化”也意味着宗教乃在积极进入世界、回返现实、直面人生、“温暖”人间,即强调其现实意义和现实关切,如佛教界在现实社会积极推动“慈悲济世”、“庄严国土”的“人间佛教”,基督教崇尚“社会参与”、“社会福音”以及“世俗神学”,伊斯兰教信奉“两世吉庆、重在现实”的思想,道教主张“道法自然、修身致和”,天主教推动民主办教,藏传佛教进行寺庙爱国主义教育、法制宣传教育等。“世俗化”是促使宗教更全面、更广泛、更善意地渗入生活,在现代社会获得新生,而决非“淡化”。

胡锦涛主席说过:在我们的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中,必须处理好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五大关系。其中就包括民族关系、宗教关系。新时期中国宗教主要事务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如何发挥宗教正面社会功能和价值意义,首先要“信仰上平等尊重”,坚持求同存异、增进沟通和理解、葆有对话开放的鲜活之态。面对多极世界和多元文化,作为开放社会一员的中国,已不可能强求“价值一律”,而应力争在丰富多彩的社会思想文化氛围中,和谐共生。宗教本身体现一种独特的生活方式,执政者不能戴着有色眼镜去打量,自以为是去评判,更不能简单粗暴,好心办成坏事。

宗教宽容、宗教自由、信仰自由,为思想自由、良心自由的实现打开了一个重要通道;而思想自由、良心自由,正是当下我们这个国度最稀缺的。

原标题:凭什么禁止少数民族“留胡子戴面纱”

原载:环球网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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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什么禁止新疆少数民族“留胡子戴面纱”:目前有1 条留言

  1. 沙发
    joyorsifan:

    这样的写法,你才是疆独分子。别无中生有行吗!

    2013-03-10 00: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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