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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民办、独立院校不招直升本            【字体:
新疆民办、独立院校不招直升本
作者:记者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31
作者:记者张明珠 

  新华网乌鲁木齐3月30日电  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继续进行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科选拔工作(简称“直升本”)。与往年不同的是,从2006年起,自治区民办院校、独立院校不得再举办直升本教育。

  从2006年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高校普通直升本教育的招生规模要严格控制在当年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的5%以内,并纳入国家下达的普通本科总规模内。

  据介绍,今年直升本教育选拔范围,仅限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生,三校生(高职)、五年一贯制(高职)应届毕业生不得参加选拔。

  自治区教育部门要求各学校在选拔工作中,应以学生在校三年的平均成绩为主(所占比例不得低于60%),各学校也可组织适当的选拔考试,考试科目以两门为宜。

  接受高职高专院校专科毕业生的本科院校如果组织选拔考试,要充分考虑高职高专院校的办学特点、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在学校按规定推荐的基础上适当进行差额考试,不要扩大考试范围。参加“直升本”选拔的学生,原专业和拟升专业要相同或相近,不得跨学科。

  各高校要严格“直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不得借“直升本”的名义进行高收费、乱收费。自治区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科工作只针对区内各有关高等学校,不得跨省选拔或推荐。

  各高等学校于5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寄)送至教育厅高教处。学校要认真做好本校“直升本”选拔工作,做到初选结果先在班级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要让班级内每一位学生知道,之后再将全校选拔结果集中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要认真对待异议和举报,对一切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不正当行为,要严肃查处,同时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相关链接

5所独立院校: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新疆财经学院商务学院、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

3所民办院校: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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